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应未眠: 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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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的好名字,却没想到。”

    “那……以后……”卢慈挠了挠头,不知怎么说。

    南方已有将领归顺,也有许多南方人渡过长江来京城谋职,也许一统天下还真不是太遥远的事,

    一旁的李风华却是听出来了,问:“太尉是立志做忠臣良将,辅佐长公主匡复大兴,再绵延国祚数百年?”

    高盛回道:“身为大兴臣子,辅佐长公主,报效朝廷,有何不可?”

    李风华静静看着他,半晌痛心道:“属下原以为……太尉雄才大略,有鸿鹄之志,如今才知,太尉竟沉溺在温柔乡,甘愿将唾手可得的江山拱手相让,不得不叫属下寒心!”

    高盛回道:“的确仗是咱们打赢的,可如今朝廷安稳,四方归顺,你们以为是这太尉府的功劳么?不,依然是太兴二百年强盛换来的民心!还想改朝换代,要么沦为反贼灰飞烟灭,要么还要争战数十年,这是你们想要的吗?”

    李风华道:“太尉如此,岂不是未战而先言败?上天既造就如太尉与我等这番人才,便是要我们做出一番业绩,我们为何不顺应天命抛却性命大干一场?为何要屈居于一介女流之下,做个无名之辈?我只问在座众人,甘心么?”

    高盛神色严肃起来:“公思,你此言已算扰乱军心。”

    李风华道:“不是我扰乱军心,是太尉被长公主迷惑了心智,大错特错,是为飞龙,却不直上九霄,而要缩在泥地做个土龙,怎不教人痛心!”

    高盛沉默,李风华继续道:“经年之后,太尉必会悔恨今日。我今直言,若太尉情愿放弃壮志,屈居人下,我宁愿另觅明主!”

    高盛转过头去,在屋中踱了几步,似乎是在思考,随即待走到李风华身前,背朝他时却突然拔刀后刺,没回头,一刀已刺入李风华腹中。

    他没有看他,随即抽刀,李风华气绝倒地。

    卢慈柴进绪等人噤若寒蝉,都被这一幕怔住。

    虽说他们是与太尉出生入死的兄弟,但他们心里也知道,太尉更敬重李风华,许多时候几乎对他言听计从。

    李风华也从未让人失望,总能有奇计巧谋,让他们这些莽汉无不折服。

    他们也曾想过,如果有一天太尉问鼎天下,李风华就是丞相,地位说不定还在他们之上。

    可现在,一切发生得如此突然,李先生已是一具尸体。

    高盛仍提着刀,刀口滴着血,他看向众人:“太尉是大兴的太尉,太尉府是大兴的太尉府,食君之禄,忠君之事,今后谁再敢有此违逆之言,杀无赦!”

    屋内一片安静,连彼此沉着的呼吸声都能隐隐听见。

    如此静默许久,直到卢慈站出来,抱拳道:“属下遵命,唯大哥马首是瞻!”

    陈滔与柴进绪也上前道:“唯太尉马首是瞻!”

    其余亲信亦都表态,遵太尉之命。

    震慑完众人,高盛看向地上的李风华,沉声道:“将此人带下去,就说因他诋毁公主,被我斩杀,念其有功,予以安葬。”

    李风华尸体被带下去。

    从太尉府出去时,一阵南风,吹熄了太阳,阴云满天,树叶飞舞,天地一片昏暗。

    他终于明白了司妤的感觉,他也无路可走了。

    他们都亲自斩断了自己的另一条路,割舍掉了出发时的初心——只为了和对方的未来汇成一条线。

    所以将来,他们都只有对方了。

    太尉府离得那么近,很快司妤这边就得到了消息,明明是太尉府中流砥柱的私密会议,最后却有人被抬着出来,而且还是极受太尉尊敬的谋士李风华。

    听说是被一刀刺死。

    如他这地位,谁敢杀他?除了高盛自己。

    高盛杀了李风华……司妤觉得自己能揣测到原因。

    这次太尉府群英聚集,必然会提起前面皇后之变的风波,也会提到小嘉是否真的要姓司,提到那传得沸沸扬扬的白鹤呈祥是什么意思。

    兴许是在这件事上,李风华与高盛唱了反调。

    所以高盛毅然杀之,表明决心与态度。

    高盛晚一些才回来,神色肃穆,整个人都比以往沉静。

    司妤在榻上看书,此时放了书,抬眼看向他。

    他静静走过来,往榻上一坐,仰面躺下来枕到了她腿上,长长叹了一口气,似乎有些累。

    司妤伸手抚了抚他脸庞鬓角,温声道:“累了就休息一会儿,去床上躺一躺。”

    高盛看着她手上的书,突然问:“我想起来,你之前在信上说想给我做件衣服的,衣服呢?”

    司妤有些意外,“我以为你心里想的是李先生。”

    高盛轻轻叹了声气:“想,但想得不多,又能如何,那是唯一的选择。”

    “是为何事?”

    “他说我沉迷女色,没有雄心壮志。”

    司妤安慰他:“称帝才是雄心壮志么?为了天下安定而甘愿放弃称帝,那才是真正的雄心壮志,真正的仁君。”

    “不,他说得对,我有大半是舍不得你。”高盛道:“为了帝位而争,为了天下而争,或者为了女人而争,没什么高下,我愿意就行了。我就是个沉迷女色的人,那又如何,输赢全靠本事。”

    司妤被他说得哑口无言,输赢全靠本事,他倒看得开。

    她便佩服他这点,干脆而又磊落,全心全意做自己想做的。这事要换了她,一定还要在心里放上好几日,思来想去,要为自己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才作罢。

    她想说,其实换了是别人,她也不一定甘心去嫁、不一定愿与他扶持一辈子,只因是他。

    但话出口,却是突然道:“我给你做个手帕吧,怎么样?”

    “不是衣服吗,怎么变成了手帕?”他问。

    “衣服……费时,我不是没时间么,再说好久不做,可能做得很丑,穿不上身。”

    高盛回道:“但我不要手帕,我又不用那玩意儿。”

    “你现在好歹是个王爷,手帕怎能不用?吃饭了拿袖子擦么?”

    “你这还嫌弃上了?怎么,要拿宋之洵的模子来刻我?”

    司妤被他这想法逗笑了。

    “你想的可真多。”她道。

    她已经忘了自己刚才还在心里夸他磊落呢!

    他从下面看着她:“你给我做双鞋吧。”

    “哪有那时间,做鞋要纳鞋底,比衣服更费时。”她说。

    高盛一想也是,不只没时间,就算做了他也舍不得穿,在外行军可太费鞋了。

    司妤说:“给你做个香囊怎么样?”

    “不怎么样。”他很快回,“你见我戴过香囊吗?就宋之洵戴那东西,你是不是梦里都想嫁给那样的人呢!”

    司妤一边轻笑,一边又板起脸:“算了,这不要那不要的,算我当时多嘴,那别做了。”

    高盛否定:“那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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