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我的变种能力为什么这么羞耻: 1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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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给房子了。”亚度尼斯说,“剪掉的头发也是。关心这个干什么?”

    “废话,你自己不知道这些东西乱丢会闹出什么大乱子?不过应该也不至于,”康斯坦丁反应过来,沉思道,“我想应该有很多人在盯着你……就算是你丢的垃圾也肯定会被送进实验室反复分析。”

    “这真的只是一具人类的身体。”

    “骗骗自己得了,亚度,别太当真。”

    亚度尼斯闭上嘴。

    “走吧。”康斯坦丁说,“我看中了好几个地方,不过还没定下来到底要住在哪里。带你过去刚好可以参考一下你的意见,不过,你要先答应我:不要做奇怪的事情,不要引起别人的注意。”

    亚度尼斯并拢两指,在额前一划:“我保证,先生。”

    康斯坦丁哈哈大笑着靠过来,在他的脸颊上印了一个吻。

    *

    作为一个半吊子驱魔师——康斯坦丁自己是这么看待他自己的水平的,毕竟,尽管他在驱逐各种非人类时成效卓越,然而大部分时候他所使用的手段都完全不具备可复制性——纽约并不是个陌生的城市。

    不管是上流社会的肥猪,还是底层社会的渣滓,康斯坦丁都打过交道。他对这两者一视同仁,换句话说,他平等地看不起所有人。

    以这种心态待人接物,他的人际关系可想而知:只要是生物的足迹能够抵达的地方,就一定会有他的仇人。

    倒不是说他没有朋友。康斯坦丁出人意料地擅长交朋友,只是这些朋友大部分最终都会变成他的敌人,没有变成敌人的话也都被他献祭掉了。

    绝大部分献祭并非出自他的本意。但结果一致。这叫他臭名昭著。

    对此亚度尼斯给了一个康斯坦丁没太听懂的评价:“你拥有成为顶尖调查员的资质。尤其是在交友上。”

    康斯坦丁不知道调查员是什么意思,从亚度尼斯的口吻他能听出来这是一个明确的代称,背后有一个群体。

    ——昔豫

    但考虑到亚度尼斯说他自己能成为顶尖调查员……康斯坦丁决定他不想和任何调查员成为朋友。

    敌人的事他现在也不担心。

    亚度尼斯解决了这些麻烦。

    关于那个“契约”,康斯坦丁已经试出具体效果,只要是他许诺过“给你我的生命、给你我的灵魂”的生物,比如许多不必提及姓名的恶魔,对方就会讯速地忘记和他有关的一切。

    如果对方对他怀抱着深仇大恨,并且下定决心要杀死他,折磨他,结果同上。

    而如果是康斯坦丁成为被欠下的那一方,对方就会牢记这件事,记得比自己姓什么叫什么还刻骨铭心。

    所以,他很容易能在纽约找到免费的住处。

    就是位置都很差,基本都位于整座城市最为混乱的街区,要么就是偏僻的垃圾场、汽车报废厂;甚至有些深藏在地下,不是废弃的下水管道,就是不知道过去□□了什么勾当的怪异空洞。

    “你要住在这些地方?”亚度尼斯质疑道,“你没有钱住旅馆和酒店?”

    “没有钱。有钱也花在酒和烟上了。”

    “我的卡就在门口的抽屉里。”亚度尼斯说,“我知道你翻过,但你没有拿。”

    “刷你的卡太容易暴露行踪了,再说我也用不了什么钱。你给的道具倒是都很实用,如果不算使用之后的后遗症的话……”

    “但是,”亚度尼斯辩解道,“它们最有意思的部分就是需要付出的代价啊。”

    “只有你这么认为!”

    康斯坦丁把自己摔进一张摆在角落的破旧床垫:“你已经看过所有住处了,觉得怎么样?你喜欢哪个?”

    “它们都一样烂。”

    “恕我直言,最烂的都比你的房子好。”康斯坦丁捞起衣服,指着自己凸出的肋骨,“它是想吃死我还是怎么着?人被吃是会死的。你也不管管。”

    “它没有吃你。”亚度尼斯说,“只有我可以。”

    “……你吃得这么慢?你不都整个儿吞的?你换招数了?”康斯坦丁先是怀疑,而后缓慢地理解,然后他勃然大怒,“怎么!你还吃腻了?!!”

    他忽然生气了,叫亚度尼斯说不出话来。

    康斯坦丁为什么气上了?他不是一直都在为被吃掉生气吗?为什么现在反而更生气?

    这就真的很没有道理。康斯坦丁很不讲道理。

    “我每次只吃掉一点点。”亚度尼斯说,他还抬起手,做了个表示一点点的手势,“这样不会影响你的健康。你过去一直求我慢一点。”

    “现在你开始听我的话了。”康斯坦丁阴阳怪气地说,“你知道人类说慢一点的时候其实是在说什么吗?意思是你太慢了。”

    “……那很没有道理。”亚度尼斯只能说。

    康斯坦丁眯着眼睛打量亚度尼斯,忽而朝他招招手,又拍了拍身侧。亚度尼斯走过去,在他身边坐下。

    床垫深深地陷进去——那块儿位置弹簧断裂——康斯坦丁被带得跌进亚度尼斯的怀里。

    *

    康斯坦丁仰躺在亚度尼斯的膝盖上,把玩着亚度尼斯的手。

    亚度尼斯看着康斯坦丁反反复复地抚摸他的手指,指腹轻柔地划过关节,又慢慢擦拭他的手指内侧。

    如果这么做的人不是康斯坦丁,亚度尼斯会说这是一种相当典型的病态迷恋。

    手。分叉的肢体末端。灵活到可以制造和使用工具。具有美感。性象征。

    很多人对手指有独特的喜好,康斯坦丁是其中的一员吗?根据经验,康斯坦丁在性方面没有明确的喜好,意思是怎么样他都行,怎么样他都能接受,怎么样他都最终会抵达高点。不过那更应当归功于亚度尼斯的辛勤劳动,他毕竟擅长这个。

    “我不知道你还喜欢手。”亚度尼斯说。

    康斯坦丁懒洋洋地哼了一声:“你不是什么都知道?”

    “我确实知道你更喜欢我的本体。”亚度尼斯回答,“更喜欢不确定、不存在、不可见的感觉。我不知道你还喜欢我现在的样子,有段时间你很恶心我的身体。”

    康斯坦丁为此出了一会儿神。

    亚度尼斯不知道自己删掉了什么,删掉了多少。不过如果需要的话,他可以检查一下。康斯坦丁说一段关系需要惊喜,他给了康斯坦丁几次惊喜——然后康斯坦丁恼火地告诉他,只有他们俩都觉得惊喜的时候,那才算惊喜。

    于是他偶尔会随机地删掉一点康斯坦丁的记忆,又或者经历。这总算得上是惊喜了吧?

    毕竟,他也不知道康斯坦丁在想什么。

    他可以看,但他没有。

    “感觉不对头。感觉非常拥挤,很不自然,像是把一个人折断后叠起来硬塞进小盒子里。你不应该被困在这么……”康斯坦丁把另一只手放在亚度尼斯的胸口,掌心下传来均匀有力的搏动,“……弱小又悲哀的躯壳当中。你更庞大,更辽阔。你更像造物,像完美咬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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