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大佬又又黑化了: 90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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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了这个故事,大概就是一个西方神,遇到了自己美丽的妻子,并对她一见钟情。

    可是这位神,却不是什么美好的神。

    于是西方神便把自己伪装成为了一个农场的普通马夫,并且对妻子展开了追求。

    他热情奔放似火。

    妻子被他俊俏的外表,还有开朗的性子给吸引了。

    于是两个人结了婚,并且生育下了一个孩子。

    直到有一天。

    神露出了自己的破绽。

    妻子发现他是一位邪恶的神。

    她楚楚可怜,不敢置信自己的丈夫,竟然是一位邪神。于是便偷偷的抱着孩子,半夜仓皇逃走。

    邪神为了找到自己的妻子,不惜一切代价。

    他找回了自己美丽的妻子。

    将孩子跟美丽的妻子被迫分开。

    妻子恨他怕他,却又不得不为了孩子,同他周旋。

    邪神却是对她道:“玛利亚,我爱你。”

    一边说着爱她,一边嫉妒妻子把注意力都分给了孩子,尽管这是他们共同孕育的结晶。

    邪神把她囚了起来。

    宁书看了这部叫神囚的名字,故事并不算长。他看了一会儿,便看完了。

    听到身后的声音,傅愉走了过来。

    他只是扫视了一眼宁书手上的书。

    便收回视线:“你喜欢这本书?”

    宁书连忙将书给放了回去。,

    “我只是随便看看而已。”

    傅愉却是道:“你看完了吗?”

    宁书点了点头。

    “你觉得邪神爱自己的妻子吗?”

    傅愉站在原地,像是一个矜贵优雅的贵族。

    他那双眼眸注视着宁书。

    却又像是带着一点疏离冷淡。

    但宁书知道傅愉不是真正的冷淡,他沉思了一下,抿了嘴唇说:“应该是爱的,只是他对妻子爱的方法用错了。”

    傅愉高挺的鼻梁看上去十分的优雅。

    他垂着眼眸,淡漠道:“但是如果一开始妻子就知道他是位邪神,他们根本就不会结婚,甚至拥有爱的结晶。”

    宁书动了动嘴巴。

    他想反驳傅愉,但又不知道如何反驳。

    如果妻子一开始就知道对方是一位邪恶的神,恐怕根本不会靠近他。

    傅愉似乎只是随意的跟他提出交流的心得,他将宁书带到了其中一个书架前。

    然后抬起手,将中间一本书拿了下来。

    “这本你应该会喜欢。”

    宁书接过书籍,讶异的发现,傅愉竟然能如此猜测到他的喜好,甚至已经了如指掌了。

    于是他们便在书房面对面的看起了书来。

    傅愉生的极好,他那张漂亮俊美的脸,即便没什么太多的神情,都能俘获众人的心。

    他坐在位置上,手中拿着一本书。

    宁书收回视线,还是不明白。傅愉这样太过完美的男神,是怎么看上自己的。

    毕竟他在人群中,也不算什么耀眼的存在。

    宁书知道他长得不算差,但皮囊只是皮囊罢了。纵使他会一些皮毛,因为生在宁家,先天条件就不会差到哪里去。

    但是在傅愉这种真正的名流贵族面前。

    根本不值得一提。

    宁书没有纠结太久,他低下头去,似乎很快就被书籍上的内容给吸引了过去。

    他看了好一会儿。

    书房的门被敲了一下。

    傅愉嗓音淡淡响起,让门外的人进来。

    随即,门外的佣人便打开书房的门,拿着小蛋糕走了进来。

    宁书恍惚回神,才发现他们来书房,已经将近两个小时的时间了。

    佣人靠了过来,似乎想把蛋糕放到宁书的旁边。

    但也就是因为这个缘故。

    她不小心,将手上的蛋糕,打翻在地,刚好落在了宁书的鞋子上。

    “对不起。”

    佣人连忙弯下腰,似乎想为宁书擦拭。

    宁书后退了一步。

    傅愉看了她一眼,说:“不用了,你下去拿一双新的鞋子过来。”

    佣人说了一声好,随即退了下去。

    她很快就从下面拿了一双新的鞋子上来。

    宁书有点尴尬。

    他不想让佣人给他擦拭,是因为他不习惯那种下人一般的方式。

    但是现在,宁书却是清晰的察觉到了,自己的脚,好像沾上了一点奶油。

    傅愉将鞋子拿到了他的面前。

    随即弯下腰。

    宁书抿唇:“我自己来就好了。”

    傅愉却是拿出湿巾,垂下眼眸道:“你的脚脏了。”

    宁书略微讶异,他不知道傅愉是怎么观察出来的。毕竟那块奶油,只是在他后脚跟的地方,有点黏黏糊糊的。

    那个佣人都未必发现。

    但宁书没多想,他只是看着傅愉手中拿着湿巾,已经半蹲了下来。他只好,硬着头皮,把脚给拿了出来。

    宁书坐在那处。

    傅愉优雅的半蹲着,他用那只修长白皙有力的手指,握住了宁书的脚。

    然后稍稍抬起。

    宁书的脚形状很漂亮,跟女生那种小巧精致不同。男生的脚毕竟不如女孩子那样小,但他的却是生的很秀气,比寻常男生要纤细一些。

    很白。

    以至于傅愉在握着的时候,很快就出现了一道粉嫩的红色痕迹。

    看着有种艳丽的靡。

    傅愉就那么注视着那块地方,然后用湿巾,一点一点的擦拭干净。

    他神色淡漠。

    看起来似乎不像是为宁书擦脚,更像是在拿着一件艺术品。

    傅愉低着头,那手上的温度透着薄薄的皮肤,传透到宁书的血肉里。

    带着一种说不出来的异样感觉。

    宁书的耳朵后已经红了一半,他只觉得一阵窘迫。略微抿了一下嘴唇,如果他跟傅愉只是普通的同学关系,那么他自然可以躲开这种尴尬的情况。

    但是他跟傅愉,是正在交往的关系。

    傅愉是他的男朋友。

    握着宁书脚心的那只手,将那块沾了奶油污渍的地方细细擦拭干净以后。

    傅愉的眼眸微垂,似乎扫视了一下,男友脚踝那里粉红的颜色。

    宁书的脚趾有点圆润,像是珍珠的颜色。

    他的脚不是纯粹的那种白,而是这里带着一点粉,那里又白的像是牛奶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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