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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文学www.damiwx.com提供的《请温柔的向我开炮》 70-80(第6/10页)
摧残,依然俊美,只是眼神,神情都是带着受过伤的味道,有种想让人垂怜的落寞美感。青中年男人,更增添了这种受伤的味道。他抽出一张纸巾,垫着纸杯,手指骨节分明,一双男人的手,拇指蜷曲,指甲修剪的整齐。
他是重案组的队长,身上却没有那种凌厉感,多半人见到他,可能更觉得他像个教书的老师,写一手好看的行书。而不是整日与人皮野兽打交道。
林秋笙啜着速溶咖啡,大脑这匹疯马,越想控制,得到片刻安宁,他就越乱,陷入囹圄,扬蹄嘶吼…炸弹密封的不严,装炸|药的钢管没能产生足够的压力…林秋笙看着杯子里的咖啡,想起那天酒店的爆炸,和拆弹小组的队长跟他说的,如果压力足够,整座酒店都能掀翻了,而不是只掀翻了一个林秋笙,脑震荡住了几天的院。
炸弹,巴掌大的东西,却能把比自己大出几倍,十几倍…炸到天上去。
你真是够幸运的了,拆弹小组的队长拍拍他的肩膀。
幸运?林秋笙哑然苦笑,更是不屑。跟那么多连环杀手打过交道,林秋笙唯一明确的不能再明确的就是,连环杀手没有感情的,他们是畸形的诞生物。所以没有幸运这一说,如果下手的人是魔女…林秋笙看着窗外一闪而过的大楼,树木,只不过是魔女不打算让他现在死。
一杯咖啡喝完,林秋笙还是有点昏昏沉沉,学生已经在教室了,他们主要是讲犯罪心理学,如何追捕连环杀人犯。
林秋笙每次讲,都会有一种梗住喉咙的感觉。站着大脑空空一会,才能开始讲,罪恶好像是抓不完的,如果只把这份工作当成工作,就很难和那群杀人者对抗。有时候,你必须用他们的思想思考,甚至想要快他们一步时,要更疯狂。因此很多警察都牺牲了不少东西,有的是假日时间,有的是因这份工作无法继续下去的婚约,更有的是自己的生命。
但这些要怎么和这群学生说,怎么对这一双双天真热血的眼睛说。
就像以前他的前辈告诉他一样,他也只能说:做得很好,今天或明天会有一个人因你而获救。
他们把东西放到宿舍,去教室也就是先和学生打个招呼。
教室在阳面,阳光透过玻璃窗照下来,空气里带着暖洋洋的味道。照亮了趴在桌子上睡觉的原筠的侧脸,他洁白无垢的脸上,睫毛像是细细的松叶,带着冷清如雪的味道。阳光照亮他的脸,绒毛…好像无血色般的脸颊,淡淡粉白色的嘴唇。
他那么美,就好像死了一样,像一具尸体一样,有着残酷而再无一息生气的美,他就像…死去的蝴蝶,躯体经过防腐,永远美丽。?
第七十七章:满足的了你吗
原筠从来浅眠,听到动静,眼皮微动,睫毛轻眨,就睁开眼朝林秋笙望过去。
林秋笙心不可抑制的泛酸,青涩的李子,杏儿的酸,倒牙发了软。眼睛眨了几下,不知道自己的表情是否难堪,还是从一双眼睛里透露了心思。
原筠就这样定定看着他,不喜不闹,近半个月他又瘦了,瘦得有些可怜,清癯的脸上唯有那双眼睛看起来还有点生气,他转着无名指上的婚戒…林秋笙眼睛发胀,他以为他早丢了。
原筠双手向前伸…嘴唇微微张开,没有闭合。
林秋笙不可控制的想起在浴室,他们那时结婚不久,都很年轻。原筠看起来经验丰富,但林秋笙确实是他的第一个情人。浴室花洒下的水,温热的水滑过林秋笙的皮肤也滑过原筠的,原筠就像现在…
嘴唇半张半闭。
林秋笙禁锢住原筠腰的那只手往上抚|摸着,嘴唇饥渴的贴在原筠的皮肤上,原筠颤抖的呼吸声,像雪慢慢融化散出来的甜,原筠的脖颈,嵌下的红痕,甜蜜的果实由此诞生。林秋笙粘稠而积蓄的欲望稍显青涩,而又迷茫,罪恶的想要找到一条归路。
原筠,是他的鞭下的绵羊。
苦笑…转为一种蔓延的痛,很轻,而应该觉得耻辱。昏了脑子,林秋笙用手压住嘴擦了下脸颊,他在做什么?对离婚对象意淫吗?
