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郎总以为我不爱他: 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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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没接收到那双漂亮大眼睛里的充沛情绪,反而被近在咫尺的弯弯睫毛搅乱心房,墨黑眼珠盯着那对睫毛怔了好一会儿,才终于在对方疑惑试图想再靠近点的前一秒反应过来,迅速拉回理智,沉默两秒,蹙起眉头。

    “胡说,哪有女子爱做饭?油腻烟熏的。”

    说到这儿,他想起了自个儿这几日呆在厨房里的煎熬,那驳回的话语越发坚决;“且刘伯说了,女子就不该进厨房,郎君才应该打理一日三餐,寨子里的人家都这样——”沈明玉着急,恨不得举手发誓;“真的,我真的爱做饭,她们不做是她们懒,我勤快呀,我就爱做……”

    “没有人会喜欢这个——”“我喜欢,我真的喜欢!!”

    “别闹了,刘伯说……”

    “他在胡说——”“好了……”

    “……”

    最终,经过沈明玉态度强硬的据理力争……好吧,是唧唧歪歪的死缠烂打,她终于获得了一顿饭食的上手权。

    一日三餐,沈明玉攻于心计的选择了中餐。

    至于原因,嘿嘿。

    于是翌日中午,吃饱喝足的阿水盯着饭锅里还剩一半的饭食,沉默了。

    然后第三日,第四日,第五日,第六日……

    可喜可贺,沈明玉终于填平了这处美中不足,彻底沉浸在了自己的幸福生活里。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忙时男女搭配,一主一辅,闲时挨挤着坐在小院中,看天边的日升日落,观高处的云卷云舒。

    至于两人平时忙的是什么……

    他们在屋后开垦了片小菜园,用借来的锄头细细的将土碾碎了,种上自刘伯家用米换来的青菜种子。

    你挑水来我浇园,你垦土来我送饭,前世今生两辈子,沈明玉第一次体验到了乡间种田的快乐。

    然后等劳累的一天结束后,登堂入室的沈明玉便在温暖的被褥里环抱住身侧清洗干净的硬实身体,磨磨蹭蹭,上下其手。

    嗯,是的,如今的她又长进了,不仅能登堂入室,同宿一榻,甚至还能紧密相挨,亲亲蹭蹭。

    幸福了,真的又幸福了。

    且,如此幸福的日子过了半月后,在又一次的郎中问诊时,沈明玉又得到了一桩喜上加喜的好消息。

    这第一桩喜,是她谢大哥的病情,在每日不断的汤药伺候下,谢玉砚脑中血块已经逐渐变小,按小刘大夫的诊断,说是最多俩月,就能彻底恢复记忆。

    二桩喜嘛,就是她谢大哥——怀上了。

    怀上了!!!

    沈明玉兴奋的想尖叫。

    太好了,太好了,她谢大哥怀上了,有孩子了。

    有了孩子,她谢大哥就不用再经历那么痛苦的治疗了吧?

    有了孩子,他们之间就不会再有乱七八糟的其他人吧?

    有了孩子,有了孩子……一切矛盾迎刃而解,就等谢大哥恢复记忆,他们就能继续他们以前的甜蜜小生活了。

    柳暗花明。

    神佛庇佑。

    沈明玉真的要乐疯了。

    然而,就在沈明玉如此幸福的头脑飘飘之际,命运却又给她开了个大玩笑。

    ——谢玉砚,失踪了。

    那是一个阳光晴朗的好天气,山间无风,暖阳普照,沈明玉天不亮早早起床收拾一番赶去了镇上,想为她谢大哥买一支簪子。

    其实事后想来,沈明玉也是越想越悔,只恨自己这段日子被幸福蒙了眼睛,竟真的没有动下脑子。

    没想过,明明她谢大哥用树枝簪头簪的好好的,怎会突然讲究起来想要个簪子?

    没想过,在她第二天起身穿衣前挨着对方轻吻时,明明对方都醒了,鼻下呼吸都乱了,眼睫也抖得不成样子,但却不愿睁眼的怪异。

    没想过……没想过,她是真的全身心沉浸在了这段时间的幸福里,一点都没往别处乱想过。

    谁能想到呢?

    谁能想到呢?

    怀里揣着新玉簪,背上扛着大包裹,风尘仆仆,紧赶慢赶,终于在太阳落山前赶回来的沈明玉,捏着被放置在屋内桌子上的辞别信,心态都崩了。

    信上什么意思?

    什么叫,相伴一程,此生足矣,两人孽缘,斩于今日?

    什么叫,放她回归,家人团圆,往后余生,此生不见?

    沉重的包裹砰然落地,边角松散,摔出里头沈明玉在城镇特意采买来,想为男人补充营养的荤卤熟酱。

    东西被她小心翼翼,一路护佑,那么艰险的山路都没磕着,如今到了家中,反而咕噜乱滚,沾了地,挨了灰,拿眼看去,己没了样。

    但此时此刻,谁还有心情管?

    沈明玉全部心神都在眼前的辞别信上,瞪着眼睛看信上的字字句句,然后瞪着瞪着,俊秀的面目几乎扭曲。

    夭寿啊!夭寿啊!

    这究竟到底是什么恨海晴天苦情戏!!!

    第69章 恢复记忆而此时此刻,满脑子……

    而此时此刻,满脑子恨爱情天,将沈明玉心态都搞崩了的谢玉砚在哪里呢?

    呃——他那里,也出了点小状况。

    天马上要黑了,这个时间点,距离他从家里走出来已经三个多时辰了,这么久的时间,按道理,论速度,他都应该已经到达了自己想到的地方了。

    早在半个多月前,他就已经规划起了今日的路线。

    他的目地并不是往外走,而是翻山越岭,行过一条条崎岖山路后的大山深处里。

    比他所处的寨子还要更深的里面。

    他打探过,是有村庄的。

    村庄很偏,很穷,人迹罕至,很不方便,可无所谓,谢玉砚的目地本来也不是在那里长久生活,他只是此时此刻需要一个隐蔽的落脚地而己。

    似沈明玉般从繁华都城走进来的小姑娘,若要找人,第一反应肯定是往外跑,如何能想到大山里面还有人烟?

    至于后头,等对方在周围城镇遍寻不到最终归家后……

    谢玉砚不曾细想。

    他的手摸上了小腹,黑如墨般的眼珠殊无情绪,沉渊渊的,但抿直的唇角,却勉强扯开了一抹浅笑。

    但终归,他不再是一个人了,他爱的姑娘给了他一个孩子,日子还是能过下去的不是吗?

    不得不说,谢玉砚这个计划很不错,若真的实施成功,沈明玉大概率真的要折磨煎熬一段时日了。

    可偏偏,人算不如天算。

    谢玉砚,他迷路了。

    谢玉砚是真的没想到深山里的路能这样乱……明明他当初打听的路线,就是这边直走,碰到老树再转弯,然后——先不提然后,所以那人说的这边直走的路,就是从面前七八丈高的山坡上,不,这么高已经不是山坡了,这是峭壁,还是几乎没什么倾斜度的峭壁……跳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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