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花深处: 1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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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枝告诉了照夜衔蝉的落脚之处,他原本就是要去找墨师傅,也理应见见衔蝉,这样想着,就穿过夜色,准备出城。

    步履缓慢,柔肠百转,千般思量,不知相见后情景几何。北地的风霜激战磨平了照夜身上的那些书卷气,如今是一个铁骨铮铮的彻头彻尾的男子汉。单掌心的茧就能刮破细软的蚕丝,红朗的面色挟带着八面风,是另一种教人倾心的模样了。

    照夜并不自知。他觉着自己的面相变凶,快能与白栖岭相较了。若被衔蝉看到他在战场上大杀四方,鲜血浸透衣裳,定然是会怕他畏他。又想起衔蝉手中那支笔也是会伤人的,不比他的刀剑差,于是又微微放心一点。

    他听到身后有轻微响动,不动声色继续走,拐进一个巷口,藏在暗夜之中,屏息听那脚步声。

    那脚步先是停了,似乎在犹豫要不要继续跟着,片刻后,又重新响了。那脚步原是极轻的,不会被人听出来,但照夜在山上待久了,哪怕一只小鸟在树叶上跳一下,他都能听得清楚。

    那很轻的脚步声令照夜有熟悉之感,又因着是在江南,是以他还未见到人,就知晓对方是谁了。

    待那人站在巷口,照夜仔细分辨,细高的人影,像被抽掉了骨头,但周身的杀气却叫人瑟缩,是柳条巷的故人飞奴。

    “飞奴。”照夜向前一步,走出阴影,看着飞奴。

    “猜到是你。”飞奴说。

    二人都未再上前一步,从前见面捣拳相拥的光景一去不返了。但照夜始终是一个念旧之人,那年飞奴于匪窟舍命救他,他至今心存感激。是以照夜永远无法真正记恨飞奴,尽管他对他有着不解。

    “没想到会在这里重聚。”照夜对飞奴笑一笑:“我来不是为找你麻烦,我是来接花儿回狼头山的。”

    “她回不了狼头山了。”飞奴负手而立,冷冷看着照夜:“她自寻死路,被霍言山关了起来。”

    “关在哪里?”

    “一座空城里。”

    那一夜霍言山的那艘船在前头走,飞奴潜在水中默默跟着。他从前就听霍家人说过那座城,但从未让他去过。他在水中潜着的时候还在想,霍言山不会糊涂至此带花儿进他们的秘密之城的。不成想,被花儿激怒的霍言山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没有脑子的莽夫。飞奴也因此感激花儿,若不是有她出其不意,他也不会早早进到那座城。

    他潜在水中,避于人后,在那座空城中游荡了两天。当霍言山要欺凌花儿之时,他正在不远的地方藏着。霍言山的贴身护卫均非等闲之辈,飞奴若不用非常手段,也很难拿捏他们。

    花儿果然是能拿捏霍言山的。飞奴想。那样的情形之下,她游刃有余,真真假假,将他玩弄于股掌之中。

    再往后,他知晓花儿大抵不会在霍言山手中吃亏了,是以放心离开,将那座空城摸了个底朝天,他自然也看到了藩王进城,看到他们进到了那座金碧辉煌的宫殿之中。

    在他准备出城之时,在巨佛旁,看到了一个人。那个人飞奴与他打过数次照面,对他十分熟悉,是白栖岭身边的懈鹰。这让飞奴不得不怀疑,白栖岭和花儿在一起唱一出戏,最终是为找到这空城,进到空城里,找出它的秘密。

    他从来不以为这会是巧合。这世上怎会有这么多巧合?