停止,停止不下来。
大脑总这么诚实。
欲望,伴随着原筠,他美丽的身体,少年气的身体,白衬衫下的身体,林秋笙曾一览无遗,他的手曾掌控,曾揉捏,他是他的阿佛洛狄忒。
原筠不知道林秋笙在想什么,正如林秋笙不知道为什么原筠会在这里。
自我介绍,有资历的警官上台,幽默风趣自信的介绍。
林秋笙这才知道,坐在底下的学生不是还没毕业的警校生,而是早有经验,各省从底层挑上来的,无论哪种,林秋笙都不明白原筠为什么在这。
他上台,习惯性的不露声色,只说了名字,讲了几句寒暄。
孟正明是跟过来上课的,不是老师。因此早坐到原筠身边,他不知道原筠和林秋笙闹了不愉快,照常和原筠开玩笑,打招呼。
原筠反应平淡,微笑。但他的微笑是足够迷人,给人留下印象的。他翘着腿,双手抱着膝头,好看的膝头…林秋笙知道,那膝盖上的皮肤娇柔得可怜,微微的粉色…只有他在看原筠,原筠没有看他。
原筠只是抱着一只腿,孩子似的。眼神朦胧,对谁都只有一个微笑。因为他长相太美,笑起来有些粉面气。带着脂粉的柔,脂粉的香,他的手指,惯常的冰凉,浅色的指甲轻轻擦过嘴唇,他是一个男人,却更是一个美人。
太美了些,太魅惑了些。
坐在那,不与他人说话就足够美好了。
今天只是大家认识一下,明天才开课。一下课,原筠就双手放进兜里,他不朝林秋笙笑,冷冷的,是他平常的冷漠,他头发长了很多,懒懒的搭在肩膀上,因为有些近视,戴了银色的镜框。他穿着白色的衬衫黑色修身的裤子,一双手工的皮鞋。
他还是不与林秋笙说话,即使林秋笙望眼欲穿,他还是不和他说话。
他把林秋笙当成一个陌生人,他是谁,他是原筠,没有人可以拒绝他。
或许他张狂,疯癫,但他是原筠,有的是资本随他高兴。
林秋笙见他走了,只是望着原筠的背影,他想和他说说话,他想问问他是否吃饱,穿暖。但那都不是一个前夫该说的话。
…
酒吧里橘黄色的光照得墙壁发红,空气里是月季的香,放的古典音乐。原筠修着一盆月季,手里的花剪修掉干枝,他侧着脸,神情专注。
“我来这是要和你哥讲话。”马参脸上斜着挂着一道疤,眼神不善撇着原筠:“小弟弟回家吃糖,省得打脸。”见原筠不答,马参倒也恼得不厉害,走近勾起原筠一缕发,低头嗅了嗅:“你可真香,你到底靳森然的弟弟?还是他的情儿?”
马参把手摸上原筠的脸:“他满足的了你么?你这水蛇似的腰,哪个男人不想死在你床上,嗯,乖乖?”
原筠听闻,想起林秋笙总叫他乖乖。愣了半响,痴痴的一笑,眼睛慢慢朝马参移过去,他把下巴枕在手背上:“靳森然是眼睛瞎了的,养条狗都养得叫人烦。”
马参一听,气极反笑:“我|操|你成母狗。”
原筠微微歪头,眯起点眼:“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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