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二凤是始皇的太子: 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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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小孩的自信,当着他的面搞这么多小动作?

    他们用食的桌子明明就挨在一起啊。

    猛禽幼年体毛球球被迫离开它的父母,被可恶的中郎从巢里掏了出来,因为是那一窝里长得最标致的,从兄弟姐妹里脱颖而出,来到蕲年宫。

    它显然有些不安,被嬴政几次三番地折腾,蔫蔫巴巴的,但食物当前,求生的本能促使着它狼吞虎咽,爪子按住食物,还不够锐利的尖嘴撕扯着新鲜的鸡肉,着急忙慌地啄食,脑袋一点一点的,绒毛蓬蓬松松,从背后看,确实很像一只拳头大的小鸡,看不出猛禽的凶残。

    从这一点上看,跟李世民还是挺像的,都还处在人畜无害的幼年期,外表是迷惑人心的可爱。

    幼崽乐滋滋地吃完小猫食,给鹞鹰的面前端了碗清水,头深深地埋下去,越埋越低,越埋越低,整个人都快钻桌底去了。

    嬴政一个余光扫过去:嗯?孩子呢?

    李世民趴在软垫上,右手撑着下巴,目不转睛地看小鸟喝水。圆滚滚的小东西吃得肚子鼓鼓,尖喙探进水面一半,连续啜饮,头一卡一卡的,跟掉帧似的。

    “你好胖啊。”幼崽甜甜笑开,“吃饱了没有呀?鸡肉好不好吃?下次给你捉鸽子吃好不好呀?”

    “你要怎么捉?”嬴政出现在他背后,拎着后领把小孩提溜起来。

    “我的手很快就会好的。”李世民信誓旦旦。

    “等你好了,鹞鹰也能自己捕猎了。”

    “唔……好像也对。”

    在父亲的催促凝视下,孩子净手坐好,一边玩鸟,一边接见那几个被嫪毐招揽当打手的月氏人。

    这些从陇西附近过来的胡人,因为手里有几匹好马引起嫪毐的注意,在钱帛的诱惑下,眼一馋,心一动,就加入了造反行动。

    然后就死得七七八八了,就剩下三个。

    这三个还是因为跪得快,会说几句秦语,才勉强能活下来。——事实证明多学一门外语还是能派上用场的。——尤其你的邻居是大秦这种凶残的国家时。

    “小人参见秦王。”不太整齐的参拜声听起来口音颇重,大概是临时学的。

    “他们秦语不错诶。”李世民笑道。

    “生死攸关,自然不错。”嬴政不以为意,“你有何要问?”

    非重大场合,他不爱戴冕旒,也不需要那种象征身份的东西来装神秘。一条一条的玉珠垂下来,他反而觉得妨碍视线,不方便更清楚地看到所有人的表情。

    月氏人高鼻深目,瞳色很浅,头发有些卷,充满异域风情,嬴政细细端详了片刻,李世民却司空见惯似的,瞄了一眼就结束,丝毫不感兴趣。

    不就是胡人吗?他上辈子见多了。

    “你们是月氏人?见过月氏王吗?”李世民的手指插进鹞鹰翅膀底下,捋着细密的绒毛,正一遍,逆一遍,把小鸟摸得炸了毛,叽啾乱叫,扭过头啄他的手掌。

    嬴政不由得看了一眼,猛禽再小,也是吃肉的,要是啄出血来可麻烦。

    好在孩子反应快,嘻嘻哈哈地将鹞鹰戳倒,按在桌子上一顿揉搓。

    那个兴奋古怪劲儿,跟猫奴吸猫一模一样,逮着宠物上下左右来回抚摸,所有能揉的地方全都揉了个遍,看起来甚至有点神经兮兮的。

    “没有,小人还没去过昭武城。”俘虏们战战兢兢地回答。

    “哦。听说你们本来是来卖马的?”

    “是的,我们……小人们本来是卖马,到咸阳,换丝绢锦缎,无意卷入流沙……我是说战争,我们不知道嫪毐是在谋反,只是收了钱,就、就犯了大错……”

    月氏人颠三倒四地叩首认罪,手脚都在抖。看起来仿佛被蒙家兄弟和蔼可亲地聊过天,交代过注意事项,实在不敢无礼。

    鹞鹰能撕肉吃的尖嘴愤愤地啄了几次,不仅什么都没啄到,还被孩子玩了个七荤八素,歪歪斜斜地摊成一团毛饼,连爪子都被捏了又捏。

    嬴政实在没眼看,对这个慢慢吞吞、光顾着玩的问话进度很不满意,凝神问:“尔等罪人,本该枭首,可知因何得活?”

    “知知知,我们知道。”俘虏仿佛过街老鼠,发出一连串的吱吱声,“蒙二将军和我们说过了,公子想买马。”

    “我不是将军。”蒙毅纠正。

    俘虏们哆嗦了一下,连忙道歉:“小人知错,小人糊涂……”

    他们为什么那么怕蒙毅?估计是被友好教育过了。真不错,李世民和嬴政都喜欢乖觉的胡人。

    李世民躲过鹞鹰的攻击,脆声道:“阿父帮我按一下鹞鹰的脑袋。”

    嬴政漫不经心地拿起玉镇纸,就往鹰雏头上放。

    “不能用镇纸啦,会压扁的。”小朋友忙护着他的新宠。

    嬴政放下镇纸,半只手搭了上去,犹如五指山压住了孙猴子,只露了鹞鹰屁股在外边。

    “我要买很多马,越多越好,三五百打底,三五千最好。”李世民正色道,“要膘肥体壮的上等马,公马要过六成,如果有种马、头马,价格可以翻倍。”

    “这……”月氏人大吃一惊,“我们没有做过这么大的交易,也没有这么多上等马。”

    “你们有多少?”

    “我们……我们都是从牧场买十几匹,带到大秦来卖,换了丝绢回去,然后再买马。马是最好卖的,顺路再带一些皮毛,冬天来,不会亏。”

    “才十几匹?”李世民很失望。

    “好马很贵很贵,我们没有那么多货物,能换那么多好马。”俘虏们老老实实地回答。

    “那要是有足够的货物呢?”李世民扬起真诚的笑脸,活像要骗乌鸦肉的小红狐狸。

    “三五百匹好马,很大很大的数目,要走好多个牧场,才能挑到,不是件容易的事。”他们七嘴八舌地表示,试图让秦王和公子明白此事的难度。

    “那要是带上几车黄金、丝绢和瓷器呢?”李世民笑眯眯地拿起如玉玲珑的白瓷杯,展示给月氏人看,“这生意做不做得?”

    黄金这个词,谁听谁心动,谁看谁迷眼。

    自古钱能通神,有钱能使磨推鬼,做个生意有何难度?

    蒙毅打开一盒金灿灿的金饼,放在月氏人面前的时候,他们的眼睛仿佛都被照出了黄金的形状。

    金子开道,无往不利。

    现在的问题就只剩下一个了:大秦这边派谁出国去搞这么大这么重要的生意?

    “我有一个特别合适的人物,没有人比他更合适了。”李世民自信推荐。

    “何人?”

    嬴政问出口时,也同样想到了那个人。

    毕竟,那人经验真的很丰富。

    第33章 小鸟的粑粑落到了……

    吕不韦。

    论经商, 朝中没有人比吕不韦更擅长了,这不仅是他的本职工作,而且他把这件事干得出神入化, 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把俘虏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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