    “我想去看看,你可以带我去吗?飞奴。”照夜恳请飞奴带他去,哪怕进不到城里,认一认路也好。

    飞奴意外地没有拒绝他,反而叮嘱他:“中间要拐几次,是在一个隐蔽的地方。必须从水下过,因为上面被霍家人看管得密不透风。”

    “好。”

    “你水性可有长进?”飞奴问他。

    “大有长进。”

    “那现在就走。”

    二人没有任何寒暄,行至没有人迹的河边,飞奴缓缓下了水,消失在水中。照夜紧随其后,而后缓缓潜走。照夜并不担心飞奴此刻会加害他,不然他不会一个人跟着他。他趁换气之时仔细认路,岸边除了偶有的灯笼,再不见什么人。

    漆黑的江南夜,两个在水中潜行的人,悄无声息地前往一个神秘的地方。照夜暗暗赞叹飞奴的脑力,他找到了在江南不被人盯着的最好的方式。他愈发聪明,愈发有忍耐力了。

    大概行了两个时辰,天亮了,飞奴率先上岸,跑进树林里,照夜跟着他,问他为何不走了?

    飞奴指指天上:“再往前走,树上就有暗哨了。人潜在水里,上头的暗哨能看见。”

    “要在这里等到天黑?”

    “对,等天黑。”

    “竟是这么远吗?”

    “行舟快些。”

    二人走进树林深处,一时之间都无话了。照夜又想起他们儿时,他因为年长一岁,要做他们的大哥。柳条巷年纪相仿的人都听他的话。他那时淘气,爬树掏鸟窝,下河摸鱼,去树林里抓野鸡野兔子…把所到之处搞得鸡飞狗跳一片狼藉。

    飞奴、阿虺两个人造的泥猴子一样,在身后跟着他,将燕琢城外的山山水水跑了个遍。彼时他们最喜欢进林子,早春至初秋期间的树林里,到处都是宝贝。蘑菇、药材、野物、蜂蜜,总之只要他们进了林子,那一日家里的饭桌上就会多些新鲜玩意儿。

    照夜作为哥哥,要一直提心吊胆,担忧他们被兽夹夹了,或不小心摔下山去,又或是被蛇咬了,就不停地唠叨他们。某一日飞奴真的脚一滑,差点摔进一条湍急的河里,照夜一把抓住他,那时他自己年纪尚小,力气又小,让阿虺拽着他的脚,仅凭着一股子不要命的劲头把飞奴救了上来。出了这等事,谁都不敢与家里说,照夜自认没有照顾好兄弟,把那一日的野鸡给飞奴。飞奴自然不肯要,抱着照夜好一通哭,边哭边说:“照夜哥,我好怕呀!”

    那时害怕尚且会哭,如今是怕都不会怕了。

    照夜看着飞奴,叹了口气。他们身上的衣裳湿哒哒贴在身上,两个人都像落汤鸡一样。

    “为何叹气?”飞奴问。

    “你身上的肉呢?原本就瘦削,最后那二两也被你弄丢了?”照夜忍不住动手捏起飞奴的皮肉,一下就触到了他的骨头。

    飞奴不自在地躲开,打趣照夜:“你在山上怎么待野蛮了?”

    照夜便笑了。

    如今是真的能看出他们走上了殊途,而人也随着时间有了改变。照夜是天大地大的广阔,飞奴是河流小溪的小意,抛开正邪不论,倒是人各有异。

    他们在林中待了一整个白天,这感觉倒像回到从前,就连如今凉薄异常的飞奴都察觉到了暖意,破天荒与照夜说了许多话。他说的都是自己在滇城的事,最开始霍琳琅用他来试毒。飞奴拍着胸脯道:“看不出来吧?你兄弟现在已然是一条百毒不侵的毒虫了。能禁得起霍琳琅那狗贼那样糟蹋,真是老天爷可怜我。”

    飞奴说起那各种毒虫在他身体里折磨他,霍琳琅根据他的反应去治香,各种惑人的索命的香。

    照夜震惊于名满天下的霍家竟也有这样阴暗的手段,听飞奴讲这些的时候,他的心一阵阵抽痛。

    飞奴又说起给霍家当狗,霍琳琅怕脏手的事,最终都落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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