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夫郎: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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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是倒到了骡子车上,那赶车的人自然也要换过来。只是这样一来他们便会变慢,兴许他们到镇上的时候于庆隆他们早到了许久。

    武胜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此时便说道:“糟糕,我突然想起下午有人要去我家拿锄头,家中不可无人。守城,要不你跟于大哥他们去镇上,我赶着咸蛋黄回去?”

    方戍:“……”兄弟你这好生刻意!

    但是他又很想跟于庆隆说说话,便问于庆家:“不知于大哥你们这边方便不方便。”

    于庆家还真不好说到底方便不方便,这毕竟与弟弟有关。可不管怎么说,牛车是方戍借的,骡子车也是因为方戍才用上的,他实在不好拒绝,便道:“自然方便。”

    武胜当场道:“既如此,那我便抓紧时间赶回去了。于大哥,小于兄弟,来日有机会再见。”

    于庆家再次道了谢,看着武胜赶着牛车走了。走的很快,好像生怕他们反悔。

    方戍坐到了骡子车上。骡子车并不大,又放着水车跟粽子,再坐下三个大男人,虽谈不上拥挤,但也没那么宽绰。不宽绰,离得便会近一些。

    原本于庆家坐左前头赶车,于庆隆坐在右车轮毂上凸起来的地方,稍微把着点木桶跟水车,也免得哪里颠簸时把它们弄倒。

    方戍有心想坐到于庆隆对面,又想着会不会让人觉得太唐突,便干脆坐到了右前侧与于庆家一人占一头。

    他这样是背对着于庆隆,但两人离着不到一臂距离。于庆隆坐的高,伸手便可够到他的程度。

    以往可不敢离这么近。他们最近的一次也不过是第一次搬石头,那时他不知道于庆隆是个哥儿,所以才冒犯了。

    而如今……

    于庆隆看着身形紧绷,一点也放松不下来的秀才,撑着下巴问道:“方公子平日不用读书?”

    方戍没想到他会先开口,愣了愣,特别认真的回道:“自然是要读的。不过我大多是夜里和晨起时读书多些。”

    “哦。”

    “那个……我很喜欢那些书签,谢谢隆哥儿一番美意。”

    “不客气。粽子好吃么?”

    “好吃,我来前已经吃了两个。”

    “那你觉得这一个粽子在镇上卖多少钱会有人买?”

    “这……这要看制上一个这样的粽子本钱需得多少。若是叫我买,四五文钱我还是会买。超出五文钱便会有些犹豫。隆哥儿打算卖多少钱一个?”

    “先试试卖四文吧,若是没有人买再降到三文看看。”方戍说五文也能接受是因为方家条件比较好,但不是人人家里都有那么多田还能免税。

    “四文倒也可行。”方戍说的时候转了下头,却刚好注意到于庆隆左手食指用布条绑着,“隆哥儿你手怎么了?”

    “没什么。”

    “他最近上午去莫大夫那里学习,下午回来紧赶慢赶给你弄那个书签,就怕赶不上端午节送给你。后来一不小心,刻刀戳下来一块肉。”

    于庆家还是心疼弟弟的,赶紧借机会说出来:“这都两三天了还没好利索。”

    方戍心里蓦地一紧。十指连心,戳掉块肉来那要多疼?只是他也没法说看一看,便问:“可上过药了?”

    于庆隆说上过了。

    方戍道:“那便好。可仔细别沾了水。隆哥儿放心,我一定爱护那些书签。”

    “那倒也不用太爱护。”于庆隆说,“若你是想收起来只偶尔拿来看看,不如用上,用了方叫不浪费。”

    方戍原本还真想着收好了以后想起来时再拿出来看看,因为他是真舍不得用,他怕不小心用坏。那么一组书签,独给他一人制做的,有钱也买不到,他只是想到这份心意都觉得很欣悦得很。

    他怀疑于庆隆是不是察觉到了他内心的念头,不然咋刚好能说出来?

    只是于庆家在,有些话也不好问,便只能跟于庆隆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些别的。

    他发现于庆隆并不太爱笑,听到什么有趣的事也只是微微弯弯嘴角便罢了,笑意也鲜少真正达眼底。

    他看不出他在想什么。然而这般有迷团的感觉,倒是越来越叫他受吸引。

    于庆隆其实也没想什么特别的。他只是在想,他到底要不要嫁给方戍。

    一开始他并不太会思考这件事,是根本没想到方家能同意他的条件。现在同意了,方戍又这么巴巴跑来帮他家的忙,如果他说还是不嫁,那实在是有些小人行径,这在他看来与耍着人玩儿没什么区别。

    如果方戍是个对他演戏的心机狗倒也罢了,他可以毫无负担地耍着对方玩儿。可这家伙一看就很热心也很赤诚,他对这样的人没办法做出不好的事。

    只是嫁人倒还好,无非就是搭伙一起过日子,可生孩子怎么办呢?

    但不嫁的话,兴许以后确实很难再遇到这样的人。

    哪怕他未来真的成功当上大夫,行医之路也充满许多未知。他能离开所有家人独自去外地生活么?这是个离户籍地百里就要去开路引的地方。他想离开乡下不假,但他能不能忍受孤孤单单一个人?还有离开之后他去哪?住哪?

    有许多放在现代很简单的问题,在这里都会困难重重。

    而且人是群居动物,虽然他的灵魂与于家人并没有直接连系,但现在他们是家人。而且经过近两个月的相处,他也已经习惯了这些人的存在。

    想想也是真有点犯难。

    方戍这时递给他一方手帕:“隆哥儿,擦擦汗。”

    这手帕是淡青色的,上头绣着竹子,绣工还不错。于庆隆本想说不用,但看到方戍把这东西折得板板正正,保存得很干净。他自己都没用,却递给他,他便接来问道:“谁送你的?”

    方戍当场坐直:“你可别误会,这是我娘给我做的。她说不许随便收人家送的帕子。她怕我没用过,见了新鲜便忍不住收下,所以先给我做一个用上了。”

    于庆隆突然说:“我不会做绣活。”

    方戍说:“无妨,我娘会。”

    于庆隆说:“我做饭也不好吃。”

    方戍说:“无妨,我娘做得好吃。”

    于庆隆:“……”你娘上辈子把你秀才名除了吗你这么坑她?!

    方戍也意识到自己这样说有点不像话,找补道:“我们可以一同与我娘学。”

    于庆隆没再搭话,却也没有把手帕还给方戍。

    可直到到了镇上,他才终于对要不要跟方戍在一起这事有了答案。

    明日就是端午,这天确实有集。只是白天天气热,许多人都是早早地来赶完集之后就回去了。他们登了记,交过摊位费,却并没有看到多少人来。

    于庆隆蹲在桶后面,觉得自己应该叫卖叫卖,正琢磨着说什么词赞美他的粽子,忽然听旁边的人大喊:“粽子!香香糯糯的鸡肉粽子!只要四文钱一个!"

    方戍居然拿出个粽子喊:“有鸡肉,有糯米,还有菌子的大粽子!大姐,买两个给孩子尝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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