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底太成功,嫌犯求我去上班[九零]: 23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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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道:“看到什么了,这么高兴?”

    “她们出息了。”王雪娇笑道,“才多长时间啊,同心县的人都把生意做到这里来了。”

    王雪娇打心眼里替她们高兴,张英山见她心情大好,也跟着很开心,笑道:“这么看,海地的爱国卫生运动应该也能成功吧。”

    “呃……”王雪娇的笑容僵了一下,“我不是很抱希望,大概,我的圣坛所在地是可以保证的吧,别的地方就难说了。”

    少年买的第二炉也快好了,王雪娇好奇地打听:“你们家有多少人啊,都喜欢吃?”

    “我是送外卖的,这都是客人点的。”少年得意地拿出单子晃了晃,还顺便递了一个名片给王雪娇:“如果需要的话,随时可以找我们。”

    这是一个代跑腿业务,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们骑着摩托车,帮客人送东西,买东西,他们先去客人那里收钱,然后去商店里拿货。

    “你们这边的信誉度这么好的吗?”王雪娇有些疑惑。

    她曾经在柬埔寨约TUTU车司机去吴哥窟,司机报了三天三十美元的价格,她另外拼了一个中国人,还有两个瑞典人。

    第一天玩完,司机要求他们四人一次性支付三天的全款。

    王雪娇和另一个中国妹子一致反对,强烈要求跑完一天,给一天的钱。

    天真无邪的瑞典人一口气全付了:“我们本来就要雇他的车呀,先付后付有什么区别呢?”

    第二天,司机果然彻底消失了。

    瑞典人不敢相信这个世界怎会有这如此邪恶的事。

    这种事情,在各个穷国屡见不鲜,虽然巴拿马不像海地和古巴那么穷,不过,类似付完钱、吃东西、再被要一次钱的事情也是有的。

    王雪娇很好奇,他们是怎么让客人相信他们的信誉的。

    披萨饼店的老板一边揉面团一边说:“他们的人,你可以绝对放心,几美元还不至于让他们动心。”

    此时,虽然没有电子支付和第三方平台做担保,不过,这群小伙子们确实不会拿了客人的钱就跑路。

    收了钱,他们就一定会去店里拿东西,一定会乖乖送到。

    因为……他们的老板是金盆洗手的帮派份子,在狂野司令被美国人从梵蒂冈抓走之后,他怕遭到清算,于是果断从良。

    从良,指的是他不再贩卖毒品、走私枪支、买卖人口,但不代表他管理手下的方式变得现代化、公司化、企业化。

    巴拿马运河,以及各个山沟里、海湾里,都泡着他不少违规的手下。

    美国对在巴拿马的所有人,进行人生规划,人被分成了“金卷”和“银卷”。

    金卷就是白人。

    银卷就是黑人、华人,以及加勒比各国的移民。

    至今,所有的高薪、舒适的工作,依旧只有白人可以享受,所有巴拿马城的企业都只能为运河区提供船只服务,其他的业务一律不许经营。

    像少年这样的本地土著,如果像他的父辈那样做码头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也就只够住在铁皮屋子里,吃廉价罐头。

    这个帮派老板还是挺有良心的,为了提高竞争意识,他推广了计件工资制度,送一单是一单的钱。

    送便宜的东西和送贵的东西,价格不一样。

    如果是送重要文件,跑腿人员可以劝客户购买专人专送和保镖服务,这些都需要加钱,加出来的钱,也会给跑腿人员抽成。

    在这个老板手下当跑腿,一个月能赚到一千美元左右,圣诞节和情人节的时候,三四千美元都有可能。

    他们绝不愿意为了贪一单最多十几美元的餐费把小命给送了。

    王雪娇听了他们的业务内容,有些意外:“你们老板挺有想法的啊?”

    “我们老板也是听了别人的话,一个叫Ericlee的亚洲人告诉他的,以前可没这么好。”少年耸耸肩,接过披萨饼店老板递过来的大塑料袋,跳上一辆摩托车,轰响油门,跑去送餐了。

    王雪娇看着他远去的背景,自语道:“又是这个Ericlee,他还挺有头脑的,难怪生意能做这么大,跟帮派份子有来往的亚洲人,他不会是福清的吧……嗯……应该不是,这边连一个卖牛肉丸、肉燕的店都没有。”

    “你已经吃了两个蛋挞啦。”张英山提醒道,“一会儿还吃得下披萨吗?你不是说还想吃焗龙虾?我怕你吃太杂了,会胃不舒服。”

    王雪娇看了一眼手里的第三个蛋挞,顺手塞到张英山的嘴里,还趁机偷捏了一把:“不是我拿的,它自己跑到我手里来的。”

    被无情封嘴的张英山眨巴眨巴眼睛,嘴里叽里咕噜不知道说了些什么,仿佛又是“欺负人”之类的小小抱怨。

    ·

    ·

    送披萨的少年先送了十盒披萨去大酒店,路过小花园的时候,他在地上看到一双花里胡哨的球鞋,已经被水泡透了,好在是帆布鞋,被水泡了也没什么关系,总比他这双破得露脚趾的要强。

    他四下看看,确定这鞋是真没人要了,他捡起鞋子,穿在自己脚上,把自己那双已经穿了好多年的旧鞋扔进垃圾箱。

    酒店里的中国人给了他一美元的小费,他揣着小费哼着歌,继续送下一家,这次是凯恩所在的自由党大楼,他们也在开会。

    披萨,真是开会、加班时候吃的必备良饭。

    巴拿马情报站的人一直在悄悄盯着王雪娇,他们看见王雪娇跟一个送披萨的聊了很久。

    这个送披萨的人,是本地帮派份子,跟被FBI通缉的Ericlee有关。

    然后,他换上了一双画着大地母神标志的鞋,先送了商贸代表团的餐,又送了自由党的餐。

    为什么地上会突然出现一双鞋?

    住在这个奢华大酒店里的客人,都把衣服和鞋交给酒店清洁部打理的,他们不可能自己洗鞋。

    他这么快就把鞋换上了?那鞋已经完全湿透了,穿着不难受吗?再说,送个餐披萨而已,为什么要换鞋?!

    为什么刚好是这两个组织的人点单?

    只是刚巧?

    不可能!其中一定有阴谋。

    一定是要传递什么消息。

    为了确定信息的准确信,情报站的工作人员也点了一份披萨,就要刚才的那个少年来送。

    史密斯专员接过披萨,漫不经心地问道:“怎么等了这么久?”

    “非常抱歉先生,这家店的生意实在太好了,排队排了很久。”少年很担心他不给自己小费,怯生生地答道。

    史密斯专员看着他的鞋:“很不错的鞋子,新买的?”

    “是捡的。”少年老实回答。

    “在哪捡的?”

    “红房子大酒店的花园里,真的是捡来的,不是我偷的!”少年越来越紧张,结结巴巴地解释,要是有偷东西的名声,客人就不会要他送东西了,那他就会彻底失去收入来源。

    “别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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