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病秧子养护指南: 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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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半百了,能不能别虐待老人?”

    “陈思凌,你含沙射影奶奶年纪大?”

    “……傅渊逸,你今天药吃了没?”

    “吃了。”

    “吃了怎么还这么活络?”

    大概是因为,陈思凌爱他。老太太爱他。

    他也很快能够再见到盛恪吧——

    作者有话说:收一下跟二爹的线。

    之后就开始收盛恪和宝的。

    然后收拾收拾就可以完结了(

    第84章 不装了

    “叩叩——“

    “还没走?”蒋路不知道是打哪儿来的,西装革履,头发用定型水喷了个大背头,“今天不是说要回别墅吃饭。”

    盛恪敲着键盘,不明白怎么这个人比他自己还关心他的行踪。

    “我提醒你一下,现在已经将近六点半了。团圆的日子让家里人等,可不应该。”蒋路说完,潇洒走了。

    来去一阵风,仿佛是专程来提个醒。

    盛恪看了一眼时间——六点零七分,这就是蒋路口中说的,“将近六点半。”

    手头的工作其实并不急,犹豫磨蹭的不过是他自己。

    但终归是答应了的,他不会食言,哪怕知道那是一场“鸿门宴”。

    还在路上时,老太太来了电话,“小盛,到哪儿了?”

    “有些堵车。”前方尾灯一片飘红,“不用等我,你们先吃。”

    “哪儿能不等?”老太太笑说,“有个小傻子在外面等你半天了。行了,路上好好开车,注意安全。”

    挂掉电话,不禁一笑,这种傻事也只能傅渊逸能做得出来。

    天空开始飘起小雨,雨滴一滴一滴落在车窗,将前方的红色尾灯晕开。

    这条路平时在这个点没那么堵,想来今天是团圆的日子,都着急归家去。

    但,“家”之一字,对盛恪而言,已经很遥远了。

    傅渊逸走之后,他就再没有过家。创业时睡过公司,好起来之后,搬过三四次家,到了现在的房子。如今又因那边装修,住进了酒店。

    赚到第一个千万的时候,蒋路问他为什么不买一套房子。

    “你不是没有钱,兄弟。总这么居无定所的,不难受?”

    而他回答:“习惯了。”

    小的时候在各家亲戚辗转,这里几个月,那里几个月,住的最长的是盛梅绢家的阳台。

    十七岁那年,陈思凌将他带回家,但大部分的时间,他都住校。高中一年,大学四年。研究生期间和蒋路一同租去了外面。

    如果家是对于某一个地方的定义,那么,他确实没有家。也不需要。

    如果家是指某一种归属,那么,他曾经有过,却又失去。

    抵达别墅已过七点,雨也下得大了一些。

    车子拐过弯,遥遥便能望见那个等着他的人。那人坐在台阶,枕在自己的膝盖上,脑袋偏向他来的方向。

    看见车灯,知是他来了,脸上就有了笑。

    傅渊逸走下台阶的步态有一点瘸,显然过去的那一个小时,他都等在这里。

    看着这样的傅渊逸,盛恪总会恍然。

    恍然觉得似乎时间并没有过去七年之久,傅渊逸还是二十岁时的傅渊逸,看上去好像是成年人了,其实幼稚得很。

    会热烈地迎接他,会前前后后黏着他。

    会执拗地喜欢着他,一遍遍不嫌烦地说“盛恪,我好爱你呀”,“盛恪,我真的好喜欢你呀”。

    不曾离开。

    “哥,路上很堵吗?”

    对上傅渊逸的眼睛,盛恪便知道,那天的对话,他应是忘记了。

    “小盛来啦,过来,坐奶奶边上。”老太太笑着拍拍身边的桌面。

    一桌四个人,唯余一个空位,在老太太的身边,也在傅渊逸的身侧。

    陈思凌开了一瓶珍藏的红酒,“盛恪,能喝吗?”

    盛恪颔首,傅渊逸却捂住了他的杯口,“哥胃不好,别给他喝。”

    陈思凌挑挑眉,“我胃也不行,你怎么不拦我?”

    “你那是自己喝酒喝的,哥不一样。”后半句,却没法往下说了。

    “没事。”盛恪将傅渊逸的手掸开,倒上半杯。

    傅渊逸也跟着倒了半杯。

    陈思凌:“你吃药呢,能不能喝?”回头喝出问题,周渡又要来问责。

    被一个小辈批评,陈老板还是多少想要给自己留点面子的。

    “能喝!”傅渊逸其实自己也不太确定,但一桌连老太太都有小半杯酒,总不能排挤他一个!?

    陈思凌犹豫的时候,盛恪已经伸手拿走了傅渊逸的杯子,将大部分倒给了自己,留了一口给他。

    傅渊逸:“……”

    要是他二爹这么干,他可能还要挣上一挣。换做盛恪,他就没办法了。

    老老实实举着酒杯,跟大家碰杯。

    一口酒还没尝出味顺着喉咙滑下去了,却在口腔里留下了葡萄带来的回甘,勾得他还想再喝。

    以前也是这样,盛恪和陈思凌可以喝,他每次都被盛恪管控着。

    “哥,能不能再给我倒一口……”

    彼时讨酒,撒个娇,磨一磨,或许还能讨来一口。

    如今却只能讨来盛恪的无视,最后安安分分地不再作妖。

    酒过三巡,陈思凌先送老太太回房休息,又将傅渊逸赶去洗澡。

    桌上,剩他与盛恪。

    酒已空瓶,陈思凌问:“要不要再来一点?”

    盛恪说随意。

    陈思凌放下酒杯,“那就算了。还是直接说吧。”

    他看向盛恪,不得不承认,盛恪变了很多。

    十七岁领回来那会儿,瘦弱、沉闷,眼神总是低垂。虽也能看出帅气的底子,却怎么都少了几分气质。

    如今的盛恪,早已不似当年。

    眉眼锋利,气质冷沉,喜怒不显。唯一和从前相像的,大抵就只剩话少。

    “当年我送你弟走后,我一直在等你。”陈思凌低低开口,嗓音里存着一点醉意,他拨弄着手边的酒杯,提及往事,千言万语到最后不过寥寥数语。

    “你始终没来。”连问责,都不愿意来。

    “我选择了帮你弟。送走的是你的爱人。对你不公平。”

    “你怨我,实属应该。”陈思凌苦笑道。

    家散了,他也难辞其咎。

    盛恪摇头,“没有。”

    陈思凌略显诧异,“实话?”

    “实话。”盛恪道。

    陈思凌一笑,“这大概就是你和傅渊逸最大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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