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纽约开中餐馆[九零]: 160-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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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珊卓回道:“我帮你问问吧,应该是能拿到的。”

    这就是上流社会的好处,任何人的联系方式都能通过各种关系拿到,明星?富豪?导演?哪怕是白宫的座机号码也不是没可能的。

    ……

    厨房里,沈瑶正在用小火炒着锅里的茶叶和白糖。

    大部分沈瑶准备用来做奶茶,剩下来的则可以用来做“茶熏”。

    家里的茶叶太多了,今天一翻才发现大大小小的罐子有十来个。

    有的是丽珊卓她们送的,有的是这段时间联名的餐厅老板送的,郭云龙也给她带过不少,还有之前在学校开档口时,各个摊主送她的欢迎礼。

    他们很喜欢送茶叶,在他们的印象里,好像华人最喜欢的就是茶叶。

    “是不是炒糊了?”琼恩耸了耸鼻子道。

    “没有,就是这样做的。”

    在茶叶和白糖的混合物上搭起一只架子,再把卤好的整鸡放在架子上,最后盖上锅盖静置几分钟,就可以让鸡肉完全吃饱茶叶的味道。

    平常在旁边学习的人都是陈晨,今天倒是乔伊很努力地记着笔记。

    他也想当厨师。

    当服务员赚得太少了,这段时间和陈晨一起出摊卖小吃,乔伊感觉中餐也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难。自己要是努努力的话,说不定也能成为一名中餐厨师,到时候还能多赚不少钱。

    “这种做法是不是和果木烟熏烤肉是一个原理?”

    看到从锅里涌出来的烟像是要炸开了一样,乔伊赶紧打开院门,顺手拿起一只竹篦子,一边往外扇风一边说:“要不我们买个专业的烟熏器吧,这样看起来好危险。”

    烟熏器?

    听到这个名词的时候,沈瑶的脑海里一下子就闪过了“万斯餐厅”的名字。

    像这样的米其林三星餐厅,一定会有很多很专业的厨具,说不定还有什么市面上买不到的定制款。

    对于一个厨师来说,最能让沈瑶兴奋的,就是各种厨具。

    想象着在万斯餐厅的后厨,像茫茫大海上的副船长那样,驾驶着最先进的巨轮在风暴中前行,光是想想就足够让人激动了。

    扭头看一眼院子里,被风吹落的桂花树叶,也不知道露比去万斯餐厅的结果怎么样了。

    “沈,你和陈是不是吵架了?”

    看到沈瑶看向院外出神,琼恩还以为她是想起陈晨了,便直接问道。

    “算是吧。”

    回过神的沈瑶把锅的火调得小了一点,“不过也算不上吵架,其实是我的问题。”

    上次的事情,是她的错。

    陈晨那天确实去了潘多拉餐厅没错,可并不是为了赚外快。

    尽管那天餐厅老板给他打电话,是为了谈能不能在餐厅“长期”、“固定”地推出中餐,但陈晨并没有答应,虽然无偿地教了他们几样家常菜,可却借着这个机会推销出了更多中式食材。

    这是沈瑶后来知道的,当潘多拉餐厅的老板给她打电话,希望能够多卖一些豆腐给他的时候。

    沈瑶向他道歉了,为自己那天晚上的鲁莽真诚向他说了对不起,只是陈晨似乎并没有选择原谅她。

    他的态度很冷淡,嘴上说着“没关系”,但脸上还是冷冷的,而且一连这几天都不怎么跟她和露比说话。

    今天原本是想叫他来尝个菜,看看如果真的跟万斯餐厅合作的话,主推这道太爷鸡合不合适,结果他又找了个借口没有来。

    “沈,我感觉你可要在陈身上多下点功夫了,”听完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乔伊不禁咋舌道,“要是不赶紧把他哄好的话,小心他被别的餐厅给挖走。”

    “那就挖呗。”

    沈瑶轻描淡写地回了一句。

    她才不担心陈晨会被别的餐厅挖走呢。

    因为在她的心里,他们就像是一家人一样,曾经的陈记,现在的“沈”奇小馆,一年的时间虽然不算久,但这一年他们也算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

    沈瑶从来没想过开除他,同样,她也相信陈晨不会轻易地被挖走。

    不止是乔伊,琼恩也跟着说道:“说真的,沈,你还是留意留意吧。”

    他们的炸串小吃生意做得风风火火,每天来排队的除了食客之外,也会有虎视眈眈的“饿狼”想要分一杯羹。

    之前有人想找他们买各种小吃和调料的配方,也有希望能拜陈晨为师,跟他学习做中餐的手艺,但更多来找他的还是各个餐厅的老板。

    他们都希望陈晨能够加入自己的餐厅,希望他能给自己带来更多的利润。

    陈晨当然全部都拒绝了,可……以前是拒绝了,那以后呢?

    “不会吧,陈不像是那样的人。”

    乔伊:“你确定?”

    “呃,好吧,陈以前确实挺贪财的,可那不是为了还债嘛。”

    时间差不多后,沈瑶打开锅盖把熏好的鸡捞了出来,说话的时候稍微跑神了一下,忘记了锅里的温度还是热的,还不小心被烫了一下,“他现在不会了。”

    “不一定,他现在不也是急着买房子嘛,”乔伊像蜘蛛吐丝似的,幽幽地说,“万一谁愿意给他买套房子,说不定为了报答别人,他就跟别人跑了呢?”

    “那就更不可能了。”

    乔伊要是说点别的可能性她还会有点担心。

    送房子?算了吧,一套房子要十几万美刀,再算上装修家具,就算有餐厅愿意花大价钱挖他,这代价未免也太大了点。

    将盛着太爷鸡的盘子放在桌子上,沈瑶转身将锅放进水池里准备趁热清洗一下。

    盘子还没放稳当呢,一大一小两只“馋狗”就迫不及待地想要尝尝刚出锅的美味。

    “强尼,不可以。”

    强尼马上就快一岁了,几个月的减肥路并没有让它瘦多少,抬起前爪想要扒桌子起来时,像极了一只成精的煤气罐。

    Woof!Woof!

    被制止后,强尼不服地冲乔伊叫了两声,像是在向沈瑶告状:为什么他可以吃?!

    可当乔伊的手伸向那只鸡时,手背也被沈瑶手里的铲子不轻不重地敲了一下。

    “你也不可以。”

    乔伊:……

    盘子里的太爷鸡颜色相当漂亮,它不是普通烧腊那种深红色,也不是白切鸡那种寡淡的白。它的鸡皮是那种诱人的枣红色,红得发亮,像涂了一层薄薄的蜜糖,油润油润的,看着就特别有食欲。

    凑近时,还能发现鸡皮上带着一点点熏制过的焦糖色痕迹,那是茶叶和糖熏出来的印记。

    和做奶茶的那种茶叶+糖味道不同,太爷鸡的味道闻起来不是那种甜,而是在烟熏味中透着一股淡淡的茶香,而且那股香味不是直愣愣地冲过来,而是混合着鸡肉的味道,若有若无地飘出几缕。

    “这么快就做好了?我以为还要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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