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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文学www.damiwx.com提供的《荆楚异闻录》 第三十三章-曼桂山庄二(第1/2页)
他们继续走,走了近半刻鐘才来到饭厅,邓松就安排他们就坐,又对项籍说:『安排好您们酒菜后,我就会让僕人送餐到房间给您的部下。
他身旁来了两个肤色比项庄还要深的大汉,有一个用白布包着头,留着大鬍子,长着一个大鹰鼻;另外一个头发捲曲,大眼圆额,嘴唇厚得夸张。两人身上穿的,都是跟邓松一样款式的胡服。
捲发大汉开口道:『青勾位骚等!』他居然说着中原的语言,虽然有口音,但也让眾人惊奇。
过了一会儿,就有约十名头陀打扮的赤脚男子捧着木盘进来大厅,放到眾人的桌子上。
这个时代,佛教还未传入中土,虞茴他们自然不会知道什么是头陀,只以为这是西域某国家的奇特服饰。项庄见他们披头散发的,都心里讶异。
至于木盘上放着的,除了一壶酒外,其他的尽是他们没见过的西域食品,包括一碗奶白色,却味道酸酸的饮料、一串紫色的小型球状果实、数片扇形,表面上满佈黑籽的红肉果实以及一碟不知名的肉片。
鹰鼻大汉见食物来齐了,就朗声道:『哥威,庆!』眾人就尝试吃用这些奇异的食物。
这时邓松忽然开口,介绍着盘里的食品:『你们喝的这碗白色饮料名叫酪浆,是绵羊的乳汁,游牧民族最为喜爱的饮品。而这两种水果,是月氏的葡萄以及托勒密的寒瓜...』
『哦!我也曾听赵人说过,胡人最爱饮用羊?,原来是这样的味道,有趣有趣!』项籍讚道。
『咳咳咳!!』虞茴突然猛地咳嗽,把数颗棕色的籽吐出来。
『姑娘不好意思,老夫刚才忘了讲,这种葡萄里面有籽,吃的时候要吐出来。』虞茴只觉得自己成为了笑柄,红着脸低下头。
『那请问庄主,这种是啥肉呢?』项籍问道。
邓松道:『这些是西域一种大鸟的肉。』
『大鸟?』虞茴一听,就想起凤凰朱雀等吉祥的瑞兽,只想难道世间上真的有这些珍禽异兽。
邓松道解释道:『这种大鸟有一双足足三尺长的腿,而且牠的脖子更有四尺长,身上亦可以载人。』
『哦?可以载人的飞鸟?』虞茴奇道。
邓松听了之后笑了笑道:『牠跟鸡一样不会飞,但就跟马一样跑得快,所以其腿肉对脚伤很有帮助。』他指一指虞茴仍包着绷带的左腿。
其实他说的大鸟是一种现今已灭绝的阿拉伯鸵鸟,生活在当时的安息帝国,也就是今日中东的伊朗一带。
『敢问邓庄主,这些西域美食,您是如何得来的呢?』虞茴好奇地问道。
邓松听后随即叹了口气,道:『几十年前,老夫曾是巴郡郡守,本来就过着人上人的生活,锦衣玉食。后来,更有幸与一位深爱的姑娘共谐连理。』
项籍听到这就道:『庄主能过上这般的日子,真的叫世人羡慕!有些人家里富有却眾叛亲离,有些人一家和睦但生活贫苦。庄主可谓上天的宠儿!』
邓松摇摇头道:『可过了不够三个月,这一切都彻底幻灭了!』
『嗯?』眾人皆好奇。
邓松接着道:『那一晚,我刚办完公打道回府。谁知道,竟然看见我的一个部下从我家逃出来。...』他握紧拳头,双眼泛红。
『...原来他在我大婚当晚就覬覦我的妻子!!...』他一拳捶到桌上,眾人都不禁倒抽一口气。
『...那晚他趁我还在办公,就偷偷溜进了我家,还把我的妻子...』他已经说不下去。
项籍就急忙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庄主,那个混蛋一定会有报应的。』
