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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文学www.damiwx.com提供的《[秦]说实话我是我哥最大的粉头》 110-120(第16/22页)
这老头臭毛病,又嫌侍人搀他影响他走路,硬是不让侍人扶,十给侍人急得围在他周围乱转,满头大汗。
“上卿大人,您小心,别跌了。”
尉缭向前一步,嗯了一声,“没事儿,这用不着你,你接姚贾那老小子去吧!”
琇莹无语,尉缭先生,老爱逞强了。
他快步走到尉缭身边,轻咳一声,将手递了过去,顺势搀着尉缭,他轻笑着朗声道,“琇莹今日大幸,刚出门便得见先生,不知先生可否赏光,允小子与先生相伴同行此路啊?”
尉缭闻言就大笑,显然是被琇莹逗得开怀,让那一旁的树都下了点雪花。
“公子所愿,老朽哪敢不从。”
琇莹让那侍人先退下了,然后笑眯眯的搀着他往前走,又逗趣了一句。
“上次阿兄摆宴,先生一顿吃了半只兔子不够,还要佐一只羊腿,先生这样还称老朽,那我这吃半根羊腿就饱的,称什么,称老老朽吗?”
尉缭就轻拍他的手,抚须止不住的笑,像是在面对自己最得意的孙儿一样,轻声细语,他是打心里疼这个半大年纪的小公子的。
“公子还年少呢,哪能称老朽。不过公子是要多吃些,公子事务繁多,吃饱了才有力气接着干不是。公子多吃些,那药就能少喝些。那些个苦药汁子最是难喝,又酸又苦的。”
琇莹应了是,有一搭没一搭的与他说着定法的事,尉缭见他眉目端凝,大气雅致,不由自主的想起初见时一团稚气,提马执剑,自由纵情的小公子。
对比越相处,越知道他的经历,越是不由自主产生崇敬的王上。这位公子,反而越叫人心疼。
在赵国做质子就不好过,而今落的个弱症在身,药不离口。
虽得王上疼惜偏宠,但半大年纪就要学做辅臣,天天拼了命的要维护大秦,落得一身骂名。还因为保护自己亲娘不利进了牢,进牢亦要办事。王上是真心硬啊,他执掌廷尉,没有人比他更知道那牢里的样子了,就算安排再妥当也是冷得呀,阴风阵阵,平日里还不准点灯,就是伸手不见五指,结果这公子还要硬生生指着一豆点光算账。
可怜啊,爹早死,娘不疼,唯一亲厚的兄长还是王上,就算再亲厚又哪能放肆呢!
他叹了口气,越想越觉得琇莹心酸,多好的孩子,偏生投了这个胎。
他这边感慨着,然后与琇莹一起进了殿,殿里有地暖,暖和得紧,琇莹脱了自己的裘衣,又帮旁边的姚贾也脱了。
他们来的已经算早的了,李斯他们几个各部的高官也才陆续到齐。他们互相见了礼后,就都安坐在自己位上,由于还有些老臣和阿政未至,所以大家都各自准备收拾,顺带着等待,或者下意识的闲聊寒喧几句,也都是些近来可好的客套话,毕竟几天就见一次,也谈不上什么真心。
琇莹一直默不作声,只有别人问了,他才笑着点头,说着他近来尚可。
他手悄咪咪的探在自己的桌上,小心的捏了一小块因为是见了人来就摆上了,已经半凉了的米糕,然后送到自己嘴里,他是饿了,但是现在当着众人面自顾自吃点心,太失仪了。所以只好这样一点一点的偷渡进口了。
在他身侧坐着的李斯早注意到了,他默不作声的将琇莹的点心往他那边挪了挪,然后轻笑着打开话头,让众人不再注意到琇莹。
琇莹又捏了一小块,见众人没看他,这才松了口气,李斯又将茶盏往前挪了挪,琇莹浅笑示意谢过。
通古,人美心善。
他正在感慨李斯的体贴,阿政就至了门前,坐在了上首。
此时人已经到齐,琇莹跟随着众臣行完礼,就准备议事了。
阿政摆手先让侍人给他们上新的点心,也是老传统了,毕竟口说早会,但也有可能直接开到中午,先吃点,免得饿晕过去。
可惜众人都是有备而来,很明显都是吃了早食。琇莹环视了四周,没有一个人伸手拿点心,他垂了头,觉得丢人就丢人吧,先吃一口,不然就饿死了,于是表面是无表情,心里已经在尖叫,别看见我,别看见我,他正摩挲着掌心,眼睛余光瞥着刚端上来的米糕,准备伸手去拿。
阿政在上首将自家幼弟的模样尽入眼中,勾起了唇角,轻唤他,“琇莹。”
琇莹听见他唤,立马抬头,带着纯然的疑惑,像只竖起耳朵的兔子,他起身一拜,“王上唤臣何事?”
他漏听什么了吗?阿兄叫他干什么,还没开始议事呢呀。
阿政冲他招手,指了指自己身前的点心,“孤不喜,你拿着吧!”
孤所赐,你可以大胆吃。
琇莹凤眸亮亮的,也不装端庄了,小步子迈的快蹦起来,笑得都露出了小酒窝,傻呵呵的上前,伸手去拿阿兄投喂的枣糕,“王上所赐,臣受了啊!”
他笑眯眯回了自己位上吃糕,连头发丝都透露出了与这个大殿格格不入的近乎清澈的天真。
众人都偏过头去,忍住笑意,还是年少啊,几块糕就能快活了。
尉缭也是其中一人,他觉得刚才发圣母心的自己可笑。
公子可怜个鬼,他乐在其中。还有王上那生怕孩子饿着的模样,那慈爱的眼神,让他一时半会分不清公子的年龄。
王上啊,公子二十四了,不是四岁,真的不用看着他吃饭。
但他吐槽完,又是偷偷用余光看琇莹吃糕,哎呀,比起他们,公子还小。
嗯,细看这满朝坐着的人,就连最年轻的李斯,都比琇莹大了将近二十三岁,公子,可不是小孩嘛。
琇莹在不知道朝中众人暗中慈爱的注视下,吃了块糕,又喝了两口茶,然后也快速掏出了自己的长单,准备奏事。
那边李斯已经顶着比两个琇莹还重的大黑眼圈开始拿出长单奏事,他满身文墨气,嗯,是物理意义上的墨水气,因为他已经几天没停笔了。
前面王绾姚贾他们几乎所有人手中都拿着长单,得,今天的会开的一定生死难料。
确如他所料这个小会开得水深火热,就是最简单的齐王安置的地方就能吵几个来回。
王绾道去匈奴那地划一个草地,让齐王去和韩王一起放羊。李斯提议弄到咸阳,眼皮子底下,搞死方便。
众人支持哪地的都有,最离谱的是姚贾提出的给齐王建那一大家子都弄到共地去②,虽然没有五百里和万户,但是有万棵松柏做伴,也不算是骗人。
琇莹沉吟片刻,咳了两声,觉得姚先生真是神人,共地,是个好地方,遥远不说,方圆百里,只有松柏,甚至没有一个像样的地方住,至于吃的,嗯,西北风管够。
真的够损的,这直接是送齐王一家去荒野求生了,呆够十年,都够写一部鲁宾逊漂流记战国篇了。
但是阿政偏了头,看向姚贾,赞赏的颔首,“先生挑的地方很不错。就迁齐王建往共地吧!”
齐王建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对手,他也不必费心力。共地很好,齐王建自流去吧!
他一锤定音,众人也不再争论。
琇莹更是无所谓齐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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