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气咸鱼也能当教皇吗?: 2、CH.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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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忽来一阵暖熏的南风。

    摇动枝头上的紫藤萝,那沉甸甸、连串星子一般的花簇便筛抖起来,掉落满地。一对双栖鸟在金丝笼里鸣叫。

    雪斐拘谨地坐在玻璃窗边,鸵鸟真皮皮革的白色长沙发里,上面铺着一块浅紫色的天鹅绒布。

    极软。他坐姿笔直,并不让自己往下陷。

    对面墙上则挂有精美的中东地毯,应当是订制,用金丝银线织出圣书中光明神的诸多显迹。

    他现在正在西区大主教的私邸。

    进行正式的拜谒、授柄。

    他本身家境富裕,幼时也曾去过宫廷。

    说实话,也不过如此了。

    芬芳馥郁的花香盈满庭院。

    阳光下,奇花异卉争妍斗艳地一块儿编出成片的、霞云一样的花光,穿透过蕾丝荷叶边、褶裥状的薄绸帏幔,绮惑朦胧地照在他脸颊。

    描出油画般,纤柔美丽的少年轮廓。

    雪斐自觉状态不佳。

    小半个月的颠簸。

    让他的脸色苍白如玉。

    却增添了几分荏弱之感,反而有种殉道者般的圣洁。

    哦,多么漂亮的小神父。

    区主教姗姗来迟,在见到他的一刹那,不由地欣赏。

    早听说过这一届的神学院有个百年难得一见的小美人。

    果然名不虚传呢。

    他亲手拿起鎏金骨瓷茶壶,双指拈起花瓣那么大的银勺舀一点茶叶,沏上热水,杯盘叮当作响。

    放的是东方茶叶。

    雪斐闻出来了。

    十分清香,一盅黄金只能换一小瓷罐,颇珍贵,他家也有。

    区主教竟然随意地拿出来招待头一回见的客人。

    不知平日里奢侈到何等田地。

    例行公事进行了一些问询。

    雪斐对答如流。

    区主教笑着,微微颔首。

    心里想:这个聪明的小阿多尼斯,从此要被糟蹋在小山沟里了。

    美有什么用?权势比美更持久。

    “回风村那儿的教堂是个老教堂了,约有四五百年历史。是最老的一批。房子虽旧,但很结实。是个好地方呢,风景极美,没有污染。

    “上一任的神甫尽职尽责,和本地人关系不错。

    “我记得那还有个老修女在守房子。人手不知够不够用,你需要的话,到时候看着再招几个人,本堂的捐赠资金任你调配。”

    雪斐欲言又止:“……”

    听上去可没一毛钱啊。

    不过,好在他读神学院期间,不用花销,因此将父母和哥哥们所赠的钱都储在银行,存起不少一笔利息。

    他打算自费修教堂。

    事实上,会来这个教堂就出于心血来潮。

    在学校时,他常受男人们的骚扰。

    有一回,雪斐的玫瑰念珠不小心掉进河里去了,他还没反应过来,便看见就近的人一个接一个、噗通噗通的扎到水里。

    他没大在意。

    那串玫瑰念珠在翌晨被一个追求者找回。对方挟恩求报:“我帮你找回重要的东西,你却不感恩,都不愿意跟我约会?”

    “我哪时说那串珠子很重要了?”

    雪斐用看白痴的眼神看他,“我有一整盒差不多的,又不贵,三个铜币买一串。”

    临近毕业。

    所有人都在为了去更富有的教堂而勾心斗角、出尽百宝,雪斐却毫不上心,最终迟迟没有定下归属的教区。

    为此,此人总是来纠缠他。

    因烦不胜烦,故而板起脸、教训似的说:“我们的职责是代替神来爱世人,穷困区域的人们更需要我们的悯恤和教化。”

    这时,旁边有个不知哪来的老神父热泪盈眶地说:“孩子,你有一颗真正纯洁神圣的心。”

    他被吓了一跳。

    哪来的糟老头子神父?

    他长着浓密的白眉毛,几乎埋住眼睛,胡子浓的像野生灌木丛。穿的是灰色羊毛长袍,袖子上依稀曾有刺绣,但是布料老旧,边缘洗的磨毛边,感觉像是从出生起穿到现在。

    他安静得像一只屏息冬眠的动物,无形无嗅,无害无益,直到出声都无人察觉存在。

    找到脱身借口,雪斐热心肠地迎过去。

    老神父握住他的手,温和说:“好孩子,你愿意去我的教堂吗?现在的年轻人都不乐意去,那儿太老太老了。但是,是个好地方呢。后山有一片传承百年的苹果林,和一口老泉眼,用它们酿的甜果酒十分美味。”

    然后,雪斐便来到这里。

    ……

    临别时。

    区主教按照习俗,将一枝代表光明神的金盏菊别在小神父领口的钮孔上。

    他目露深深的矜悯,轻声说:“祝你好运,孩子。”

    .

    回风村是个古老的村庄。

    其实名字只有“回风”二字,这儿曾经是个镇子,自两千年前的索兰王朝时期就存在,曾有过辉煌的历史呢。

    然而,古时易守难攻是优点,到现代,却是实打实的缺点,交通不便使得经济不能流通,于是逐渐人口凋敝。

    黑泽尔勒缰停马,翻身而下,站在山坡上的一处高地。

    清炯炯的一双眸子俯眺着回风村。

    群山环抱的小村庄,看上去只有巴掌那么大。

    初春,乍暖还寒,遍野的片片青绿仍是寒天衰草。

    其间星星似的点缀着又艳又干的各色小花,像珠宝匠打完首饰后剩的宝石边角料,随意地一洒。

    蔚蓝如洗的天穹望而无垠,一径延伸至地平线。

    此时,他并非王太子。

    而是个名为“奈特”的骑士。

    一个路过的、寂寂无名的骑士。

    前方是老师的弟弟雪斐所在的村子吗?

    他不确定。

    都怪他疏忽,居然没有问得更清楚。

    路边一辆马车经过。

    是乡下人自己改造的那种马车,两匹驽马拉着臃肿、肥大的车厢,生锈的弹簧吱嘎响,车辙上尽是淤泥。

    车上挤满进城赶集回来的农民和牲口。散发出一股鸡圈、臭汗、酸奶和厩肥混在一起发酵过的气味。

    黑泽尔却并不介意。

    他十二岁起便外出行走,打仗时,经常裹一张斗篷躺在泥水地里睡觉。

    下坡路。

    马车开着车闸,走得慢吞吞。

    他轻策马儿,亦骑亦趋地跟上前去,礼貌地问车夫:“请问你知不知道,前面村子里的教堂是否来了一位新神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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