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底太成功,嫌犯求我去上班[九零]: 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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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扣肉在绿藤市宴席上的地位没那么高,单纯就是“礼器”,有席的时候摆在那里是撑个场面。

    以前大家缺油水,一块扣肉下去,能提供相当足的热量,爱吃的人很多,要是谁把肉打翻了,那绝对是千古罪人。

    现在不一样了,看着扣肉上那一层一层的肥肉,大家都嫌油腻,最多夹一块,不吃也无妨,不会有一种抓心挠肝的感觉。

    王雪娇和张英山被安置在主桌。

    这个村子没有大沙东省那么讲究,还要分主陪、副陪、主宾、副宾、三陪、四陪。

    座次很简单,以右为尊,两个一起来的人又不能拆伙,所以,他俩一起被安排在丁老板的右手边。

    不过,就算是这么简单,也把丁老板心里给“咯噔”了一下。

    根据丁老板的一向认知,一男一女,没有明显的上下级之分,那必然是以男人为尊,再强势的女人,也会在外面给男人面子。

    于是,丁老板把张英山安排在右手第一位:“请坐。”

    “不行不行。”张英山赶紧坐在右手第二位。

    看着王雪娇坦然入座,丁老板庆幸自己一直没有说什么惹王雪娇不快的事,他竟然一直弄错了大小王。

    丁老板先站起身,举起酒,说了些吉祥话和祝酒词,大家跟着举杯、喝一口。

    主人家下了第一筷子,来宾们也跟着一起吃,王雪娇忧虑地看着张英山被烫伤的胳膊:“要不要我帮你夹?”

    张英山笑道:“不用,我只是被烫了一下,不是骨折了。”

    “要不要尝尝你舍命相护的芋头扣肉?”王雪娇问道,那盘菜在桌子的正中间,胳膊肘上都被缠上绷带的张英山伸胳膊不是太方便。

    见她实在是想干点什么,张英山点点头,王雪娇拿着他的筷子和碗给他夹了一块。

    那扣肉闻着是挺香的,不过大家看着亮晶晶的肥肉部分,还是有些胆怯,不知道这一口咬下去,是不是会腻得吃不下其他美味佳肴了。

    总不能真的夹一筷子到碗里,只为看吧。

    又不是慈禧老佛爷,还有看菜的。

    丁老板做为主人家,于情于理,他都得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他伸出筷子夹了一块扣肉,从菜盘子到他碗里的路上,被炸酥蒸透的扣肉如同风中的寒叶,不住轻颤。

    当他夹起来咬了一口,整个人都僵住了,这块肉完全不像他想得那么油腻,经过水里煮、滚油炸、大火蒸,夹层里的肥肉已然容颜消瘦,虽有肥肉的外形,其中的油脂却已被消减了大半,吃到口中就像被泡软的油渣,唇舌之间略一用力,便已化做柔软的肉糜。

    肉,一出生便是有高低贵贱之分的。

    有些天纵英才,出生之时便是最昂贵的里脊肉、精瘦肉,若是走错了道,无论初时有多么昂贵,最终也得落得个入口如柴,塞牙难咽,遭人厌弃的结局。

    有些生来是被人嫌弃的筋头巴脑,找准了方向,也能成为下酒佳肴。

    像这一道原本应该已经被时代抛弃的“礼器”“看菜”,居然也可以这么好吃!

    原本夹在三层瘦肉之间,约有一指多宽的肥肉,在经过三种不同的烹饪之后,变成薄薄一层,酥软香滑。

    瘦肉则在那一点薄脂的滋润之下,将香气更多更久的挂在自己身上。

    两者如同最佳搭档,缺了谁,另一个都仿佛黯然失色。

    不知不觉,丁老板碗里的那么一大块扣肉,就吃完了,然后,他又将筷子伸了过去。

    当老板娘发现他竟然又拖了一块肉到自己碗里的时候,轻轻碰了碰他:“你怎么还吃啊?你忘了你说去年的衣服都穿不下了,要减肥吗!”

    “哎,今天高兴嘛。”说着,丁老板便像怕被抢了似的,把那块肉往嘴里送。

    老板娘很不理解,丁老板虽然胖,但他那是好东西吃多了,扣肉这种简单暴力的肥肉,他已经很多年不碰了,如果说第一筷子是出于礼貌,那第二筷子是为什么。

    为了找出真相,她也向扣肉伸出了筷子。

    真相从舌尖直冲鼻腔,香!太香了!

    她也是读过书的人,知道“肥而不腻、瘦而不柴”这八个字。

    可是,不管在哪个饭馆里吃,这八个字就好像考古学家口中的“栩栩如生”一般,透着那么一丝古怪。

    小河公主栩栩如生,辛追夫人栩栩如生

    普通人只能反思,是不是自己对栩栩如生这个词的理解有问题,亦或是考古学使用的语文教材跟自己使用的完全是两套体系。

    她曾经以为“肥而不腻,瘦而不柴”只是虚伪的谎言,美好的期待。

    没想到,竟然真的有那么一块肉,可以完全让她感受到这八个字在这个世间是存在的。

    被炸香的肉皮,充满了孔洞,每一个孔洞都吸饱了汤汁,一口咬下去,柔、香、软、弹

    丁老板的儿子小丁这次是带着女朋友回来见爸妈的,女朋友是个时髦女青年,她对减肥的意志,远比丁老板要坚定。

    她见两个长辈吃扣肉吃得那么沉醉,生怕两人热情地给自己夹上那么一大块,那她可受不了,这么多人,又不方便把肉塞给小丁让他处理。

    所以,她决定,先下手为强。

    夹一块芋头放在碗里,好歹是素的,这样老两口也不会往她的碗里夹大肉片了。

    浸透了肉汁香味的芋头,闻起来也非常棒,她夹起来咬了一口,被炸过又蒸透的芋头,几乎已经变成了芋泥,全靠被油炸脆的壳撑着全部的重量,才没有在被夹起的过程中就彻底软塌下去。

    这块芋头外表柔韧,内里绵软带沙,让她想起在华亭肯德基吃的鸡汁土豆泥。

    那么一小盒土豆泥,让她当时惊为天人。

    如今,“天人”遇到了对手,在味道层次如此丰富的芋泥面前,肯德基的土豆泥稍逊风骚。

    她不知道的是,现在,她吃的这口槟榔芋泥,在野史中,曾是清末名臣林则徐用来与洋人斗法的美食。

    野史经不起推敲,槟榔芋那是真的美味,与本地的芋艿味道和口感都不一样。

    一块芋头下肚,就好像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要减肥的理智飞了出去,眨眼就消失在九霄云外,追都追不上。

    她鬼使神差地夹起了一片小些的扣肉,那片肉在她的口中软滑到仿佛到了一个滚,就下肚了,只留下余香满口,让她思念久久。

    谁说相见不如怀念!

    我说今日要带它走!边个敢拦我!

    她又夹起了一块

    吃下扣肉,芋头在哀怨她为什么不来找自己了,是不是已经厌烦自己了?

    吃下芋头,扣头悲伤地倚在她的胸口,问她:我是不是不该来?

    无论怎么选择,都会遗憾未曾选择的那一个。

    而她,只想将芋头和扣肉都收进口中,告诉它们:不,你来得正是时候,你们都是我的翅膀。

    一向知道女朋友不吃肥肉的小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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