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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文学www.damiwx.com提供的《明月不当窗》 60-70(第16/16页)
。”
提到当年的自己,顾倚霜总觉得有太多不可言说的成分。
他大概真的是做商人的苗子,哪怕在很小的时候,就暗中为自己所有的行为明码标价,因为想要外公的一份夸奖,他花费心血练习琵琶,哪怕手指弹到出血,也坚持要用那首外公外婆定情的曲子为自己博得点什么。
现在回想,他实在卑鄙。
但这些卑鄙,外公全都知道。
他走的每一步,很早就被看穿,他自以为天衣无缝的渴望与需求,都被深知,且被一点点钓起,引诱他更进一步地自我发掘。
发掘……更适合一位商人,一位继承人的潜质。
外公对顾倚风的偏爱让他羡慕不已,在他需要靠很多张满分试卷才能换来一次放纵的周末,对顾倚风来说只是随口一提。
起初他以为只是外公偏心,但在后来看到妈妈因为对他的关照而把顾倚风气哭的时候,意识到天平没有倾斜,只是他们刚好站在并不希望的那一边。
也是那个时候起,他再也没有把顾倚风当做“敌人”,他们站在同一战线,都是得不到最想要糖果的小乞丐。
十年的童年,他们和外公外婆都住在这座庄园里,说是无忧无虑显得矫情,但也大差不差了。
美好故事的转折点,在于外婆因为陈年的旧伤引发了阿尔茨海默症。
庭院里的玫瑰谢了,曾经那位在魔都公安厅叱咤风云的首位女厅长也迎来了英雄迟暮。
外婆去世那天,暴雨如注,他远远看到外公哭了。
他第一次觉得,那个一贯从容的小老头好像真的老了。
那年,他十七岁,他知道有些担子必须要扛了。
也是那年,他以为的阵营里,有人“叛逃”了。
顾倚风拒绝了和自己一起出国,放弃了“继承人计划”,她前往京市读大学,开始成为自己。
那他呢,他什么时候,才是真正的顾倚霜?
在澳洲在四年,回想起来,其实每一天都是松弛又紧绷的。
因为没有人认识他,他只是偌大中国留学生群体里的其中一个,他可以肆无忌惮地去做在国内并不能轻易实现的事,不用考虑自己身为“顾家少爷”的身份,不用在意自己是“顾氏集团董事长继承人”的格局,他只是他,他开始做自己了。
玩偶服里,他流过汗水,却因为每一份送出的礼物在笑;从墨尔本前往悉尼的路上,每一次殷勤发作的狂欢都是他灵魂的呐喊,同年,他学会了飙车。
说来惭愧,顾倚霜第一段恋爱,深陷“替身文学”。
也是那个时候,他醒悟了,他自以为的畅快淋漓,其实恰恰相反,他始终活在自己的影子里。
他还是那个世俗里的顾倚霜,自救计划失败了。
在这一点上,他不够自洽,他承认自己不如那个人“逃兵”。
回到魔都后,他正式接手公司的事物成为了一个堪称完美的继承人,却因为过往种种始终把自己锁在白房子里,整洁,一丝不苟,却始终没有鲜花盛开。
直到——
他遇见了她。
一个有点拧巴有点别扭有点敏感的可爱灵魂。
明明强大无比,却又稍显自卑,她总需要一只推她一把的手,就像一些明明闪闪发光的辩手,其实差一步的也只是登上辩论台。
她那样优秀,那样与众不同,就连偶尔出现的怯懦也让他回味无穷,自相矛盾,自相融洽,这太吸引人了。
尤其是,吸引他这样的怪胎。
他想知道,被她在意的,究竟是不是那个已经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是否真实存在的“顾倚霜”。
灵魂在共鸣,有什么各自属于他们的特质,在一次次的碰撞中,相互融合。
当他意识到自己作为观察员却已经陷进去时,已经来不及了。
她总爱强调他们之间能够看到的差距,可他却希望他能够多多正视自己已经走过来的路。
这条步数为一百的台阶,她明明已经从一走到六十了,那四十不是重点,转身去看,台阶下,已经被她不断重塑生化的自己才是重点。
可他是怪胎啊,他就是忍不住地为这样的施慈着迷。
他的慈慈独立又努力,他没理由也不应该强迫她按照什么模板去走,她理应野蛮生长,花路一直都在。
他就是喜欢这样的施慈,不是玫瑰不是茉莉,是强韧的大波斯菊,只要有风有种子,花朵可以在任何地方盛开。
他想陪着她,看一场为她而来的金色雨。
等施慈反应过来时,那架秋千上,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放了一把琵琶。
她瞪大了眼睛,认出这是那柄看尽风霜铅华,从历史的华章一步步走到他们这个时代的五弦琵琶。
是真品。
“慈慈,抱歉这首曲子拖欠了你这么久。”
“之前我一直不确定该弹什么才算应景,但现在想来,是我庸人自扰了,不该应景的,应人才好。”
“施慈小姐,请让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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