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纽约开中餐馆[九零]: 1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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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瑶:“可以是可以,不过比起番茄锅和辣锅,还是清汤锅更合适。”

    “没关系,只要能做成火锅就行, ”说着, 尼娅就再次站起身, “既然纳什没这个口福, 那我们也别浪费这么好的食材,我这就去让人把鱼送来!”

    为什么要只考虑纳什?为什么不能对自己好一点?

    与其把这么难得的东星斑喂狗或是浪费, 不如拿来给姐妹们一起分享!

    打完电话后不到半个小时,那条东星斑就被送来了。

    东星斑通体都是鲜艳的红色,就像是它的名字一样,身上会有不少如星星一样的黑色斑点, 这条足足有两斤重,一看就是难得的珍品。

    就算是曾经在国际饭店,沈瑶也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么极品的东星斑。

    听说是出海钓到的野生鱼, 为了保持鱼肉最佳的口感,第一时间就空运送来了纽约,从保鲜箱里捞出来时还活蹦乱跳的。

    今天的火锅正好缺一些海鲜,这条东星斑来得十分得宜。

    沈瑶刚要从男人手里接过保鲜箱,尼娅就拉住了她,同时对送它来的男人说道:“麻烦你去厨房帮我们把鱼处理一下吧,谢谢。”

    沈瑶刚才已经在厨房里忙了很久,所以这种事还是交给别人来做吧。

    男人是处理鱼的惯手,只十几分钟就把鱼端了上来。

    鱼片被片得透亮,薄薄地铺在冰上,粉红粉红的肉里夹着丝丝晶莹的脂肪纹路,像大理石的纹路,又像少女的腮红,鱼皮那面是热烈的橘红色,看着就喜庆。

    像这样滑不溜丢的鱼片,用筷子去涮最合适不过。

    夹起一片放进番茄锅里一探,“唰”地一下,粉红色的鱼肉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成了乳白色,就像是被施了神奇的魔法,橘红色的鱼皮也变得更加鲜亮、紧实。

    炙热的温度使得鱼肉瞬间微微卷起,形成一个优美的弧度,但不是老肉那种死卷,是带着弹性和生命感的“轻卷”。

    这样极品的鱼,直接吃就已经堪称完美,蘸任何料汁都会显得多余。

    “噢,上帝啊~”

    “它,它在我嘴里竟然还活着?我好像感觉到它在跳舞!”

    “嗯~嗯嗯嗯,嗯嗯嗯嗯!”

    因为片得薄,烫得快,鱼肉纤维几乎没受破坏。牙齿轻轻一咬,它不是散掉,而是温柔地分开,那种嫩,是带着水分的嫩,像豆腐,但比豆腐有存在感。

    海鱼的运动量比淡水鱼更大,因此肉质也更加紧实,吃起来会有一种轻微的、恰到好处的弹牙感,不是橡皮那样的嚼劲,是□□弹弹的反馈。鱼皮部分尤其明显,胶质丰富,弹糯可口。

    鱼肉本身只有来自海洋的鲜甜味道,但在番茄锅里这么一浸,一下子又多了几分山野的酸,要是能再蘸一点海鲜料汁……简直不敢想象这味道得多么好吃!

    “真的,沈,你不该开餐馆,你应该开个女巫的魔法店。”艾拉一边吃一边感叹道。

    沈瑶:“魔法店?”

    丽珊卓的嘴唇都被辣得变了颜色,还是往辣锅里又下了一些小郡肝:“你不觉得你的火锅就像女巫的魔法锅一样神奇嘛?”

    所有的食材下锅后都会吸收同一种味道,可出锅后又不会只剩下单一的麻辣,不仅能够吃到食材本身的香味,再蘸上不同的料碟后,还能使这股味道变得更加丰富。

    这可不就是女巫那口神奇的锅子吗?

