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神]我用100kg物资成圣: 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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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的精魄,本身就是无价之宝。哪怕光是放入体内,也能让人长生不死,身躯不惧水火,刀兵不伤。但它经历三昧真火反复焚烧,温度极为恐怖,正所谓:烧之愈久,变化愈妙;黄金入火,百炼不销。正常的骸骨,远远提炼不出如此多的金液。你若忍耐不住,立刻叫我停手。”

    虽然修士达到化神期,全身血液都变化为三昧真火,但并不代表修士就不会再怕火和高温。因为五颜六色的火焰,实际上是与它所接触到的事物分子产生的汽化反应。三昧真火在修士体内被精纯的元气包裹着时,只是一股清虚之气,无形无色无味,并不伤人。出了体内,与外界混乱浑浊,无序的元气相结合,便产生了巨大的杀伤力。

    “待培育完成,须以三昧真火烧之,它会再度变为金色液体,从口中或者肋下钻出,回到骷髅山白骨洞。而这个过程中,其原主人一生的体悟,大半都归你所有。而它的存在和成长过程中,本身也能够增强你的力量。”

    石矶说到这里,忽然顿了顿,轻笑道:“到那个时候,你就是东海龙宫中的最强者。可是,你真的有能力将它培养长大吗?其实来贫道这里借书的,因为各种原因,多半有借无还。不过,贫道很有耐心因为,修行本身,就是一件非常需要时间和耐心,毅力的事情。”

    “少女,我能看出,你很有耐心和毅力,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

    第67章  飞炎

    “已经植入完毕了, 以后你每日服食玉液,云母,何首乌等仙药, 骨中魄力便能日渐觉醒,为你所调用。黄贤弟一身修为和学识, 也都为你所知晓。不过”

    “你真的不歇几天再走吗?”

    石矶有些促狭地望着正在告别的我, 我脑海中无数不属于我的记忆奔涌上来, 汹涌澎湃,如同在观摩蓝星时代的ar电影一般。我压抑住那种奇异的感觉,拱了拱手, 转身离去。

    如果用内视之法窥探自身, 现在我体内的骨骼已经完全变成了金黄之色, 沉重得不可思议。皮肤和肌肉无时无刻都处于一种被碾压和重物撞击的疼痛感,走起路来很是僵硬。

    各种遁法由于身体结构的巨大变化,施展起来也十分费劲和吃力, 还需要时间去慢慢适应。幸好, 我现在在东荒还有事情要办,不必急着赶回。

    我双腿并拢, 一蹦一跳地向记忆中的方向而去, 踩得地面隆隆作响。当然,那不是我本身的记忆, 而是来自魄书中的记忆。

    “好蠢的姿势”

    泥丸宫中的黄父忍不住感慨道。他的心愿是能够吞食一只最厉害的鬼怪, 至少要比他之前所遇到的所有鬼怪都要强大。

    “吃货闭嘴。”

    我一边蹦着,一边梳理着脑海中纷乱的记忆。黄父生前是触摸到元神出窍门槛的强大修士, 所学功法自然也是完全了的, 与我现在所习练的那些是质的区别。若能完全消化,待到下一世之时, 我踏入元神出窍之境界,甚至修成仙体,都不是没有希望。绝对有资格正式在封神大战之中获得一席之地,与那些蓝星时期就耳熟能详的仙魔同台竞技,真正完成蜕变。

    “嚣水有鮨鱼,脑袋长得像狗的鱼,可以吃。”

    “石湖有横公鱼,长得像红色的鲤鱼,长七八尺,夜间会变为人形,不过没有智力,依然是浑浑噩噩的野兽。它可以在开水中生存,鳞甲坚硬,用乌梅泡开的水,可以将其软化,然后可以吃。”

    “泰器之山下有文鳐鱼,长着鸟一样的翅膀,可以在天空飞行,可以吃。”

    “青丘之山有九尾狐,喜欢吃人,可以吃。”

    “诸夭之野有凤凰和鸾鸟,可以吃。”

    “怎么都是吃的?”

