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夫郎: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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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要处理,他瞧见便一文钱买回来,这是他的聚宝罐。

    他在里面铺了两层布, 把大部分钱收进里面, 重新盖好。

    他这次拿了二两银。倒是没完全想清楚都拿来做什么用, 但是拿出一些,看若是家里有需要便贴补些也行。

    母亲说要重新修一下炕, 而他想着给于庆隆弄两身新衣裳。

    他到现在认识于庆隆这般久了,还没见于庆隆穿过一次不打补丁的衣裳。其实在乡下穿打补丁的衣裳才是正常, 他也有两身呢。就是不能一件完好的都没有,这样让他看着心里十分不好受。

    “娘,隆哥儿与我说他针线活不大好,要不到时候我去买些衣料子, 您帮他缝两身新衣?”方戍与方吴氏商量道,“若是在成衣店里买总是贵了些,而且哥儿穿的样式做得都比较小,没他穿的那么大的尺寸卖。”

    他在省城倒是见过,可那里人口多,人口一多个子高的哥儿自然也多些,有行市。这里不行,像他隆哥儿那般高的男孩子还是少见的。

    方吴氏瞪儿子说:“人家都是娶回媳妇儿或者夫郞来孝敬娘,你倒好,你要给我找个爹啊?!”

    方戍说:“我哪有?是您手艺好我才与您商量呢。再者说,隆哥儿他心地好,等他来了您就知道了,他一准儿会好好孝顺您。”

    方吴氏心说我都没和他正经聊过几句,我哪知道?这阵子传言倒是听了不老少,几乎都是在说于庆隆有多厉害的。她心里也不是不犯愁,这贸然娶到家来,万一是个顶不好相处的夜叉可咋整?虽然她不是啥善茬,可两个都厉害的掐在一起那家里还不乱了套啦?

    加上这儿子人还没娶回来呢,胳膊肘就开始要往夫郞那拐了。

    人都说婆婆得给新媳妇儿或者儿夫郎立规矩,她这还没要立规矩呢,儿子倒先给她找活来。

    “等他进了门子再说。”方吴氏道,“现下我又不知道得穿多大尺,我咋个弄?不过我倒听说他阿爹手艺也是顶好,那绣活可是十里八村有名的,还往镇上成衣铺子里送绣活呢。待你周姨去提亲时叫她帮忙带两匹布过去,想是他阿爹就能给他做。”

    “那也成。娘您都让周姨带啥去?”

    “一对大雁,两坛子酒,九百九十九钱。你都说了,那再加上一匹粗布,一匹细布吧。 ”

    “寻常人家也是这般送的吗?”

    “寻常人家至多只送一对大雁或者大鹅,有的人家还用鸡鸭代替呢。酒多半是没有的,家里光景好些的像咱们这般送九百九十九钱,差些的送九十九钱,更差些的,送九钱的都有。”

    “那便好。”

    “再说这又不是正式下聘。弄多了你周姨都没法儿拿。就这几样她都得多带个人去呢。”

    “那您都备好了吗?”

    “备好了,就等着两日后去于家。”

    虽然还得等两天,但这已经是比原来约定的时间减少了八天了。方戍告诉自己做人应当懂得知足。他早上早起读书,白天摆弄于庆隆做给他的书签还有辘轳井,偶尔想想于庆隆来了之后他们一直在一起不分开会是什么样的光景。若是一切顺利,到了秋季时,于庆隆便是他的夫郞了。

    他以后要每天都送他的隆哥儿去莫大夫家学习,再把他好好地带回家。

    于庆隆这几天还真在学习,但他不是光去莫大夫家学医。他上午确实学医,但下午他还得跟白晚秋学如何做布鞋。

    他开始一点也不想搞这个东西,但一直从不强求他的阿爹却在这件事上格外执着,非让他学会,说这是他们当地的习俗,定亲时未出嫁的哥儿要给自己的未婚夫君做一双鞋,一并让未婚夫君家的人带走,在对方家里来下聘的时候。

    于庆隆没办法,只得老老实实跟着学。

    白晚秋的手艺不错,已然是个成手,而且又非常有耐心。但于庆隆决定跟他学并不是因为他做得好与不好,而是他阿爹长期做针线活眼睛过劳,反正白晚秋正好也在给他二哥做鞋,那他跟谁学不是学?也不必让阿爹再教他这些累了眼睛。

    方戍要是敢嫌弃他做得不好,大不了让方戍自己做。

    “隆哥儿,你这不是做得很好?”白晚秋发现他教的每一步于庆隆都能很细致的完成,有些惊讶道,“为啥他们都说你针线活不行?这很行呀,你肯定是随了周叔的。”

    “以往我一弄便有人说做得不好,时日久了便怕得不敢做了。现在做不做得好我也不放在心上,自然就好起来了吧。”

    原主绝不是个笨人。只是每次做什么总会想到老太太跟三房那几个混账东西的打骂声,长时间的精神攻击弄得原主总是不自信,也不敢撒开手做事。但越是这些细致的活,做起来人越要放松才行。

    白晚秋心疼地看了他一眼,既而好奇道:“我看你没几日便能做成一只了,可这是给谁做的?”

    于庆隆想想:“给一个心地善良的‘狗皮膏药’?”

    “啊?!”

    “就是有这么个人,等过些日子你就知道了。对了,最近胡波找过你没有?”

    “有。他跟我打听你的事,我说你天天忙着去莫大夫家里学习,偶尔洗衣裳才能见着一两回。他问我你有没有跟我提过于家二房三房的事,我说没有啊,他就说了些旁的事。不过我瞧着他在家也待不得多久了,听说他家也在给他说亲呢。”

    “是他想去的人家么?”

    “肯定不是啊。他喜欢的是你二叔家的堂哥,你不知道?”

    于庆喜?居然还有这回事?

    于庆隆道:“怪不得他与我闹不愉快之后经常见他跟于庆财在一起。”

    白晚秋往院外瞅瞅,见路上没人:“其实我都见着好几回你庆喜堂哥回来时他偷偷去瞧去了。有时便是打着去找财哥儿的名义去的。不过最近你二叔和三叔家里闹得厉害,我看倒是财哥儿去找他的时候多了些。”

    “找他有什么用?他俩可解不了彼此的麻烦。”于庆隆把鞋递到白晚秋眼前,“秋哥儿你帮我看看,我这样行不行?”

    “行。”白晚秋瞅瞅针脚,“你接下来缝脚掌和脚跟这两处时针脚细密些,缝脚心处时针脚稀疏些,这样的鞋穿起来才舒服。”

    于庆隆看看白晚秋手里的鞋,明白怎么个意思了,就按着白晚秋说的弄。

    初时他嫌这活磨叽,不想整,现在倒觉着也没那么烦了,还挺有意思。可能他天生对做手工这事也比较喜欢吧,再加上他一贯认为技多不压身,学了以后不给别人做还可以给自己做。当然有钱买现成的更好,没钱的话自己会做,不用求人,不也是件好事?

    于庆隆满意地看看自己做的半成品。其实他并不知道方戍的脚多大,不过这家伙个子比他高些,他就做了比自己能穿的大一码的,这样方戍穿不了他自己穿也不浪费,顶多就是松快些而已。

    白晚秋说:“这比我第一回做得可好太多了。”

    于庆隆笑说:“是你教的好。回去我得跟我二哥说,他找了个顶好的小夫郎。”

    白晚秋圆润的鼻头上面挂着一层细细的汗珠,笑得有些羞涩。

    于庆隆看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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