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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文学www.damiwx.com提供的《心匙》 30-40(第7/15页)
依偎?
她其实是想要依赖他的,一些事情上,她也怀念他顶在前头做主心骨给她带来的那种安心和踏实。很多年了,她一个人面对风雨,故作坚强,实际上她也疲倦,也脆弱,也想不操心不管事地当甩手掌握,在某些时候躲回他的臂弯里重新再小鸟依人一回。
但今天太晚了,整件事太复杂,或许现在不是合适的时机。
想了想,还是转谈了别的:“你刚好回去,有个事麻烦你。”
“怎么老用麻烦这词?你尽管麻烦,我巴不得被你麻烦。”
“我有本教学笔记在老房子的书柜里,挺大挺厚,你应该见过?我记着在从左往右数第二扇门里最底下的抽屉,你回去能不能帮我找找,我最近要用。”
宋魁应了,问:“怎么突然要用那个?”
“最近评职称,有同事想借我之前准备的材料看看。”
宋魁回到房子后就开始着手给江鹭找这笔记。
书柜好多年都没打开过了,里边儿落了厚厚一层灰,一拉开门,灰尘飞扬,一股厚重的、久远的气味钻进鼻腔。
他先按着江鹭说的,在从左往右数第二扇门里最底下的抽屉找。但里面只翻出来一堆旧的电子产品和电源线,下面一层抽屉也是一样,放着些早都没什么用的说明书、旧文件。
看来是她记岔了。
家里这些书本、笔记什么的,一直都是江鹭在整理,宋魁对哪里放着什么毫无头绪。估摸再找她问,她也不会记得了,时间也挺晚,不想打扰她休息,他便干脆从头彻底翻了一遍。
找到旁边的柜子时,一个大号收纳盒引起了他的注意。
他将收纳盒拿出来,惦在手上还有些份量,揭开盖子,里面是一大一小两个笔记本,一叠信件,一只U盘,还有些零碎的小玩具。
他先认出了两个互成一对儿的玩具,是Hello Kitty和男朋友Daniel。
这是他和江鹭谈恋爱时吃肯德基送的玩具,他当时还不知道这个穿蓝衣服的小猫叫什么名字,还是江鹭给他科普的。她之所以要吃这个套餐,就是想要这个玩具,能与他一人一个。
当年她刚刚大学毕业没两年,做什么事都还是小女孩心性,而他转年就三十一了,于心里不太能接受为了个做工不太精致的玩具去专门吃个套餐。但他那会儿什么事都宠着她、依着她,所以哪怕这玩具在他眼里幼稚极了,他最后还是给她要了一套。
有了第一回,自然就有第二回、第三回,到后头,他便成了主动提出去吃套餐、给她要玩具的那个人。知道她喜欢这些,他在外头出差办案,也总是留心收集各种各样可爱的小玩意带回来给她,每回看到她开心雀跃,他便觉得心里头宽慰,幸福。
这只Daniel后来被她强烈要求摆在他办公桌的电脑架上,那段时间,支队有领导过来找他,看他一个大老爷们桌上放这么个玩具,都诧异挑眉:“小宋,你喜欢这个?”
他挺尴尬,只能解释:“女朋友喜欢,非让放这儿。”
领导一听是女朋友,又不禁露出一种“哦,理解”的暧昧表情。
后来他调交警队,一周也不在办公室待几天,这些小玩意儿才从桌上撤下来还给了她,再没见过。他还以为她扔了,因为毕竟也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没想到都被她收在了这儿。
他将玩具放回去,又拿起最上面的笔记本。
不出意料,这是江鹭送他的手账日记,里面除了记录了恋爱中她心情感受的细腻文字,还有不少她收集的他们一起看过的电影票根。有些票根上的字到今天都完全褪色了,无法辨认究竟是哪部电影,只能凭借她在旁边的注释才得以回想。
这本日记是他们在一起的第一个警察节她送他的礼物,当时他爱不释手,每天回去躺床上都看,毫不夸张,就跟虔诚的基督徒手里的圣经似的。有些页被他翻得都打了卷儿,有些内容他也几乎都快背下来了。
找到江鹭的教学笔记后,宋魁带着日记本到客厅,坐在沙发上,重新打开翻看了几篇。
熟悉的文字如海潮般袭来,其中一篇她这样写着:
他说话时,嗓音醇厚、温暖,充满了市井的烟火气息。像清晨拎着热乎乎的早点回家,跟沿路的街坊邻居打招呼似的,莫名让人觉得松弛却踏实。
之所以在他嗓音上着墨这么多,是因为我大抵有些“声控”。他的声音或许算是我认识的那么多人中最好听的。厚实,沉稳,有力量感。只不过,可能因为他是个老烟枪,嗓子偶尔会有些沙哑。不少人欣赏“烟嗓”,可我忍受不了抽烟这件事。他答应我,已经在努力戒烟,还不知道最近这几天的成果如何了……
另一篇中,则这样写:
晚上我们在路边摊吃夜宵,天有些冷,起风了,他给我他的外套,上面除了洗衣液的柠檬香气之外,还有一种味道,这是我们约会以来我第一次留意到。
该怎么形容那种味道呢?它像是被太阳晒过的被子,暖烘烘的,是冬天懒懒的阳光气味,也像外婆家的老花梨大立柜,有股幽淡的香气。小时候我有个怪癖,喜欢闻木头的味道,我分辨得出橡木、松木、黄花梨等等的气味差别,这里面,我刚刚好最喜欢花梨木。
以前读过一篇文章,大约是讲,每个人身上都会分泌一种叫费洛蒙的外激素,如果能够闻到异性身上的味道,并且与自己喜欢的气味联系起来,产生好闻、愉悦、安心等感受,就证明这是基因的选择,这也是所谓“生理性喜欢”的来源。
在“生理性喜欢”的驱使下,喜欢一个人时,会忍不住想拥抱他,触摸他,闻他身上好闻的气息。会想粘着他,贴着他,一刻也不想分开。今天看来,我大约已半只脚踏入这种状态了……
宋魁合上日记,轻柔地抚摸着日记本的外皮,心中的波澜久久没有平息。
他将日记本放回到盒中,没有再拿起另一本来看,也没有打开旁边的那叠信,因为他知道这些不属于她,而是当年他写给她的戒烟手记和情书。
是啊,别看他是这么粗糙一个人,曾经他也是能做出写情书这种事来的。不仅写过,而且还写了不少。他自己没什么印象了,但现在粗一目测那叠被她珍藏得妥帖的信件,应该是不少于几十封。
他在心里问自己,宋魁,如果让今天的你再花费心思去做当年的这些事情,你还做得出来吗?她呢,她又会否像当年一样,想要“粘着他、贴着他、一刻也不想分开”?
晚上躺在床上,他辗转反侧无法入眠,脑海里被江鹭完全地占据、填满。
她曾经这样迷恋着他的声音、气息,他又何尝不是?他想起刚结婚时他们在这间卧室肌肤相贴的每一夜,想起她白皙的肌肤,羞赧通红的脸颊,想起她总是随着他的节奏发出欢愉的低吟,想起快乐和幸福的气息是如何满满当当地充盈在这间小屋。
他太想她,太想要她,连续几个日夜的积蓄在此刻达到了顶峰,他最终无法克制地释放了自己。
这已不知是他从隗中调回来以后的第多少次了,腹腔那股火平息下来后,他有些自嘲、苦涩地想,当初在异地见不到她,这样是迫不得已,现在分明与她已经身处同一座城,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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