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离偏执老婆的掌控之后: 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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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了几口之后,宋钰评价道:“真好吃。”

    “嗯。”应漫点头,她告诉宋钰,“我女朋友特别喜欢做菜,她每天下了班,最大的乐趣就是研究各种美食的做法。”

    她跟宋钰闲聊,“怎么样?”

    “吃了我女朋友做的菜之后,你是不是也想找一个厨艺好的女人当女朋友了?”

    对面的季茗穗,听到应漫的问题,微微抬了一下眼睛,等待着宋钰的回答。

    因为她的厨艺并不好,她想知道重活一次的宋钰,会不会嫌弃她过于普通的做菜水平。

    宋钰回答道:“不是特别想。”

    虽然戴斯玥的厨艺很好,比季茗穗好很多,但是她还是更喜欢季茗穗。

    因为季茗穗为了她的健康着想,总是想让她多吃一点饭,所以每次季茗穗见她吃得少了,就会变着花样的哄她吃饭。

    上辈子她最喜欢跟季茗穗玩的,就是“你多吃一口饭菜,我就脱一件衣服”的游戏。

    真的可好玩了。

    宋钰根据上辈子的经验,对应漫说道:“相比于找个厨艺好的女朋友,我更想找一个有钱的女朋友。”

    “这样我女朋友就可以给我雇很多个顶级厨师,让那些顶级厨师来负责我的一日三餐了。”

    她并不是贪图享受,只是把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之类的家务琐事全都交给家政和佣人去做的话,那她和她的女朋友,就有更多的时间去约会、谈恋爱了。

    季茗穗闻言,微微勾了一下唇角。

    很好。

    宋钰不仅没有嫌弃她过于普通的厨艺,还很怀念上辈子那种炊金馔玉的富贵生活。

    “你之前的想法不是努力赚钱养老婆吗?”应漫跟宋钰开玩笑,“现在怎么变成吃富婆的软饭了?”

    听到应漫的话,宋钰并没有恼羞成怒,或者破防。

    虽然她上辈子和季茗穗的相处模式,经常会被别人形容为金丝雀和商业大佬、软饭女和大富婆。

    但是她心里清楚,她和季茗穗实际上是真爱。

    她不是因为季茗穗有钱有势、总送她限量款包和定制跑车,才和季茗穗在一起的,她是因为季茗穗爱她,才愿意一步一步的降低底线,留在季茗穗身边的。

    沈兰西帮保洁阿姨搬完纸壳,一回来就听到了应漫的话。

    她反驳道:“吃软饭怎么了?”

    “富婆的软饭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吃上的。”

    沈兰西这话是说给季茗穗听的,她还指望着季茗穗替她管理家族产业呢。

    季茗穗点了一下头,“对。”

    “虽然我不是富婆,但是我认为情侣之间,一个有钱有势,心甘情愿养着另一个,只是一种相处模式而已,根本上升不到吃软饭的程度。”

    季茗穗这话是说给宋钰听的,她还指望着宋钰这辈子也能像上辈子一样,安心的留在她身边,当一个养尊处优的金丝雀呢。

    宋钰一边啃可乐鸡翅,一边认同的点了一下头。

    “咱们公司的企业文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扭曲了?”应漫继续开玩笑,“一共5个人,竟然有3个都是软饭爱好者。”

    宋钰笑着说道:“我劝你打不过就加入。”

    应漫耸肩,“就算我想加入,也得有富婆愿意养着我才行。”

    沈兰西点了一下头。

    应漫在她“候选人”名单上的评价是×××××××××××××、一眼扫过去根本数不清的×。

    所以应漫吃上软饭的可能性还是很低的。

    吃完了午餐,宋钰起身想去洗饭盒。

    “我洗就行。”应漫对宋钰说道:“你赶紧去催款吧。”

    宋钰点了一下头,“好。”

    趁季茗穗不注意,宋钰又偷瞄了季茗穗一眼,她这一走,就得明天早上才能再看到季茗穗了。

    昨天晚上,一想到季茗穗就燥得不成样子、死活睡不着觉的她,是靠着那件沾染了季茗穗味道的外套,以及酒精,才艰难扛过去的。

    可是那件沾染了季茗穗味道的外套,味道已经散的差不多,天天喝酒还对身体不好,那她今天晚上靠什么才能扛过去呢?

    愁苦间,宋钰注意到季茗穗的椅子上有个抱枕。

    季茗穗经常靠在那个抱枕上,那个抱枕上肯定沾染了很多季茗穗的味道。

    而且那个抱枕的形状,很适合用来做一些缓解思念、有助于睡眠的事情。

    她要是能趁季茗穗不注意,把那个抱枕偷过来的话……

    不行!

    绝对不行!

    宋钰猛然惊醒,她深吸了一口气,打消了偷抱枕的念头。

    偷东西是不对的。

    她已经因为季茗穗变态成现在这副狗样子了,绝对不能再继续堕落下去了。

    季茗穗满心满眼都是宋钰,她当然察觉到了宋钰在偷瞄她。

    当她发现宋钰偷瞄完她,又开始偷瞄她背后靠着的抱枕时,她一下就猜到了宋钰的心思。

    季茗穗在心里骂了宋钰一句“狗东西,居然都馋到想要偷东西的程度了”之后,面无表情的站起身,拿起椅子上的抱枕,又从公司的储物柜里拿了一个垃圾袋,然后向公司外走去。

    沈兰西问道:“茗穗姐,你干什么去?”

    季茗穗晃了晃手上的抱枕,对沈兰西说道:“这个抱枕我用半年了,实在太旧了,我不喜欢了,不想要了,所以拿去丢掉。”

    沈兰西没在意,随口应了一声,“哦。”

    宋钰闻言,不由瞪大了眼睛。

    她惊喜的抿了一下嘴唇。

    那个抱枕在季茗穗的椅子上,她趁季茗穗不注意,把那个抱枕给拿走了,叫偷。

    要是那个抱枕被季茗穗给扔进了垃圾桶里,她趁季茗穗不注意,把那个抱枕给拿走了,就叫捡了。

    偷东西犯法,捡东西可不犯法。

    偷季茗穗的抱枕,是变态。

    可捡季茗穗扔掉的抱枕……

    嗯。

    ……也挺变态的。

    不过变态就变态了 ,只要不犯法、不让季茗穗发现她重生了就行。

    季茗穗走出公司之后,将抱枕塞进了垃圾袋里。

    走廊上有好几个垃圾桶,季茗穗扬了一下嘴角,把套着垃圾袋的抱枕,放到了其中一个垃圾桶的盖子上面。

    宋钰特意在公司多留了一会儿,等季茗穗扔抱枕回来了,她才快步向外走去,“我走了。”

    “大家明天见。”

    她动作得快一点,负责打扫这层楼的保洁阿姨特别认真负责,她要是去晚了,她心心念念的抱枕,可能就被保洁阿姨给清理走了。

    与宋钰擦身而过的瞬间,季茗穗见宋钰急成这个样子,面上毫无表情,可眼神里却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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