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族之舔狗的自我修养: 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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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无法适应巨大的落差,想寻求帮助获得平等权益,但是几乎所有官方机构,都不保护已婚雌虫的社会权益,导致他们求救无门。

    所以,兰斯和林辰离婚打擂台,算是切合了部分雌虫的心声,导致社会舆论上,也有很多雌虫支持兰斯。

    但是,诺兰将军的声明一出,所有的群情激奋,好像都按下了暂停键。

    因为诺兰将军功劳赫赫,当年地下实验室那么肮脏留着黑血的地方,也是他捣毁一把火焚尽的。连这样德高望重的将军都要和兰斯断绝关系,足见是兰斯做得不对了。

    而且,连诺兰将军都支持雌虫不能忤逆雄虫,说明延续了数千年的雌雄关系,还是有可取之处的。如果不雌卑雄尊,虫族的社会还指不定乱成什么样子呢?

    随后,论坛等公共场合很少能看到声援兰斯的帖子了。

    哪怕兰斯的法庭呈现的材料中,有明确的论述,他和林辰签订过婚前协议,林辰无权支配他的钱,而且这些年他也将50%都花到了林辰身上,另外的钱只是补贴阵亡战友的家属抚恤金了,并不是转移财产。

    在平民中,部分雌虫还能通过婚前协议约定来规避雄虫的某些过分的权益,但是对于上层的贵族,对于世家来说,雌虫拟定来用来保护的自己的权益,不过是一张废纸。

    法庭直接宣判了兰斯和林辰签订的婚前协议无效。

    后来,又爆出兰斯其实根本不是雌君,而只是地位低下的雌侍,当年扒着雄主背后的林家上位,最后却苛待雄主,准备背弃雄主。舆论更是倒戈,甚至开始声讨起兰斯,觉得他不知好歹,明明林辰作为雄主对雌侍那么宽容,还不满足。

    以雌侍的身份挑战雄主,简直是挑战了虫族社会公序良俗的底线。

    不少虫族极其恶毒:“不愧是实验室出身的雌虫,就是没教养,一点家庭常识也没有,作为雌侍竟然也敢冲撞雄主,连诺兰将军也觉得孺子不可教了。当初就应该让他死在实验室,诺兰将军带着大军捣毁实验室救他,就是在浪费纳税虫的钱!”

    “就是,有那么点战斗天赋而已,没有林辰少爷,一个社会底层出身的雌虫,最多都是战场上炮灰的命,更别说成为‘军神’!他竟然还不感恩!”

    舆论,真的是一念生、一念死。

    而远在星际边缘战场的兰斯,突然被解除了所有的军职。护卫队摇身一变已经变成了监察队:“兰斯少将,您的雄主林辰举报您曾经滥用职权、指挥不当,曾经造成绝望曙光战役、碧星登录战役、435星系歼灭战等战役非常规伤亡,需要您立即回帝都接受调查。”

    “你们都知道,这些都是污蔑,只是为了让我在此次战役胜利的前夕,离开战场而已。”兰斯苦笑,“小辰变聪明了,知道战役胜利会让舆论翻转,官司可能会更偏向我,干脆把我卖了,把这场战役卖了。——这场战役的胜利,他和哪个世家做了利益交换?”

    监察队为首的人行了个礼:“抱歉少将,调查程序确实很简单,也许在返回途中就能结束。但是,您确实,再也赶不上战役胜利的时刻了。”

    “能告诉我接手的指挥官是谁吗?虽然已经临近胜利了,但是如果来了一个蠢货,也许会葬送掉好不容易积累起来的胜机。”才下战场的兰斯疲惫至极,但仍然打起精神,“我想我能给他说一些接下来作战队的要点。”

    “抱歉,您现在需要回去,安抚您雄主的怒火。”监察队委婉地提醒了一句,“这才是最重要的。”

    兰斯语气平静:“很快他就不是了。”

    第32章 第 32 章 没想到,事情还能更坏……

    江白羽以为, 被诺兰将军接触父子关系,就是兰斯坏运气的极限。

    但是,没想到, 事情还能更坏。

    兰斯身上的事情就跟超媒体连续剧一样,先是上演离婚大战,接着是父子间恩断义绝,最后竟然是兰斯作为星际战场指挥官,在战役期间擅离职守,导致前线失利。

    后来, 军部投入了两倍的军力,才挽回前线战场的局势。

    擅离职守导致战败的消息,同样并没有大规模报道,仅仅是小范围流传。

    而在帝国军校的论坛里, 悄悄出现了这样一个帖子《惊!军神兰斯被贬为了雌奴!》。

    这个帖子占据了高高占据了论坛的热门贴榜首,帖子里面的内容只有言简意赅的八个字:“免责声明:道听途说”。

    第二层帖子是“据说是战场失利,被雄主撇清关系贬为了雌奴。”

    这个帖子的热度突破了论坛历史最高热度, 但是诡异的是,帖子里面没有任何虫讨论对这件事的看法,基本所有的回复都是“。”“?”“!”等各类意义富有深意却淡薄的符号。

    只有几个一看就是雄虫的账号回了一些“贱雌活该”、“这就是忤逆我们雄虫的下场”。

    所有雌虫学生好像集体失了声, 再也说不出任何话语,在雌雄逐渐平权的当今社会,兰斯的下场像是一记闷棍,狠狠地敲在了他们的头上。

    雌奴, 是虫族社会最低贱的存在,没有虫身自由的权利,终身要依附雄虫,不可有独立的财产, 出门要雄虫允许,外出工作也只是为了给雄虫赚钱,而且只能做体力类的临时工,被鞭打、被伤害也无法寻求法律保护,只能乞求雄主仁慈。

    这是法律意义上对雌虫最严苛的惩罚。

    甚至比死更甚。

    平常大家嘻嘻哈哈说的一些“雌奴”,其实只是一个俗称,意味着某些虫地位低,但并不是他们就真的是“法定雌奴”。因为“雌奴”在法律意义上被认定以后,这辈子基本翻身无望,意味着这只雌虫的生死,都系在他的雄主身上,有些地区的法律甚至是雄主死后,雌奴自动陪葬。

    也因此,“雌奴”的认定,其实是很艰难的。

    因为雌雄权益不平等,在雌虫同意的情况下,雄虫可以把雌虫收为雌奴,这种基本等同于古代卖身为奴,是法律允许的,这样的雌奴,至少法律一般会保障虫身安全权。这种雌奴不需要雄虫保护协会认定,只要婚姻登记时双方自愿就行,是否有财产账户权、工作权等各项权益,在婚姻登记时都会一一约定好。

    所以,这样的雌奴,在和婚前雄虫商量和约定的情况下,婚后也有保有一部分权益,雄虫不能随意违背婚前约定的权益。

    但如果雌虫被贬为雌奴,是强制性将身份转为雌奴,首先该雌虫会失去一切社会身份,无论他之前担任什么职务、做什么工作,都一并撤销,无法有独立的财产账户。

    首先雌君是不可能被贬为雌奴的,因为雌君是在雌雄权益里是相对受保护的,甚至可以选择离婚这种选项。

    而作为雌侍,权益被大大收束,如果本身没有背景,且犯了重大错误,比如严重伤害雄主、或致雄虫死亡这样的情况,由雄虫或其雄性家属的申请下,由“雄虫保护协会”认定后,雌侍反而可以不用坐牢,但成为雌奴无疑是比坐牢更为严重的惩罚。

    因为太伤害雌虫的权益,所以,为了社会稳定,就连“雄虫保护协会”也不会轻易认定“雌奴”。

    像兰斯这样的颇有些地位的“军神”雌虫,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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