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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文学www.damiwx.com提供的《[封神]我用100kg物资成圣》 40-50(第3/14页)
可是烟尘过去,玉石琵琶精竟然依旧屹立不倒。她一言不发,眼睛亮如星辰,好像一个入睡了很久,驱除了体内的一切疲劳,刚刚清醒过来的人。
她的身体,四处都是裂纹,隐隐发出辉光,仿佛一座破碎的水晶雕像。长枪贯穿了她的身体,却被无数犹如蛛丝的丝线紧紧缠绕,不能动弹。她的肌肤表面,也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粘合在一起,并不真正破碎。
近在身旁的右将军也呆住了,一时竟忘了动作。玉石琵琶精没有理会它们,径直走向濒死的朱皮大仙,抱起已重新化为狐狸的它的身躯。
“对不起,小朱,姑姑来晚了。”
濒死的朱皮勉强抬起眼皮,缓缓出声:“你这个蠢女人,说了多少次,不要叫我小猪,小猪的。我从小就讨厌你起的破名字,害我被嘲笑过多少次你知道吗?”
“对不起姑姑不是故意的,姑姑一直都很笨。你知道的。你痛不痛?姑姑替你报仇,杀光他们。你想先杀谁?”
“当然痛,我要痛死了。”朱皮大仙忽然转动眼珠,扫向我们。丁师伯和郭师伯眼神警惕,我却坦然与朱皮大仙对视,沉默不语。
再见了,小猪皮。
朱皮看了一圈,又缓缓闭上眼睛。
“姑姑,你还记不记得,当年你带我去轩辕庙进香,九天玄女大人说我三百年后必死。我娘知道后,抽了你的一根主筋,给我防身的事情。”
“嗯,记得。姑姑不该带你出去,不该怂恿你去轩辕坟外面。”玉石琵琶精低垂着头颅,全身蜷缩,看不清表情。
“不,姑姑。我是想说,当初你疼得在地上打滚冒汗,我在一旁干着急,想把你的筋还给你。想着塞回你的体内,你就不疼了。那时候你突然笑了出来,笑我天真,你还……记不记得?”
朱皮大仙的语调越来越轻缓,似有似无。
“有些东西一旦失去,就再也不会回来了。再也不会有补救的机会。”
“姑姑,忘记我吧。不要为了我而杀人,不要记恨你眼前那些人。”
“就当这个世间我从未来过。”
现场安静了下来,一片死寂。死一般的安静。只留下四周隐隐传来的风声。
良久,玉石琵琶精忽然抬头看向我。她本来懵懵懂懂,痴痴傻傻。此刻却似乎十分清醒理智。
“为什么?”
你为什么如此残忍,如此狠毒?如此的不留情面?
我毫不退避地盯着她的眼睛,半步不退。
你吃人的时候,别人有没有问你为什么?你有没有问过别人愿不愿意?
你伤害我的家人的时候,怎么不问问人家愿不愿意,怎么不给人家问为什么的机会?
你的侄儿受到了伤害,令你痛苦。那么你们所伤害的无数家庭,给我们带来的恐惧和不安。那种历经千辛万苦,才拥有的一切,都在你们的压迫之下,随时会被破碎,摧毁。犹如身处万丈悬崖之上的感觉。又该找谁倾诉?
我没有说出这些话语,但我相信她的心里已经明白。
玉石琵琶精没有再说什么,她的头颅再度缓缓低垂,久久无话。
而后,她的身躯中冒起光华,火焰和璀璨的华光从一道道细缝中钻出,把四野照射得如白昼一般。朱皮的遗体也开始逐渐燃烧,化为青烟,哪怕拥有部分号称水火不侵的风生兽血脉,也终究不能抵抗这三昧真火的威力。
玉石琵琶精的全身都被笼罩在极其恐怖的温度中,四周的光线都扭曲起来,我们不得不向后退去,远远避开。远处的玉石琵琶精成了一个刺眼的光点。
“姐姐,我是在你的培养下产生灵智,成长到如今的地步。我不能违抗你的要求,你让我做了很多事,很多我并不喜欢的事情。”
“你告诉我,不开心的事情,忘记就好了。只要用三昧真火烧泥丸宫的这里,就会忘记所有的烦恼。”
“很多,很多的事情,我都忘记了。可是这次为什么,为什么忘不掉”
“为什么忘不掉”
玉石琵琶精忽然抬起头来,长发飘摇,然后又化为青烟。远望过去,竟然似有笑意。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她似乎想到了人生中经历过的什么开心的事情,口中传来悠扬清朗,俏皮可爱的歌声。只是咽喉明显已经被烧伤,那歌声也断断续续。
“有狐绥绥,在彼淇梁。心之忧矣,之子无裳。”
“有狐绥绥,在彼淇厉心之之子无带。”
“有狐在彼淇侧。心之忧矣,之子无服”
歌音未落,她的身形已经开始消散,落在地上,化为一面洁白无暇的白玉琵琶。朱皮大仙已不见了。
这是诗经中的内容,是一首奇怪的歌谣,字面意思是有一只狐狸走在淇水桥,淇水滩,淇水岸上。多么可怜的狐狸,它没有衣服,没有系衣带,也没有穿裤子,令歌者感到伤感和担忧。
可是谁会为一只狐狸而感到伤感和担忧呢?真好笑,大约那只是一个借物拟人的比喻吧。
时值纣王九年秋季,姜子牙即将下山,来到宋家庄。
第43章 问路
结束了。朱皮大仙和玉石琵琶精皆已伏诛, 轩辕坟的臂膀和耳目已被捣毁。妲己现在的精力,绝大部分都集中在朝堂之上,轩辕坟中只剩下最后一个妖王九头雉鸡精, 分身乏术。这几年来一直笼罩在我心头的巨大阴影和不安感终于开始消散。
在拥有了左右将军的帮助之后,朱皮乃至玉石琵琶精在我心目中不再可怕, 因此我短暂地产生了息事宁人, 就此罢手的愿景。但那只是逃避而已, 只要它们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把人类视为家畜的观念,单方面的宽容只不过是在慢性自杀。
玉石琵琶精,这个极度危险的, 住在我的家乡邻近的食人恶魔, 只要我拥有力量, 哪怕她没有与我的家庭产生任何交集。我也该尽一切可能,尽一切努力,竭尽全力。在她伤害到我之前, 杀之而后快!早在发觉自己生活在这伙恶魔的注视下时, 我的心底就已经滋生了一股疯狂的杀意。无论是出于利己还是利他的想法,既然我已经拥有了足够的条件实现自己的想法, 这伙妖魔就不可以生存在这个世界上。
一个人只要有长脑子, 就不会容忍一群吃过人的老虎,在自己和亲人的身旁或家乡中居住。何况玉石琵琶精比老虎凶狠, 危险万倍?因为之间的些许缘分, 险些对它们放松警惕和杀意,才是愚蠢的行为。
杀死人的人, 就要接受法律制裁。要么处死, 要么接受足够的劳动改造和思想教育,确定其不会对社会造成威胁才能放归。像鸵鸟一样, 假装没有看到这些妖魔的尖牙利爪,去原谅它们,与之和解。那只是一种自我安慰而已。
说到底,这只是因为它们比五鬼强!所以我潜意识中害怕了,恐惧了。恐惧与它们为敌,需要付出的代价!一群吃人的老虎住在自己家乡,本来就应该毫不犹豫,尽一切可能将其驱赶,击杀!哪里需要那么多理由?我们本来就是食物链上的天敌,又谈何为敌可言?
至于它们与我们的恩怨纠葛,它们残存的善良,那反而是在这个基础上添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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