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爱大小姐: 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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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喜欢一个人、爱一个人,怎么可能不恋爱脑呢?无非是恋爱脑的程度深还是淡而已。”

    说完了这句,昼司就不谈其他了。

    助理把人送到,转过身坐回车里,发了一条语音条:“全部录音就是这些了,您听一听。”

    那边回复说:“ok的,我会给我们少爷听的,多谢你了,红包是辛苦费。”

    助理点开红包,五位数的,套个话而已、录个音而已,这钱拿的也太轻松了。

    昼司立在楼上,往下看着那辆车走远,他挑起眉头无意义的笑。

    迟希野听完录音,将手机轻轻放下。

    老赵已经气的火冒三丈了。

    “轮到他说这种言论吗?他算哪根葱?”老赵大声叫喊,仿佛这样就能发泄怒火。

    迟希野笑出声,揉了揉眉心,“这个人,实在聪明。”

    他在故意激怒他。

    他聪明,迟希野也不傻啊。

    “让那个钉子安分些吧,近期不要在传什么消息了,昼司已经知道她是我的人了。”

    “?”老赵还愣了一下,“从这几句话中您怎么推测出来的。”

    “这些话,我听了会很生气,沈雾说不喜欢看到我的假面,那么你认为我会怎么做?”迟希野问。

    “当然是直接——”老赵止住了话头。

    别看迟希野风度翩翩绅士一般,可其实他内里阴狠无度,他的聪明不外显,因为太过智慧的人容易引起他人的忌惮,中庸才是经营之道。

    尤其是在国内,国内不比国外可以肆无忌惮,在国内欧迟没有根基,要依附无神集团而活。

    “那他的目的就达到了。”迟希野摆了摆手,“以自身为饵。”

    “沈雾到底在做什么,他竟然这么有自信如果我跟他发生争端,沈雾会站在他那边。”

    迟希野陷入沉思,轻轻敲动桌面。

    “他想让您出局?”老赵说着自己都笑出声了,“那他确实恋爱脑啊,他难道不懂您跟沈雾的联姻可不是因为什么爱情啊?!”

    “他的这种形象,不也是刻意让你看到的吗?”迟希野看了他一眼。

    “距离婚期还剩下半年。”悠悠然的说着,迟希野忽而笑,“也别着急,很快,他引以为傲的东西也会消失。”

    “见不得光的存在终究是见不得光的存在,是不会忽然争正大光明起来的。”迟希野微微笑,狭长的眉眼笑的眯眯眼起来,泛着金光的眼睫毛高贵无比,“我要的,是沈雾身边的位置,能跟她并肩而行,至于晚上到底睡不睡在一起,躺不躺在一张床上?又有什么要紧呢。”

    第54章 沈雾

    沈雾跟迟希野的婚期临近, 今年注定是一个热闹的冬季。

    林啼闹着问沈雾是喜欢他还是喜欢他哥。

    林听整个人都黑漆漆的,别说是脸了,恐怕是想原地爆炸, “你有病吗?林啼!”

    “问问咋了。”林啼理直气壮,“谁让你骗我!”

    到底还是血亲的兄弟, 就算心里有刺,晚上还是要一起回家吃饭,是不可能真的闹掰。

    “上次, 你们兄弟俩在蓝山盘山区开车对冲, 差点出了意外都上了新闻。”沈雾穿着睡衣站在客厅里,“今天是打算让我给你们当裁判?”

    “不是我要来的。”林听尴尬至极,他的傲骨不允许他做出跟其他人争宠的事情来,可是想走却又偏偏被林啼钳制着, 他手腕有伤,使不上太大的力气,竟然因此被按在原地走不掉。

    “懒得听你们废话。”沈雾冷哼一声,从他俩旁边过去,“我要去洗澡, 一起吧。”

    林啼一喜, 回神后略微防备的瞧了一眼林听, 顿住几秒,他还是开口追问了,“你在叫谁啊?”

    “你啊。”沈雾没回头。

    林听松了口气,“放开我。”他冷声道。

    “如果你觉得是欺骗你, 那你就这么认为吧。”林听已经不想争辩什么了, “我走了。”

    林啼顺从放开手,“哥, 我已经长大了,有自己的主意。就算是爱错了也是我活该,你不可能保护我一辈子,我总要自己飞。”他说着,迟疑一瞬,“而且……”

    “你也是喜欢小雾的吧,只不过你有你的骄傲,你有你的自尊,你不肯承认。”这句话后面其实还有别的,但是林啼没有说,而是低垂下视线,落在林听的手腕上。

    林听和林啼是亲兄弟,林啼就算是笨蛋,也是最能洞悉林听想法的人。

    虽然他不想承认,可林啼认为林听对沈雾的爱一定比他深的多的多。

    是那种假如沈雾死了,他绝对不会独活的那种夸张。

    “你又是凭的什么揣测我的想法?”林听的面色冷若冰霜,一丝一毫的温情都没有。

    说罢,他走了,头也不回。

    林听的确很骄傲,这不仅仅是由于身体里傲骨,他自小接受的便是精英教育,心比天高。

    无神集团在国内犹如神话,一个无人能击溃的神话。

    早在那个根本没有人想过要跟无神争高低的年代,林听就生出过野心。

    他家里也是做房地产的、也是经商的,本质来说天行地产跟无神集团是完全对立的竞争关系啊!

    林听想要进步、想要一飞冲天,可他绝没有想过联姻、或者依靠女人之类的途径。

    他想依靠的只有自己,他总是在学习,像海绵一样尽力的汲取无穷无尽的知识。

    击剑运动是他打发时间的娱乐项目,他根本就没想过真的走上职业道路,只是他的履历光鲜亮丽,金灿灿的、全是第一的勋章,家里人以为他要做击剑运动员。

    虽然天行地产远远比不上无神集团,可这不妨碍大家将无神集团当作目标区奋进。

    早在最开始,林听就听过沈雾的名号。

    除了她在经商方面敏锐到夸张的嗅觉、不像少女的成熟手段,传播更广的是她暴戾冰冷的脾性。

    那个小时候被沈雾按进喷泉池差点淹死的小男孩林听认识,是他曾经读一所学校的同学,虽然他抢救及时被救回来了,可留下了终身的缺憾,声带严重受损,只能做个哑巴。

    林听不是蠢货,他当然猜得到可能是那个男孩说了什么不中听的话导致沈雾暴走偏激。

    可这不是杀人未遂吗?

    如果人人都能因为自己的过往愤怒杀人,那监狱里的犯人是不是百分之九十可以被谅解?

    林听自认不是好人,却也不是个坏人。

    所以,没见过沈雾的时候,林听就很讨厌沈雾。

    没想到两人第一次见面,他就因为出色的皮囊被她看中了,随后就是各种手段、无穷无尽的示好和追求,无论他怎么拒绝,她任性的当没听见。

    沈雾很漂亮,但是林听不是颜控。

    但日子久了,他有时候觉得她也挺可爱的。

    林听觉得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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