只见他苦笑一声,道:『没错,他真的有报应,但报应他的不是上苍,而是我!』
大厅一阵肃穆,没人胆敢插嘴发言。
『我妻子被他凌辱,之后就整天把自己锁在房里,连我也不肯见。后来一天,我见她好几天没吃东西,正想送点东西给她吃,就发现...她已经上吊了。』他越发激动,终于忍不住哭起来。『那晚,我拿着刀走进那个畜生的府中,一下就把他捅死!』项籍为了平復他的情绪,又随即道:『恭喜庄主大仇得报!』
『对呀,仇是报了,但他的仇呢?自然也有人会为他报。』他斟了杯酒,一口喝下,接着说:『他的儿子绝不会放过我,法律也不会发过我。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跑。我一直往西跑,走了近半个月,天都开始下雪了。那时候在我面前的,是一座高耸入云的大雪山。』
『哦?』项籍惊讶巴蜀以西的地方居然会有雪山。其实邓松所讲的大雪山,就是今日西藏的喜马拉雅山脉。
『当时我又饿又累,粮食亦耗尽了,终于支撑不住晕倒,差点就成了雪豹的晚餐。幸好,当地族人非常友善的把我收留了。给东西我吃,给棉衣我穿。他们招呼了我几天,知道我一直被人追杀通缉,就给了我两隻獢犬...』他摸摸阿豹的头,牠就伸出蓝色的舌头舔着他的手。
『...牠们是当地独有的品种,专门负责拉雪橇和打猎,强壮又勇猛!当地人还告知了我,在前头有一个大沙漠等着我。』
『咋会呢?雪山的附近就已经有沙漠?!』虞茴心里惊叹西域的气候居然会有着此等剧变,同时又想为何他要走那么远?
『我坐雪橇一直往西走,走了十多天,天气果然越来越热,我就知道我即将进入沙漠地带。我拿出了一封由雪山族人写的书信和一些钱给了当地的居民。原来两地的人经常有生意来往,是很好的合作伙伴,所以他们就给了我一匹骆驼,用来穿越沙漠。』
『哦?』眾人都忽然面面相覷的谈论着。
『你们肯定在想,为何我走了那么远路,还要继续走。那时我坐骆驼走了几天,心想这段日子来都累了,不如就找个地方定居吧,谁知道,那混蛋的儿子居然派杀手一路跟着我来到大沙漠...』他捲起袖子,露出双臂上的满佈的疤痕『...这些,就是当时被他们袭击时留下的。不过我命大,这样也死不去!』他忽然指着站在大厅两旁的那帮头陀,接着道:『当时,我为了逃避追杀,一直躲一直躲,最后遇上了他们。他们是身毒国的头陀,信奉当地一种由一名叫悉达多的智者所创的宗教。』
项籍心想:『难道这个悉达多就是二师兄所讲的那个高人?』
『这帮头陀本来四周行乞,过着苦行的生活。他们见我受重伤,就打退了那帮杀手,又帮我包扎,还一直送我上路,伴在我身边。』
虞茴只想:『那些西域人与这老头素未谋面,但就热情款待,悉心照顾,还跟着他回来中原当奴僕,反而一个跟他一同工作的部下就禽兽不如。真讽刺!』
『我们在沙漠兜兜转转走了接近半年,去遍了刚才我说过的月氏、安息和托勒密等诸国,一共过了十几年,见那帮杀手已经没再跟来,才敢回到中原。始终,这里才是我的家,也是我妻子安葬的地方,更是我答应过死后要跟她合葬的地方。所以,我有生之年一定要回来中原。』
『这个老伯真是个情种!日后我也可以碰到个这样的如意郎君就好。』春桃双腮一红,小声对姐妹说,虞茴只是白了她一眼。
项籍听完邓松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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