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阅读的是
大米文学www.damiwx.com提供的《禅院猪猪想要长命百岁》 40-45(第12/14页)
11月5日才公布,照理说,禅院直哉不应该知道,但这位大少爷卷款而逃的动作表明,他显然是知道的。
那别人知道禅院直哉知道吗?
日车宽见的这个式神知道吗?
所谓“证据”又包含了什么内容?
司法审判中的证据类型多了去了,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勘验笔录、鉴定意见……等等。
日车宽见的证据里该不会还有监控录像之类的吧?
希望禅院家别那么与时俱进,在家里装摄像头。
日车宽见放下“证据”。
“那么接下来,请禅院直哉先生尽快进行自我辩述。”
禅院直哉啧了一声。
“如果我什么都不说,会怎么样?”
开玩笑,他当然不可能认罪。
那些东西本该就是他的!
他拿自己的东西,还有错吗?
日车宽见保持严肃脸。
“你可以保持沉默,审判者最后将会根据这份收集到的‘证据’,对禅院直哉先生所犯的罪行直接进行审判。”
五条新也来了兴趣。
“最低的刑罚是什么?”
“对于咒术师来说,应该是没收武器。”
禅院直哉松了口气。
“还以为有什么呢!”
真是吓死人了。
他随身携带的武器也就只有那把常用的短刀,之前从禅院家搬出来的咒具没了也就没了,他没那么多手,几乎用不上,最多拿去换点钱。
只要不涉及到他的生命安全,无所谓。
他和五条新也现在不可以对日车宽见使用术式,完全陷入了被动的境地,必须尽快离开这个鬼地方,那就继续和日车宽见耗着吧!
禅院直哉姿态悠闲,就差在法庭上吹个口哨了。
1207看不下去了。
「直哉你没听到那个‘最低’吗?」
想什么呢!
“!!!”
禅院直哉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五条新也一看禅院直哉那个表情就知道禅院大少爷在想什么。
他提醒道:“直哉君,是最低,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最高刑法应该是死刑吧?”
日车宽见点点头。
“没错。”
禅院直哉惊愕。
“开什么玩笑,我拿点我家里的东西,怎么着也说不上判死刑吧?你自己说出来不觉得离谱吗?不觉得招笑吗?”
日车宽见面无表情。
“禅院直哉先生,请开始你的自辩陈述。”
五条新也坐在后面的席位上,撑着脸,捏了捏自己两边的腮帮子。
为什么日车宽见这么执着于让禅院直哉自辩陈述呢?
这个领域并不像「无量空处」那样,只要一进入就会立刻触发「必杀」机制的。
但毫无疑问,领域内必中术式绝对存在,只是没在最开始降临到他和禅院直哉身上。
这个领域应该是借用审判这一过程,与他或禅院直哉达成某种束缚。
一旦禅院直哉认罪,亦或者是审判者拿出的证据,作为检察官的日车宽见对禅院直哉的辩述进行反驳,给禅院直哉定罪,刑罚就会降临。
如果第一个罪名没有让禅院直哉死亡,那么就接下来的罪名只会更严重,直到被告被杀死。
等禅院直哉死了之后,下一个站在被告席上的人就是他。
可能是禅院直哉的得点数太高,日车宽见才决定先解决他。
如果他在前的话,大概会被立刻判处死刑。
现在禅院直哉只有三个选项:坦白、沉默、否认。
那必不可能选择坦白或沉默,这相当于直接认罪了。
禅院直哉焦灼回头,与五条新也对视,见对方点头,他才稍稍宽心一点。
“我听不懂你说的什么意思,作为禅院家的嫡子,我难道还不能拿点家里的东西吗?那些本来就是我的,难不成拿取本就属于我的财产,这也有罪吗?别太好笑!”
怎么可能有证据?
禅院家可没安装监控,难道日车宽见还能得到禅院扇和禅院甚一的证词吗?
五条新也直勾勾地盯着禅院直哉,恨不得把对方的后背瞪出一个洞来。
不,不对,这么说似乎有漏洞了。
“那么接下来,就轮到我了。”
日车宽见低眉,打开文件袋,从里面拿出一个巴掌大小的光盘。
“这是事发后3天左右,位于目黑区小田急百货大楼一楼的监控录像。”
禅院直哉:“?”
那不就是11月6日的吗?
空中忽然展开一个虚拟屏幕,画面中,禅院直哉正靠在一根柱子上,脖子上还架着乙骨忧太的太刀。
五条新也眼皮子一跳。
【“你拿走了惠的东西,现在该物归原主了。”
禅院真希铿锵有力的声音从里面传了出来。
禅院直哉不断否认禅院直毘人的遗嘱,并且超大声地说:
“禅院家的咒具和财产,本该属于我,伏黑惠这个外姓人,怎么配?!”】
画面暂停。
日车宽见一板一眼地分析道:“这段监控清楚地拍出了禅院直哉先生的正脸、身高、穿着,甚至录入了声音,可以断定,此人就是禅院直哉先生无疑,由对话可知,禅院直哉先生分明知道那些财产原本应该由伏黑惠先生来继承,却仍然毫不犹豫地将其据为己有,并且禅院直哉已于11月7日亲口承认。”
禅院直哉面色黢黑。
“不,我那只是说说而已,唬禅院真希他们的,我不知道那份遗嘱的存在,我老爸的遗嘱明明是11月5日、还是6日公布的,我怎么可能提前知道?”
他开始慌了。
1207都来不及阻止。
五条新也捂脸。
掉坑里了啊!
又承认了一次,现在直哉这是明知道,还不归还。
日车宽见铁面无私:“禅院直哉先生只拥有一次自辩陈述的机会。
禅院直哉面目狰狞。
“什么?!”
“且,这里还有禅院扇先生和禅院甚一先生搜集到的相关证据,还有你和孔时雨先生密谋卖掉黄金与咒具的电子邮件与通话音频。”
禅院直哉目瞪口呆。
那他要被判个什么罪?
日车宽见盯准了禅院直哉的眼睛。
“根据刑法第235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窃取的方式秘密获取他人物品,禅院直哉应当被判处窃盗罪[1]。”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请收藏大米文学 damiwx.com 努力为你分享更多好看的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