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二凤是始皇的太子: 1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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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卫率,整日跟着太子厮混,什么事都做得出来,还好意思说?”

    李信闭上嘴巴,老实了。

    他到底和蒙恬不一样,虽然这一次出行同在太子身边,但蒙恬其实是秦王心腹,放太子边上当副将的。那三千卫尉,本来有两千,按程序应该是蒙恬统领的,只是被太子悄无声息拿走了。

    蒙恬不吱声,就这么让着,全程没提过这事。

    而李信,才刚冒尖,远没有得到秦王多余的信任宽容,不被骂就不错了。但他直属太子,听太子的话本也没什么问题。

    秦王不承认自己莫名其妙心软了,看着太子泪眼汪汪,背上还有鞭伤,说好的藤条就摆在边上,却连拿起藤条暴揍孩子的冲动都降下去了。

    “你们都下去吧,夏无且留下。”他终究松了口。

    王翦第一个行礼后退,蒙恬与蒙毅对视一眼,拉着李信退下了。

    人多的时候,蒙毅向来是最后一波离开的,他是近臣,与几位武将不一样。更重要的是,那堆藤条是他拿来的。

    那么问题来了,他现在要不要把藤条拿走呢?

    伴君如伴虎的难点,往往就体现在这里。以君臣关系论,蒙毅与秦王的关系,差不多到达君臣能到达的极致了,他有分寸,知进退,一心为嬴政着想,办事能力又强,无论什么事交给他,他都能竭尽全力做到最好。

    蒙家的忠诚,换来的就是十年如一日的信任。这本来是良性循环,但是……

    他到底要不要把藤条拿走啊?

    全拿走的话,等会儿王上和太子说话,翻旧账翻着翻着又生气,没有趁手的东西打孩子怎么办?

    用巴掌打吗?那王上会手疼的。

    可若是不拿走,等会儿动起手来,万一失手,藤条打重了,让太子受伤,那更麻烦。

    蒙毅很为难地把鞭子也放漆盘上,端着七八根粗细不一的藤条,慢吞吞、更慢吞吞地后退。

    如果王上叫住他,那就留一根比较轻的竹尺;如果王上不叫住他,他就能顺利带着凶器退出战场了。

    一步、两步、三步……很好,王上没有注意。

    成功撤离!

    真不容易,当秦王的近臣,绝不比带兵打仗简单,殿外的诸将不约而同地想。

    李信悄咪咪地问:“那我们现在咋办?”

    “我还有要事。”王翦还有一堆正事要做,邯郸刚攻下来,事儿还多着呢,桓齮和杨端和在向外推战线,邯郸诸事都是王翦在处理。

    “王上与太子的安危,就交给蒙恬将军了。”

    蒙恬连忙应下:“王将军去忙吧,这里有我。”

    “还有我。”李信也积极表示。

    王翦向他们点头,放心地离开。

    蒙毅把那堆凶器交给侍从带走,立在赵王宫的阶下,环顾四周,看向他哥,轻声道:“不必太担心,王上下手,知轻重的。”

    李信凑过来,压低声音问:“我俩会不会被杖责?”

    “这不好说。”蒙毅道,“不过我建议,回咸阳之后,你们还是自领一下杖责,比较妥当。”

    蒙恬稳稳地应声:“我知道。”他也是这么打算的。

    李信愁眉苦脸:“那领多少合适呢?”

    “看你能挨多少下。”

    外面的动静很小,嬴政毫不关心。他只盯着夏无且把倒霉孩子全身都检查了一遍,还煞有介事地上药包扎,一层层地白布包裹上去,不知道的还以为受了多重的伤呢。

    其实就是鞭子打了一下而已,还是半截鞭梢甩上去的,根本没多重。

    嬴政腹诽着,但也没有拦他,甚至还多余问了句:“李牧的箭没有毒吧?”

    “没有。”夏无且确定。

    “也没有什么其他问题吧?”

    “也没有。太子的体质自幼就很好,伤也好得很快。”

    “那怎么四十多天还有瘀痕?”

    “那得问太子。”夏无且道,“臣虽未上过战场,但也治过箭伤,这样的伤痕的确罕见,要么是武器的问题,要么是使用武器的人分外厉害。太子这是占了哪一种呢?”

    李世民:“……”

    不巧,两种都占了。

    赵国也算是六国之中,武德最为充沛的了。不然也不会在那么惨烈的长平之战后,还能组织起抵抗力量。墨家当年分家,也有一部分来了就近的赵国,那么像李牧和庞煖这样守卫边关的将领,手里有一些杀伤力很强的臂张弩,有什么奇怪?

    除了单人使用的臂张弩,还有脚蹬的蹶张弩、多人操作的连弩、攻城的重型床弩……不仅秦国有,赵国其实也有部分,只是秦国更多,更新,换代得更快,而赵国还在用一些几十年前的老东西。

    太子不敢吱声,秦王哼了声:“李牧……”

    “听闻赵国的李牧将军和庞煖将军,如今归秦了?”夏无且试图缓和气氛,笑道,“那得恭喜王上,又得两员大将。”

    “庞煖半只脚都下黄泉了,我要他有什么用?”

    好毒舌!

    关键是事实,一个脏字都没有,就一针见血。

    “就算庞煖老得走不动路,但他作为赵国云中的将领,愿意举城而降,且好好地活下来了,这对我们秦国来说,就意义重大。”李世民小声,“他投降之后,周边好几个地方都跟着降了,没怎么抵抗……”

    千金买马骨,图的就是这个带头作用。

    云中降了,庞煖没死,云中的士卒黔首没有再遭受伤害,周边其他地方一看,诶,云中都打不过,我们还怎么打?

    云中都能降,那我们也能降。

    庞煖都没事,那我们也没事。

    就算还有犹豫观望的,见这一个个地都投诚了,也就从众了。于是整个赵国北方,除了兵力最充足的代郡,全都望风而降,不费一兵一卒,都交了降表。

    嬴政这一个月在咸阳,天天光顾着看降表了。地图上属于秦国的疆域,就这么一天天扩大、再扩大。

    等蒙武再拿下代郡,整个北方全部归秦。

    这一整场对赵的灭国战,居然就这么成功了一半,犹如疾风骤雨,崖下之电,光是看着那一封封战报,就足以感受到是多么惊心动魄。

    如果奔袭云中的不是太子,而是任何一位将军,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攻下一座城池,己方伤亡小到可以忽略不计,还能招降两位敌国将军,尤其还有李牧这样的顶级名将,这样的战功,足够在军功爵位制里连跳好几级了,考虑到他的年龄,效仿甘罗封个上卿也不为过。

    整个过程里,玄甲军体现出来的战斗力、军事素养、严明军纪,与少年将军所向披靡、意气风发、无可比拟的战略眼光,都让人心驰神往,击节赞叹。

    如果这不是他的太子的话,嬴政一定会大为嘉奖,立即下诏封赏,以传四海。好叫全天下都知道,大秦又出了一位天才少年。

    可这偏偏是他的儿子,他的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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