别见外: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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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还有别班的?”秦宋问。

    何昊羽点点头,“你刚才去篮球场了?你不是对打篮球没兴趣吗?每次喊你你都不去。”

    秦宋睁眼说瞎话,“去小卖部买水,路过正好看见了。”

    哦哦两声,何昊羽解释,“肯定有其他班的,打篮球人多好玩点,一个班还乐意大课间去打的凑不出来几个,我们一般在篮球场碰上,管他哪个班的,都一起打。”

    趁着老师还没进教室,秦宋又继续深入着话题,“那个和你一起相互搂着去篮球场、三班的、单眼皮的男生,他叫什么名字?”

    何昊羽轻轻皱了皱眉头,似乎在回忆,半晌才给出答案,“那个校服里穿黑卫衣的?”

    “嗯。”秦宋答。

    “路之简。”何昊羽很快给出答案,又随口问,“你问这个干什么?”

    秦宋继续睁眼说瞎话,“他长得很像我干妈的儿子。”

    “那不可能。”何昊羽想也不想就道。

    “为什么?”秦宋说。

    何昊羽:“校门口那灌汤包的摊子就是他爸妈开的,他要真是你干妈的儿子,你能初一一整年都没发现那是你干妈?”

    秦宋这才不再反驳,扫一眼走上讲台的老师,结束了话题,“确实,我干妈儿子不叫路之简,我认错人了。”-

    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说,秦宋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喜欢上路之简的。

    反正自打那天在路之简家的铺子上吃了半笼路之简给的灌汤包后,秦宋在学校里的视线就总是忍不住跟随着路之简跑。

    他习惯在课间的操场、在同节的体育课,以及在校外的摊铺里寻找路之简的身影。

    意识到这份“盯”很不同寻常时,秦宋已经喜欢上路之简很久了。

    他的情绪总是会根据路之简上下起伏,路之简开心他也开心,路之简不开心他也不开心,路之简身边没有人他会担忧,路之简身边太多人他又会有些落寞。

    同样,秦宋也发现,路之简是和他截然不同两个世界的人。

    他爱沉默,但路之简只要身边有人,无论两个从前认不认识,嘴巴上下一张路之简就能聊起来。他性格孤僻不太会交朋友,但路之简的朋友几乎遍布整个学校的每一间教室。每次走进食堂,路之简总是那个招呼停不下来的人,男生女生,好像就没有不能和他当朋友的。

    而且和他最最不同的是,路之简初中的时候,就已经因为好看而很出名了。

    在那个女生都酷爱贴双眼皮贴、以大双眼皮为美的年代,路之简却能独树一帜地把一双单眼皮长得漂亮,又爱笑好相处。毫不夸张的说,自从路之简初中进校的那天起,他的大名就已经在十一中广为流传。

    但秦宋是个发育偏晚的人。

    至少初一初二的他没那么亮眼,个子矮、脸也没长开,和好看怎么也沾不上边,他还戴着副不怎么好看的长方形黑框眼镜,是那种扔在人群里就会被淹没的人。

    秦宋从前不知道路之简有名,大部分原因是秦宋在学校沉默且不怎么爱抬头,对周遭的一切事物发展都没有兴趣。

    所以直到注意路之简后,他才发现原来学校里知道路之简大名的人是那么多,和路之简是朋友的人也那么多。

    当然,与此同时,喜欢路之简的同学也非常多。

    秦宋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初三上册,九月底的某个星期。

    大概是学弟学妹们来到一个新环境,导致的对一切事物都充满雀跃,总之,那周一连五天,路之简收获了来自五个不同学妹的表白。

    每一个都被路之简拒绝了,每一个都看得暗处的秦宋心紧。

    也同样是那周,某个放学的傍晚,秦宋差点就被迫暴露自己。

    初中时代同学之间的爱恨情仇,总是格外浓烈和格外不过脑子。今天他喜欢你,明天他就能因为被你拒绝表白而与你结仇,四处散播谣言。

    这样的事情在初中校园里比比皆是,路之简就碰上过一次。

    他前一天刚拒绝了一个学妹的表白,后一天就听说了学妹的谣言。

    因为有一位学妹的追求者,得知学妹表白被拒后,认为自己就拥有了顺位的机会,兴致勃勃前去表白,没曾想依然被拒,一个恼羞成怒,竟然当着人家面就放出了狠话要造谣。

    好巧不巧,路之简也正好在场。

    学校最寂静无人的傍晚时分,路之简想也不想就冲了上去,两人扭打作一团,秦宋在一旁反应过来时,正要冲上去帮路之简时,路之简已经取得了碾压式的胜利。

    秦宋停在了原地。

    自那之后,路之简更有名了。

    桌箱里的情书多得数不过来,放学路上女孩的目光也多得数不过来。

    那时候的路之简,甚至还会刻意回避女孩多的地方,刻意回避那些视线,也只有那些时候,秦宋才会窃喜自己是个男生,即便爱意没有办法和那些女孩一样宣之于口,但也可以肆无忌惮地把目光投向路之简-

    中学时代还没有摸索出自我的秦宋,曾经有过很长时间以模仿路之简作为人生考卷的参考答案。

    比如尝试多说话,比如尝试多笑,比如像路之简那样成为朋友遍布每一个教室的人,但没太长时间,秦宋就发现这件事过于消耗自己的精力,他生来就没办法成为路之简那样的人。

    那是路之简的天赋,是路之简最吸引人的东西。

    但值得庆幸的是,在模仿路之简的那段时间里,秦宋找到了最适合自己的社交方式与相处方式。

    他不再那么沉默,也不再那么孤僻,渐渐有了很多朋友,渐渐没那么孤单。

    同样,他也能得以以自己最自在的模样,出现在路之简的面前。

    第28章 传承厨艺

    路之简帮忙约好学做辣子鸡的时间后,秦宋一溜烟就奔了过去。

    地点是路之简父母现在在经营的早餐店,路之简爸爸买好了所有材料,就等着这位年轻学徒的到来——

    按路之简的说法,他爸最喜欢的事情就是教人厨艺。

    从前是孜孜不倦教路之简,但奈何路之简就是个对下厨没什么兴趣且怎么教饭做出来都难吃的人,他爸就只得放弃了这个念头,再也没想过要把厨艺传授给路之简,只能自己埋头苦研究。

    所以这会儿有个现成的想传承厨艺的小孩,他爸乐得是提前两天就买好了各种食材,等着展示自己精湛的手艺。

    秦宋是下午过去的,早餐店一般也卖到下午,因为总会有恰好某个中午没胃口的顾客光临。

    他到时,路之简父母的正好打烊,妈妈回家休息,爸爸就在后厨搓着手热着油锅等秦宋。

    一进屋,路之简爸爸就给秦宋围上了围裙,拎着人往后厨跑。

    只不过这么上手感受了一回辣子鸡的做法,秦宋就有点发现自己还是低估了难度。

    他其实已经提前在网上搜寻了许多菜谱教程,大概需要些什么工具,各种作料往锅里扔的顺序,他都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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