    吃着吸饱了番茄汤汁的豆腐皮,尼娅感觉自己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快乐,这边嘴里那口还没来得及咽下去,紧接着又把剩下的千张都倒了进去。

    “这叉子用着太不顺手了。”

    “用筷子嘛,你看,用筷子轻轻一夹不就捞出来了?”

    “要不要我教教你,我现在已经能一口气夹起一整块豆腐了。”

    人被逼急了真的什么都能学会,包括如何使用筷子。

    肉片熟得速度很快,基本下锅没几秒就要赶紧捞出来,别看叉子有好几个尖,但要想把肉片捞出来还是差点意思。

    好几次,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肉片都被煮老了都没能捞出来,那种无力又心急的感觉,简直就像是电影里那些无能的丈夫。

    尤其是看到沈瑶每次都能毫不费力地把肉片捞出来,包括软嫩的豆腐都能完整地夹起,心里别提有多羡慕了。

    艾拉学习的速度最快,模仿着沈瑶手上的动作,几个来回后就学会怎么夹肉片了,不像丽珊卓,拿着筷子的手堪比小儿麻痹,去伸向锅里夹肉的时候更像得了帕金森综合症,肉片没捞出来,倒是夹起了不少辣椒段。

    “鸭舌已经煮得差不多了,你们不尝尝吗?”沈瑶问道。

    “我,我等会再吃吧。”

    丽珊卓手里的筷子躲过了鸭舌,原本瞄准的是那片午餐肉,结果筷子夹起后又是几根辣椒段……

    鸭舌在牛油的辣锅煮了二十分钟,表面已经变成了淡淡的浅酱色,大家在捞锅里的肉时都会不小心碰到它们,但却没有一个人会把它捞到自己的盘子里。

    鸭舌,听起来比鸭掌还要重口味。

    男人的舌头已经够难吃了,鸭子的舌头又能好吃到哪去?

    咬着嘴里那块嚼劲十足的小郡肝,尼娅主动捞起了一根鸭舌,“那我来尝尝看吧。”

    她今天尝了不少以前从来没吃过的食材,牛肚、鸭肠、鸡爪、小郡肝……每一样都比想象中要好吃,想来这鸭舌的味道也不会太差。

    从锅里捞出来的鸭舌,通体裹着一层油亮亮的红油,像是穿了件性感紧身衣。关节处颜色深些,肉厚的地方透着酱色,一看就入了味。

    “这个怎么吃?”尼娅问道。

    沈瑶:“直接吃就行,就像是啃排骨一样。”

    鸭舌前端有两块椭圆形的“舌尖肉”,是精华中的精华。尼娅试着咬下一口,可以说是毫不费力,用门牙轻轻一磕就下来了。

    那是介乎于肉和脂肪之间的口感,用舌头轻轻一抿就化开了,满是浓浓的肉香和红油锅底的辛辣,中间带有一丁点的小脆骨,嚼起来“嘎吱嘎吱”的。

    像她们这样的有钱人,平时是不会吃依附在骨头上的碎肉的,要费力去啃这么一丁点肉对她们来说没有必要,且啃食的动作也会显得很粗俗。

    但尼娅此时此刻却毫不顾忌形象,努力地想把两根骨头管上最后的一丁丁点肉嗦下来。

    不是她“饥不择食”,实在是这些碎肉太美味了!

    同样是吸收了锅底的鲜香麻辣,鸭舌上的肉却能留下最精华的部分,骨头管里的骨髓更是绝了,是鸭子身上任何部位的肉都没办法媲美的。

    “真的,你们真的应该尝尝,斯哈斯哈……”尼娅被辣得直倒吸气,可还是又往盘子里夹了两根鸭舌,“这绝对是我这辈子吃过最美味的,斯哈斯哈,最美味的舌头!”

    艾拉揶揄她道:“那跟纳什比起来呢?还会想跟他接吻吗?”

    众人:……

    艾拉真的是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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