    这家伙和敖丙简直就是一对,我忍不住吐槽道。传达过来的记忆并不是完整的,一方面是死后魄力终究损失了不少,一方面也是现在往其中灌输的元气终究不足。要想将黄父完全复活到生前的那样,需要的元气也接近黄父修炼到巅峰时期的量,需要的资源非常恐怖,好处在于没有瓶颈。而他灌输给我的记忆,也需要梳理甄别,大部分都是杂乱无章的无意义信息。

    “某出生时是个早产儿,自幼营养不良。乡里的孩子,怀孕三十六年,只有黄某怀胎七年便出生了。乡里的孩子长大后,往往身高数十丈,只有黄某长到区区七丈,便不长了。黄某因为身材矮小,自幼便被族人嘲笑,于是便时常外出觅食,养成了习惯。唉,往事不堪回首!”

    黄父回忆童年往事,感慨万千,我不禁翻了翻白眼。

    “你为什么喜欢吃鬼?”

    我一步蹦出,跳出近百步,双脚深深插入地面,感觉身体的协调能力上升了一些,又问道。

    “因为好吃啊,我也很难描述那种感觉。总之,鬼魅吞食之后会有一种极其特殊的感受,久而久之,会使人如同上瘾一般。甚至会产生一种,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为了互相吞食灵魂而诞生的感觉,咂、咂”

    黄父谈及吃鬼,顿时兴奋起来,语气中都带上了颤抖。

    “听上去不是什么好事。”

    我心中暗惊,心道可别被这吃货的记忆带偏了,我可不想沾染上这样的怪癖。

    “小心,用遁法飞起来!”

    黄父突然提醒道。我来不及细想,一跃而起,草绿色的地面和碧蓝的湖水出现在脚下,微风吹拂过来,草地和水面也随之拂动,一片生机盎然。那草地上的叶片,似是荷叶,但却长在地面上。

    与这蕴含春意的场景不相称的是不知何时起从我的衣裙底下冒起的烟尘和火焰,火舌在逐渐吞噬着我的衣裳。仿佛刚才踏入的并不是翠绿的草地,而是熊熊烈火之中。

    “怎么回事?”

    我立刻撕下一截衣摆往地面丢去,那截衣服还未落入草丛之中,已经化为飞灰随风而去。

    “这是从岱舆山上流出来的水!那水看似是普通的水,但是有极强的腐蚀性,金石铜铁投入其中,很快就化为泥渣。它所流经的地方,只能长一种草,叫做莽煌,这种草,一碰到衣服就会燃烧起来,用木棍轻轻敲打一下,就会着火。”

    黄父解释道。虽然我不至于被这东西烧死,但他的提醒也避免了我的出丑,我连忙表示感谢。

    “岱舆山曾经与员峤、方丈、瀛洲、蓬莱并为五山,它们漂浮在东海之上,时隐时现。岱舆山属火,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喷发出灼热的蒸汽,在东荒之中各处下起雨来,哪里下雨,哪里就不能住人。即使水干涸,所在地方也会冒起浓烟,将石头都烧得融化。不过还好,现在岱舆和员峤二山,都不知道漂到哪里去了,据说是漂去了北方,坠入归墟之中。剩下来的这些湖泊河流,迟早会干涸,最终彻底消失。”

    “就是这里了吧。”

    我停下脚步,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火红。这是一座高大而火红的山,山石棱角分明,冒着赤红的金属光泽。

    昆吾山,当年蚩尤作乱,从葛卢山,雍狐山,昆吾山处得到神铁赤金。铸造雍狐之戟、狐父之戈,起兵反黄帝,黄帝亦曾陈兵于此。

    这里的石头,都和钢铁一般坚硬,用烈火焚烧,最终能够得到青色的半透明物质,是极好的炼器材料。地面的泥土用铁铲来铲,火星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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