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酒非要我负责: 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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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比较适合靠抱着各方大腿苟下去,别给沢田纲吉添乱了。

    不过,要是琴酒去了彭格列的话——

    87.

    接到朗姆邮件要约我见面时,要不是真的了解琴酒大哥,和要不是知道他和朗姆关系不好,我都险些怀疑他背着我给朗姆打小报告了!

    不对不对,琴酒都被我哄好了,而且他才不会把事情告诉朗姆呢。

    如此看来,真相就只有一个!

    我大喊一声:“受死吧,伏特加!”

    然后就乖乖上了朗姆派来的车去面见朗姆。

    这么说起来,似乎我和朗姆还很熟。呃,一般吧,好歹我也是黑衣组织养大的组织二代孤儿,朗姆和我有交流倒也正常?毕竟在这个血缘至上的黑衣组织里,我和朗姆还是有点相同之处,就是都是组织后代,只不过他继承了父辈代号,而我没有而已。

    不过我估计,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会打洞,我的父母估计也没有代号,不然也不会我都长这么大了也不知道父母是谁,就知道他们执行任务的时候人没了。

    事实证明,伏特加确实是无辜的。朗姆完全没有提及我与彭格列众人熟识的细节,这次召见的重点,出乎意料地落在了琴酒身上。

    “你和琴酒最近相处的怎么样?”空间里回荡的声音透着一种难以言喻的审视感。

    “我和琴酒?”我疑惑地问,“我们两个的绯闻都传到您耳朵里去了吗?”

    朗姆说出来的声音的声音配合上他的笑,让我莫名其妙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就只是绯闻吗?”

    “如是。”我思索了一下,最后决定还是先恭喜一下他,“恭喜啊朗姆,目前看起来琴酒的性取向还是异性恋。”

    尽管不是BOSS,但我觉得朗姆应该也挺开心的。

    当然,主要是我的耳边莫名其妙响起了某个男人的声音,就是那个“皇帝,你的儿子是gay啊”的声音。

    我莫名其妙笑了一下。

    朗姆也莫名其妙地笑了一下:“哦?看来……还没睡到?”

    我一噎。

    不是,我请问呢?我们黑衣组织的人怎么从上到下说话都这么直白啊? ? ?我看下次还有谁敢说我什么话都敢说,去和朗姆谈谈吧! ! !

    88.

    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居然还以为朗姆能够好心地撮合一下我和琴酒。

    好吧,我知道不可能。

    毕竟琴酒是组织头牌杀手,我是组织头牌废物,朗姆不棒打鸳鸯(其实并不是)就不错了,怎么还可能给我提供睡到琴酒的机会呢?

    我什至觉得他能容忍我每天跟在琴酒身边就已经给足了孤儿温暖了。

    我每往行李箱里放一件东西,就开始叹气,最后实在受不了了,就跑到琴酒房门前邦邦敲门。

    边敲边念叨:“开门啊开门啊,大哥你开门啊。你别躲在里面不出声,我知道你在家。大哥,开门啊!”!

    好悬,差点砸到琴酒。

    我眼疾手快地想要收回手,不过还是惯性大于一切地栽进了琴酒怀里。

    栽就栽了,反正我是不小心,将错就错的我双手搂住琴酒精悍的腰身,脸颊肉在他身上压得说话都含糊不清:“呜呜呜大哥我舍不得你。”

    琴酒没说话,也没推开我。

    他低下头,墨绿色的长眸在走廊昏暗的光线下晦暗不明,如同深不见底的寒潭,静静地盯了我半晌。

    最终,他像是放弃了什么,抬起头看向别处,却默许了我像只无尾熊一样挂在他身上。

    只是在我试图不老实地用脑袋蹭他胸口撒娇时,他抬手,带着薄茧的温热掌心精准地按住了我乱动的头顶,声音低沉:“东西都收拾好了?”

    “还没有,总觉得哪个都该带着。”我扁起嘴,抱怨着说,“大哥你是知道的,我选择恐惧症超级严重。”

    “那就什么都别带了。”琴酒的回答简洁粗暴,带着他一贯的冷硬风格,“东西放家里,到美国再买。”

    他的语气不容置疑,仿佛只是在陈述一个最平常不过的事实。

    我恍然大悟,就跟脑子里的灯泡突然亮了一样:“有道理,我可以靠贝尔摩德蹭组织经费买!”

    好奇怪,琴酒怎么又生气了?

    他面无表情地把我从他身上撕下来,像拎小猫一样拎着我的后衣领,直接把我拎回了我的房间门口。

    “砰!”

    门在我面前关上。

    我对着紧闭的房门,真是纳了闷了:明明是他让我去买的啊?花组织的钱,就让他这么生气?可恶!

    89.

    是的,美国,和贝尔摩德。

    好吧,其实是我想多了,朗姆也没什么棒打鸳鸯的意思,他懒得理组织成员的个人感情,他老人家日理万机,问那两句大概纯属例行寒暄,外加评估一下我和琴酒这个“上下级”的相处模式是否稳定,再对症下药。

    琴酒之前有多嫌弃我也算是人尽皆知了,要是当时我的回答是“相处得一般般”,或者疯狂吐槽琴酒对我期待有多大我真的当不成优秀的组织成员,那朗姆就可以顺理成章“解救”我脱离苦海。

    就算我回答的是不问自招的“绯闻关系”,也不影响朗姆猜出来琴酒看不上我,说什么让我换换心情,实际上是解救琴酒,再把我弄走。

    所谓的弄走就是,朗姆安排我和贝尔摩德一起去美国。

    他以我之前辅助琴酒辅助得不错为理由,让我去辅助贝尔摩德执行任务。

    贝尔摩德的伪装身份之一,国际巨星莎朗·温亚德,最近接了一部好莱坞新戏。

    当然,拍戏只是幌子,真正的目的是借此机会与美国本土的一个重要组织进行秘密接触与合作。贝尔摩德需要一个“值得信任”的帮手,负责在片场留意风吹草动、传递消息、跑腿打杂……等等。

    天知道组织高层是怎么想的,居然派我这个英语水平仅限于“ Hello” 、“ How are you”和“ Im fine and you”的英语废物去美国。

    怎么了,是最近组织没有招到英语好的新人吗?还是新一批的新人都没了?

    我当然反抗过,但是不会英语对黑衣组织来说并不是问题,朗姆甚至提前给我准备好了同声翻译器。

    反抗无用,我回去跟琴酒絮絮叨叨说舍不得他也没用。

    其实琴酒最开始还有点不爽的,只是不是舍不得我,我怀疑他不爽是针对朗姆。毕竟这算是朗姆帮贝尔摩德跟他抢人?

    不过看在是为了黑衣组织做任务,加上没了我确实清净,他只是冷哼了一声,也没有帮我去跟朗姆说什么。

    我问他,难道他舍得我走吗?

    琴酒的那个表情,我都懒得提。

    总之,我发誓,我是真的不舍得。

    可是,呃,再不舍得,当贝尔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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