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真千金: 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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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

    等到柳家受到处罚,柳家那边的言辞就不再有用。

    沈如玉是这样想的。

    沈盼睇看见了泼脏水的文稿,其实这篇文章写得挺好的,能引起人的反思、共鸣,利用情绪的堆积。

    对沈如玉这个人的行事,沈盼睇是不理解的。不过这件事,确实像沈如玉会做出来的。

    她这个人很怪。

    最初只是认为这个人与自己三观不合。

    但在知道别人眼中的沈如玉后,就发现沈如玉的情绪转变很奇怪,太激烈太没有理由,不像是一种连续性的转变。

    人在遭受刺激的时候,在面临人生巨变之后,性格确实会发生变化。

    但这种变化,依然是经得起推敲的。

    而沈如玉的变化,似乎是隔了一大段时光的。

    是缺少必要元素的。

    她好像突然之间成了另外一个人,而并没有经历转变的必要经历。

    听上去,沈如玉比别人多了一段时光。

    当初那一句有病的话,成了沈如玉性格的合理解释:上辈子。

    上辈子该还的都还清了。

    可是这要是沈如玉再来一次的人生,她上辈子一定是蠢死的。

    对沈如玉,不用以什么好的心思去揣测。逻辑约束不了人的思想,不喜欢一个人并不需要听解释的言辞,不需要在别人分条析理后反思自己、改变自己。

    法律道德约束着人的行为,如果连「不喜欢」「讨厌」这种情绪都不准在人的大脑中存在,那就不是修人、而是修神。

    沈盼睇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不认为自己应该在承受沈如玉的恶意后,还要对她喜欢。

    在柳家还没有决定沈如玉去留的时候,她也没有提出过「非此即彼」的要求。

    将自己置于天平的一侧,供人选择,在那时的沈盼睇心里是最糟糕的做法。因为……在父母对自己的情感中,她从未被选择过。

    “她好像把我当个哑巴。”

    说这话的时候沈盼睇还是笑着的,沈如玉这样的小伎俩还真的起不起多大的风浪。

    明槿:「她好蠢……」

    沈盼睇侧过脸看明槿,抬起自己的手掌:“我们心有灵犀。”

    她也认为沈如玉好蠢。

    沈如玉怎么能将盛丽沈好稻入狱的罪责抛在一侧。

    抛开盛丽调换孩子、虐待孩子这一点,抛开沈好稻盛丽拐卖妇女这一点,抛开……

    抛开罪名不谈,去谈养育之恩。

    一边说沈盼睇不顾及养育之恩,另一边又说沈盼睇是劳改犯养大的。

    其目的是矛盾的。

    天下无不是父母?

    这句话本身就不是很成立,但不用去讨论这句话。

    作为调换孩子、虐待他人孩子的人,哪里能为人父母。

    他们就不能是沈盼睇的父母。

    要受害者跟加害者谈及养育之恩,这本身是荒唐的。无论用什么样的言辞修饰,也不能改变其本质的丑陋。

    再感人至深的文字,在能引起的共鸣,在简短的事实摆出来后,都一击即溃。

    一篇题为《简短的罪名,是她漫长的十七年》的文章,在报纸上火热。

    其实最初也有别的名字,在那些小报上,也用了热门的「调包」「沈如玉事件」等,不过与之前的事不同,这一篇文上了中国日报。

    抨击了盛丽、沈好稻的行为。

    呼吁将中国几年前颁布的《义务教育法》推进落实,呼吁要重视孩子教育。

    有人说,或许初始不同,但柳家亲生女儿的遭遇,很可能是许多被拐卖儿童的遭遇。

    当一个家庭有了自己的孩子,被买卖的孩子过着的日子肯定不好;

    即使这个家庭没有孩子,被拐卖的孩子也本该在自己的父母身边成长……

    沈如玉亲生父母的作为,受到了关注这事件人的唾弃。

    改开后拐卖妇女、儿童的事件屡见不鲜,打击犯罪的力度不断加强。

    但犯罪分子为了巨额的利益愿意铤而走险,且春风吹又生。

    当日的报纸正好登了一起警方破获的拐卖妇女案。

    以代找工作在劳务市场骗年轻女性,将年轻女性以几千元的价格从北方卖到南方,或者从南方卖到北方,拐卖链中女性比例甚至占了大头,其中半数竟然是自身被拐卖的人,而其他的也是拐子的姐妹、妻子。

    他们的黑产业链覆盖整个县,村里的村干部也为他们隐瞒。

    因为地头蛇相护,侦破案件花费很多的心思。

    而被解救的女性里,有彻底疯了的,有半疯不疯的,有人说那些转而参与人口拐卖的被拐卖女性,是另一个意义上的疯了。

    同时一条看上去无关的政策下发,要推进身份证、户口档案。

    沈如玉还未来得及

    二百二十

    看中国日报就被警员邀请喝茶。¢微`趣^小!说?免!费阅-读¨

    警员的态度,令她茫然。

    “同志,是柳杨的事么?我一定配合警方的调查,不能就在家里么?”

    “你配合最好。”

    警员撇了沈如玉一眼,要不是沈如玉实名举报柳杨,其实不能引起这样的重视。

    在调查一番后,发现……所谓的「贿赂」大都是被这位热心的沈如玉给收了。

    而用顾仁兴的意思是,他赠予的从来是自己的外甥女。

    他们之间没有了这层亲戚关系后,赠予是可以撤回的。

    在知道柳东升将沈如玉告上法院后,被调查了一番的顾仁兴也提起诉讼。

    重大误解下的民事行为,有反悔权,可撤销。

    这八卦他们都听了一嘴,但是他们来不是为了这事,请沈如玉去警局确实是为了柳杨的事。

    既然是调查「官商勾结」,收了重大贿赂的沈如玉当然需要调查。

    在事无巨细的调查后,疲惫也压不住沈如玉心里的喜悦,只要柳杨遭殃,沈盼睇也不会好过。

    至于自己,这是大义灭亲。

    “人应该有社会责任感。”沈如玉是这样回答的,“虽然他们对我有养育之恩,但一码归一码,他伤害的是人民群众的利益,犯了罪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说完一通光鲜亮丽的话后,沈如玉没能离开公安局。

    她才慌了。

    原来不仅仅是柳杨的事情需要她配合调查。

    而是因为柳东升、顾仁兴的诉讼,她的财产还需要被调查。

    “就算是诉讼也是要走流程的!”

    还是个懂法的。

    但是:“沈小姐,你涉嫌了大额偷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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