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主角被我操作日常: 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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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烟草!

    混账喜欢野餐。但总爱吃些杂草?浆果?下次应该带他打头鹿。

    混账提议去圣丹尼斯,他会在郊区租个院子。我知道他打的什么主意,但眼下没别的选择。

    在城里时要多跟人打招呼。

    跟城里人打招呼时要笑,要微笑着打招呼。

    不要见人就笑。

    要剪头发,刮胡子。混账好像是说两日胡长度的胡子和我最适配?这是什么?

    拌杂草味道还行。也许可以种点。

    混账玩意又在我睡觉时盯着我看。该死的有点毛骨悚然。

    药似乎有用,咳血少了。混账得意的样子让人想揍他。

    小屋漏雨,屋顶需要修。得找些木板和工具。

    混账玩意似乎真的能治好我?(涂抹)这念头太荒谬了。

    记得买咖啡。

    见鬼。我没推开他。

    要买双人大小的毯子,补充食物。

    注意,双人毯子不实用。混账晚上会抢被子。

    买单人毯子。单人枕头。

    混账睡觉时手老搭在我身上,声称是为了检查我的呼吸。胡扯。

    见鬼。为什么床会坏。附注:买新床,或者做一个新的。

    注意,混账的记性好得出奇。不要被他绕进去。不要随便答应任何事。任何时候都不行。

    查看马厩。

    注意,翡翠牧场的那匹马不错。

    为什么混账会喜欢我光着身子扎丝巾?还说好看?城里长大的小子都是这么变态的吗?

    混账说等我好了要带我去些别的好地方。可能是喝酒说胡话,但听着不像达奇的空话。

    今早没咳血。混账的脸都快笑烂了。

    应该买个新日记本。见鬼。旧的那个怎么就给约翰了。

    搜索约翰的消息。

    给约翰写信。

    注意,混账似乎注意到我在写,这混账会偷看。

    ——看就看吧,古斯·普莱尔,如果你正在看这张纸的话,你就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混账。

    打听到平克顿已经放弃搜索。也许真能考虑那个去别的地方的馊主意。

    注意,马厩有匹好马,应该和古斯(涂抹)混账很相配。

    准备新的马具,以及马蹄铁,要教混账怎么和马相处,怎么照顾马。

    要活着。

    60  ? 日常

    ◎“上次你那……一块钱,挺好的。想再赚一块吗。”◎

    像是个好兆头, 他们才收拾好这趟出门的装备没多久,营地边缘就钻来一条流浪狗。

    那是条垂着耳朵的大狗,蓝灰色短毛, 深色斑点,看起来流浪了一阵子, 但身躯线条依然流畅结实。它在营地外围踱来踱去,既不敢贸然靠近, 又不舍得离开食物的气息。约翰的儿子小杰克先发现了它, 兴高采烈地跑了过去——

    “狗狗!谁的乖狗狗?”

    小男孩欢天喜地叫喊着,取了条相当明显的直线路径。亚瑟眼疾手快,赶在最后一秒抄起男孩腋下, 将他稳稳地放到了另一边。

    “收着点莽劲, 小牛仔。”男人的声音意外地柔和,“这样扑向一条大狗, 可不是聪明的做法。”

    “可它长得像是个乖狗狗!”杰克抗议,眼睛依然紧盯着狗。“它肯定想和我们做朋友!”

    “我看也是。”古斯抱着胳膊, 饶有兴致地出了声口哨。游戏剧情里,克莱蒙斯岬营地的随机事件, 该有只猎犬出现的——“看, 它在摇尾巴。嗨?小家伙?”

    他试探着向前, 可亚瑟的臂膀先一步横过,直接把他往后一拨。

    “这是条卡他豪拉豹犬, 小子。天生的猎场好手。能追捕比你个头还大的野猪和逃走的牛,有时还得看家护院。要是吓着它,你的胳膊可不够它啃几口。”

    话是这么说, 这家伙却自己走到最前, 单膝点地, 伸手向狗:“要像这样,先让它认识你。”

    狗果然迟疑地向了前,伸出鼻子碰了碰亚瑟的指节。亚瑟保持不动,任由狗在他的手掌上嗅来嗅去。

    “瞧见没?这才算拿到通行证。现在,该递见面礼了——”

    男人没回头,没碰狗的那只手倒是向后探出。古斯一番张望,赶紧拆了包饼干。食物进手,亚瑟却不满起来:“招待新朋友可不能这样,小子。你包里的那块熏鹿肉呢?”

    “狗不能吃太多盐,亚瑟。”古斯分辩,“会让它们掉毛。”

    亚瑟哼出一声,抓着饼干的手催促地晃了晃:“掉毛?老天。你觉得野外的猎物会担心猎犬吃得太咸吗?”

    古斯继续拒绝:“可它都已经到咱们这儿了,好习惯当然要现在养起。”

    “那你也该给点像样的——”

    但狗看起来完全不介意。见两个人类还在争执,它后腿一盘,居然老实地坐了下来,两眼里闪着期盼的光。亚瑟只得拿那块饼干递过去,狗小心地叼进嘴里,一口嚼碎,尾巴快乐地砸着泥地。

    “你还真是个礼貌的伙计,不是么?”亚瑟有些诧异,两手却已诚实地摸上那身短毛。狗更高兴了,热情地把脑袋往他手里递。古斯趁机也伸出手,让狗录入自己的气味:

    “我们应该留着它——等会,让我仔细瞧瞧,好的。亚瑟,我们应该收留这个小伙子。”

    一旁的小杰克弹簧般蹦起:“真的吗?普莱尔先生,你要养它吗?”

    男孩也试探着来摸狗,狗没反对。亚瑟却斜睨过来:“‘我们’?你的意思是,你喂它?”

    “为什么不?我知道狗应该吃什么。”古斯耸耸肩,“大不了我多钓些鱼。”

    “太棒了!”杰克雀跃着转圈,“那它晚上可以蜷在我毯子边吗?就像故事里的守护犬?”

    “悠着点,小鬼。”亚瑟伸手按住男孩的肩膀:“说出这话的这位普莱尔先生可是城里人,指不定哪天就跑了,到时它饿了——”

    “——谁跑了?”

    达奇·范德林德的嗓音忽然自背后不远刺来。古斯险些原地蹦起,亚瑟收手的幅度几乎带出残影。下一秒,这家伙若无其事地起身、斜步,不着痕迹地拉开一道不近不远的距离。

    “达奇。”男人用下巴指了指侧前方。“杰克发现了这条流浪狗。我们想留它在营地。”

    “好啊,看来我们的小家庭又添新成员了?”达奇笑着挽起袖口,蹲身查看那条狗。古斯盯着猎犬翕动的鼻翼,暗自期盼那排利齿能撕碎这张虚伪的大脸。但狗没有。跟闻他们一样,狗谨慎地嗅了嗅达奇的手,随后同意达奇摸。

    “你们起好名字了吗?”达奇问。

    “因克。”亚瑟不假思索,“他就是这个颜色的。”

    他说得没错,这狗的蓝灰色皮毛确实像初写下的铁胆墨水(Ink)。但他日记本里只有铅笔的痕迹。也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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