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玉郎: 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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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常居人口就有数百万,更别说往来的那些贩夫走卒,沈椿不担心谢钰会这么快找到自己,所以安安生生地在客栈里住了一夜。

    但她没想到的是,第二天,就有各个坊区的差役挨家挨户地敲门核对户籍。

    ——谢钰为了捉她,居然搞出这样大的动静,她简直不敢想要是被他捉回去会落得个什么下场。

    沈椿有些傻眼,眼看着差役快要查到她待着的客栈了,她急忙换了身男装,从小门匆匆跑了出去。

    她真的没想到,谢钰居然有这么大的能耐,偌大的长安城很快就被调动起来。

    短短两天,沈椿至少换了七八个地方,她从这家客栈换到了那家驿馆,就连胡人住的怀化坊她都去了,就是怎么也甩不脱捉拿她的人,她在城里实在是待不下去了。

    她还打听到,谢无忌在长乐坊那边儿住着,她本来是想亲自去找她的,结果还没靠近长乐坊,就差点被一队官兵发现了,越靠近谢无忌住的地方,官差搜查的就越严格。

    谢钰实在是可恶!

    再这样下去,不出半天,她一定会被找到。

    她得先想办法出城,可是出城之前,她怎么才能联络到谢无忌呢?

    沈椿抱着脑袋沮丧了一时,忽然灵光一闪,她躲进小巷子,揪住一个正在玩羊拐骨的小童,掏出几个铜板:“你帮姐姐一个忙,这些钱就都归你,好不好?”

    小童歪着脑袋盯了她一会儿,又瞅了瞅她手里的铜钱,脆生生地问:“什么忙啊?”

    沈椿把钱塞进他手里,压低声音:“你去长乐坊的参将府帮我传个话,把这封书信交给他。”

    她长安咸阳往返过几回,知道在不远处的郊外,有一座荒废无人的破庙,她打算先在那里落脚,顺道等谢无忌出现。

    这活儿又不难,小童很痛快地答应下来,沈椿把纸条卷好藏在他的袖子里,她又叮嘱:“路上不管是谁问你,你都不要把这事儿说出去,能做到吗?”

    小童点了点头,蹦蹦跳跳地往长乐坊跑去。

    街上四下奔忙串门的孩子不少,官兵也没在意这个孩子,直接从他身边儿走了过去,径直走向了长乐坊。

    沈椿长舒了口气,眼看着官兵要搜到她藏身的暗巷,她不敢再耽搁,压低身子匆匆跑了出去。

    等顺利混出城之后,沈椿又搭了辆牛车来到郊外,七拐八拐终于找到了那处建于山坡上的破庙。

    这庙已经很多年没有香客过来,屋顶都塌了小半,四处都是泥尘蛛网,幸好沈椿手脚勤快,撕下衣裳下摆当抹布,忙活了半天,她才终于清扫出一块可以勉强可以躺下的角落。

    等彻底闲下来,沈椿托腮看着漏风的屋顶,忍不住开始胡思乱想。

    那小童把纸条送到了吗?谢无忌有没有看到?

    虽然那盆婆婆纳给了她一点信心,但她还是不确定谢无忌会不会过来找她,他前途大好,好像没必要和她这个已经成为他弟妹的人纠缠,她不确定谢无忌会如何选择。

    她想好了,她只在这里等三天,如果三天之内,谢无忌还是没有来的话,她就去更远的地方,去一个没有人认识自己的地方,买屋置业,过好自己的小日子。

    打定主意之后,沈椿安心多了,脱下外袍披在身上,蜷着身子睡了个踏实觉。

    她自己准备了不少

    干粮,白天就在附近的林子转悠,看能不能找到一些野果充饥,偶尔遇到下山归来的猎户,她就拿钱换点野味,夜里生火烤了。

    这三日就在她的忐忑和憧憬中渡过了——日子每过一天,她心里的不安就越多一分。

    等到第三日晚上,沈椿在林子里翘首徘徊了很久,直到夜色降临,她才有些茫然地返回了破庙——只有一晚上了,谢无忌还会来吗?

    但这次,她刚走进,就见里面已经燃起了旺盛的篝火。

    有几个衣着破烂的乞儿围在篝火边,一个个吃的红光满面,不用说,她早上拔毛处理好的野鸡,以及提前洗好的野果,也已经进了这些人的肚子。

    荒山破庙,沈椿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和几个大男人掰扯的。

    此地不宜久留,她一发现有人就要撤身离开,几个乞儿却有所察觉,齐齐起身:“什么人?敢跑到我们地盘?!”

    沈椿现在一身寻常男装,脸上和身上也沾了不少灰,乍一瞧就是个瘦骨伶仃不大起眼的小郎君,几个乞儿越发肆无忌惮了。

    见着几个乞儿齐刷刷向她围过来,她心头一突——这一不留神可是要命的。

    虽然这几人霸占了她落脚的地方,还抢了她的口粮,但保命要紧,她后退一步,立马认怂,作揖赔礼:“是我不懂事,几位大哥别跟我计较。”

    几个乞儿脸上的凶色这才缓了缓,摆了摆手:“行了,以后眼睛放亮点,少来我们这边儿,快滚!”

    沈椿心里松了口气,正要离去,那人忽然又把她叫住:“等会,你这些野鸡野果是哪来的?你身上还有没有其他干粮?”

    其他几个更是不怀好意地上下打量着她,好像在盘算着能不能从她身上继续榨出点儿油水儿。

    这下恐怕不能直接走了。

    沈椿心里一沉,见势不好,立马恳求道:“我父母双亡,投奔亲戚的路上又被山匪抢走了银子,一路流落到这破庙,有个猎户不忍心,送了我一只野鸡,那些野果是我在外面捡到的,好几天了就靠着这点东西充饥,再没别的了。”

    这几人都不是什么善茬,听她这般凄惨,反倒哈哈大笑起来。

    为首的那个见她身上榨不出油水,伸脚要踹她,骂骂咧咧地道:“滚一边儿去,克父克母的扫把星,别让老子沾了晦气!”

    沈椿等的就是这句话,也不管他们骂了什么,缩着膀子做出一副窝囊样儿,凄凄惨惨地跑出了庙里。

    这几人不免得意,哈哈大笑起来,重重往地上啐了口。

    直到沈椿快出庙门,有个眼神毒辣的忽然往她手上扫了眼,用胳膊肘撞了撞为首的人:“老二,你看她的手。”

    老二定睛一看,就见她手上肌肤细腻,掌心和手指都没有茧子和明显的伤痕——这显然是一双富贵人家的手,不是凄苦人家能养出来的。

    ——沈椿原来倒是有,只是在谢家养了这大半年,曾经劳作的痕迹渐渐消退了个干净。

    “什么父母双亡,我看她八成是个富贵人家家里跑出来的小崽子!”老二重重啐了口:“娘的,差点被她蒙过去!”

    他说着抬手招了下,几个乞儿快步上前,团团把沈椿围住,老二歪着嘴儿一笑:“慢着,不留下点东西就想走?”

    肥羊难得,不管她究竟有钱没钱,先搜了再说。

    他手一挥:“给我搜一搜她身上!”

    几个乞儿如狼似虎地向她扑了过来。

    沈椿脸色大变,如果真被他们搜身,财物被抢跑了倒还好,要是被他们发现自己是女人,后果简直不敢想。

    她毫不犹豫掉头就跑,后面扑来一股劲风把她撞倒在地,她随手抄起一块石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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