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二凤是始皇的太子: 1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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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得好,李牧也想知道现在该打谁。

    他没跟头曼同归于尽,现在能不能换个秦将共死?但是秦国的将领太多了,杀一个有什么用?秦国有很多、源源不断的将军,不像赵国,已经断代了,八十多岁的庞煖都得坚守岗位。

    不能想,越想越凄惨。

    李牧不言不语,再次张弓。他的手抖得更厉害了,拉满弓弦时几乎能听见心脏急促紊乱的跳动声,无关他的心态,而是血流得太多,整个身体都不太听使唤了。

    真是糟糕啊。

    他漠然地移动方位瞄准,却眼睁睁看着瞄准对象直冲他而来。

    咦?是准备杀了他吗?这倒是很合情合理的发展。

    李牧的余光瞄了一眼地上的长矛,如今的身体状况,无法支撑他在马上俯身,灵敏地夹住马腹捡起兵器,那就算(了)嗯?

    有人这么做了,轻轻松松地弯腰勾手,像从花丛里揪一朵红色的花,马丝毫不减速,犹如疾风般掠至李牧身前,连同那柄铁矛,骤然由动而静,云淡风轻,熟练到几乎人马合一,灵巧得不可思议。

    这人甚至还擦了擦铁矛上的血,笑眯眯地递过来,爽朗地问:“阁下是李牧将军吗?”

    李牧看见了秦国小将军盔甲下的脸,登时一怔,几近荒谬地想:这已经不是年轻的问题了吧?这张脸,有十五岁吗?有吗?难不成是天生长得嫩,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小?

    这对吗?

    而且这长相,未免出色得有些过分了,没听说王家和蒙家以容貌出众闻名啊

    “不是。”李牧淡定否认。

    “不是吗?”对面的小将军眨眨眼睛,“那你是谁?”

    “客卿李治。”

    “李什么?”小将军提高音量,不可思议。

    “李、治。”李牧盯着他看,“哪里不妥么?”

    “没有没有,妥,很妥。这名字很好。好巧,将军也姓李?”

    “我不是将军。”

    “都一样啦。”小将军摆摆手,殷切道,“我也姓李,几百年前我们说不定是一家呢。”

    “你也姓李?”李牧狐疑道,“不曾听说秦国如此年轻的李姓将军。”

    “家父秦国南郡守李瑶,有幸得封‘狄道侯’,不知李将军客卿有没有印象?”

    什么乱七八糟的称呼,这种狡黠活泼的语气,与他作战时的凌厉狠绝截然相反,简直像换了个人似的。

    “有印象,原来是名门出身,怪不得箭术如此高超。”李牧客气道。

    “将军的箭术也很好,有空我们可以比一比。”小李将军礼貌地送还了大李将军的铁矛,还有那支李牧射出的箭。

    近在咫尺,坦坦荡荡,毫无顾虑。

    李牧叹为观止,险些以为自己刚刚没有暗算对方。

    “你是秦将。”

    “显然。”

    “而我是赵人。”

    “将军想说什么?”

    “秦军打到哪儿了?平阳、邯郸还是云中、雁门、代郡?”李牧问。

    “在赵国的领土上,军报传得不够快,我猜,赵国的扈辄将军大抵已经全军覆没,而我们王翦将军与桓齮杨端和等将军们,可能攻到了邯郸吧?

    “至于北地,秦燕联军多半到了代郡。听说代郡换了守将,将不知兵,兵不知将,恐怕不是一般的乱。”小李将军轻快地回答,“真得感谢你们赵王,不是他自毁长城,代郡原本固若金汤,可没现在这么好打。”

    这几句话听完,没有一个赵人能心如止水,李牧也不能。

    “你不该送到我面前,更不该将我的矛还我。”李牧攥紧了他的兵器。

    “将军是要杀我吗?”李世民微笑。

    第117章 好扎心的话

    与其说李牧是想杀这个秦将,倒不如说,他得给自己一个交代。

    他不想如丧家之犬一般惶惶逃窜,四处流离,终生难以归国,可是赵国却再无他立锥之地。

    如此,便只能求仁得仁。

    哪怕这位小将军救了他,还坦荡地归还了他的武器。

    世间怎么会有如此年少却如此优秀的将领?偏偏是秦国的

    李牧猛然抬起了染血的铁矛,刺向年轻的小秦将。对方不慌不忙,横刀来挡。刺耳的声音冲击着他们的心跳,彼此的呼吸俱是一紧,又都迅速镇定下来。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可不是将军你用兵的作风;明知胡人有陷阱,居然就这么硬闯进来,也不是将军你会做出来的事。”李世民悠然间,已与李牧过了几招。

    “你很了解我?”

    “谈不上‘很’,毕竟我从来没有见过将军,只是研究过将军过往的战术,虽未曾见,心向往之。”

    “果然家学渊源。”

    矛杆横扫而出,风声萧萧犹如鬼哭,荡开无形的杀意。

    “按理来说,将军该有后手。”

    秦国少府出品的长刀,仿照了太阿的淬炼与锻造,只不过不是剑,而是刀。马战时,刀比剑更趁手,顺着骏马奔腾时的速度,刀锋斜劈,仗着武器的坚硬,毫无顾忌地与长矛硬碰硬。

    李信与蒙恬急急地赶到这个危险的小战场,秦军与赵军皆围拢过来,局势一下子更乱了。

    “李将军,你真的觉得杀我比杀胡人更急迫吗?这满地赵军的尸体,可不是我造成的。我们再打下去,匈奴可就得意了。”李世民从从容容地攻心。

    一支胡人的箭,向少年将军射来,李牧看到了这一幕。他的长矛不可思议地转向,打飞了那支偷袭的箭。

    众人惊异地望着他,李牧也惊异地审视自己的手。

    人是很奇怪的生物。很多时候,心里想的和真正做的不是一回事,连自己也分不清到底何为心之所向。

    李牧守卫赵国北境二十年,干的最多的事就是打胡人。吃饭睡觉打胡人,春夏秋冬打胡人,空闲时间修修长城、筑筑堡垒,探探胡人消息,深入草原,搞清楚胡人的聚居地和牧场,然后整备军队,出其不意打胡人

    在李牧心里,秦军是敌人,但胡人不是人。

    一群匈奴骑兵,一群劫掠原阳黔首、杀戮云中将士的匈奴骑兵,就这样摆在李牧面前,简直就像一群大摇大摆的老鼠在狸花猫鼻子上跳舞,他真的完全无法控制自己想把匈奴杀光。

    所以,他的武器比他自己更诚实,总忍不住冲着胡人去。

    李世民看乐了,落落大方地御马而退,笑道:“将军,咱们还是先联手对敌,杀完匈奴再谈吧。”

    他也不怕李牧背后袭击,单手控马掉头,随手招呼蒙恬和李信,果决地率军冲锋,弓箭开道,长刀削首,没有丝毫停顿,在刀光箭雨中杀出一条血路来。

    势如破竹,所向披靡。

    血盈于袖,洒之复战。

    李牧心情复杂地看了几秒,阿巴阿巴的云中将领又来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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