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栗鼠原始历险记: 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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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有第二株,采集队三人一组继续在丛林中穿梭,找到红薯挖红薯,遇到葛根挖葛根,不起眼的落叶堆也不会放过,用锄头翻一翻,藏在阴暗角落的蘑菇一并带走。

    森林里打野其实挺好玩的,不谈饱腹感,花时安尤为钟爱捡蘑菇。

    圆润光滑的伞盖拍一拍,扒开蘑菇四周的枯叶与泥土,握住根部左右摇晃两下,轻轻一拽,蘑菇离开土面那一微弱的声响简直了,无敌解压。

    个大肥美的牛肝菌、颜色鲜艳的鸡油、与枯叶融为一体的羊肚菌……蘑菇如雨后春笋冒出头,花时安就好这一口,带走带走,通通打包带走。

    捡蘑菇也会有意外惊喜,比如现在,花时安刚在树脚下收获了一个巨无霸,比脸盆还大的牛肝菌,正想去和岩知乐他们显摆,而就在他站起身时,无意发现脚边泥土鼓了一个包。

    蘑菇破土之前就会拱出小土包,他以为又是一个嫩蘑菇,直接上手扒土。结果扒拉了好一阵子,蘑菇不见踪影,一个黑漆漆的圆疙瘩顺着泥土滚了出来。

    该说不说,这小玩意长得——加大版红羊粪便。

    有前车之鉴,花时安不是很想伸手去碰,可下一秒,一阵微风吹拂而过,一股独特而浓郁,又有那么一点复杂的香味掠过鼻间。

    花时安鼻尖微动,神情骤变,一把抓起其貌不扬的小圆疙瘩。

    拍掉泥土,圆疙瘩依旧是黑漆漆的,外表崎岖不平,有点像荔枝的外壳,又像是一块裹了坚果碎的巧克力。

    没见过长在森林里的,却见过摆在餐盘里的,花时安一闻便知,这是可遇而不可求,有地下黄金之称的——黑松露。

    背篓里红薯、葛根,左手牛肝菌,右手黑松露,花时安迎着风站起身,抬眸环视四周,忽地笑了一声。

    巨树森林该改名了,应该叫宝藏森林。

    今天的收获有点多,一趟两趟根本背不完,花时安跟着采集队一趟又一趟地跑,来回折腾了四五趟,最后太阳下山回到部落时,累得两腿发软。

    一天走了一个礼拜的路,花时安筋疲力尽,但辛苦是值得的,看着草地上成堆成堆的葛根、红薯、蘑菇,他又有了干劲,原地歇了一会儿便带着族人继续干活。

    做葛根粉和做淀粉是一样的,步骤多而繁琐,好在部落人多,一部分人洗,一部分人削皮切块……分工合作,忙而不乱。

    葛根洗净切块丢进石锅,底部光滑的木杵重重捶落,“砰砰砰”的闷响持续在营地回荡,大块葛根被捶扁碾碎,渐渐变成灰白色的粗纤维。

    昨天烧制好的大件陶器派上了用场,捶好的葛根捧进陶盆中,加入清水,先浸泡再搓洗,如搓衣服一般反复搓洗葛根纤维,把淀粉洗出来,最后把浆液倒进陶缸中沉淀。

    他们挖回来的葛根粉葛居多,出粉率相当感人,草地上的葛根山才移平一小半,部落能用的容器已全部用完,营地中密密麻麻,晃眼一看全是瓶瓶罐罐。

    清洗、削皮、切块、捣碎、搓洗、过滤,最后是沉淀,沉淀完了还要洗粉,吃上一碗葛根粉要经过近十道工序,非常不容易。

    容器不够用,剩下的葛根只能明天再处理,花时安在河边洗了个手,拍拍自己饿扁的肚皮,匆匆走向亮着火光的营地。

    干柴“噼里啪啦”地燃烧,陶锅中炖煮软烂的牛杂咕嘟咕嘟地冒着泡,浓郁的肉香随炊烟四处乱窜,花时安闻着味儿就来了,屈膝蹲在火塘边,目不转睛地盯着陶锅。

    今晚没有煮野菜,柴灰里埋着红薯,似乎已经烤熟了,主厨岩知乐用木棍刨出一堆黑疙瘩,一股浓郁的甜香瞬间弥漫在空气中。

    饿,好饿啊!狩猎队怎么还不回来!

    花时安眼睛都直了,喉咙微动,忍不住咽口水。

    说曹操曹操到,上一秒还在琢磨,下一秒,一声高呼突然炸响:“狩猎队回来了!”

    话音未落,营地里休息的族人齐齐站起身,三五扎堆前去草地迎接。

    回来得这么晚,多半有收获,花时安拍拍棕裙站起身,跟着大部队的尾巴走向草地。

    有人吆喝一般是远远看见了,可是花时安走到草地时,一群兽人已然穿过水田,距离不过百米。

    兽人们两手空空,并未捕捉到猎物,但他们跑得飞快,像是有一头不可战胜的猛兽在身后追,又像是有什么急事,队长红勇边跑边喊:“族长,祭司大人!我们的族人,我们的亲人可能还活着!”

    “我们找到了族人留下的标记!”

    第78章 第 78 章 失散的族人

    撕开炭火烤黑的外皮, 质地软糯,色泽金黄鲜亮的薯肉映入眼帘。还热乎着,热气挟着香味萦绕鼻间,花时安嘴唇微张, 咬下一大口, 无神的双眸瞬间亮了起来。

    香甜软糯, 焦香四溢,一口甜到了心坎里。

    无需牙齿咀嚼,轻轻一抿即化。

    心心念念的红薯终于吃到了,花时安却没时间细品,因为他的左手边,红勇端着碗席地而坐, 一口牛杂一句话,正绘声绘色地讲述他们今天森林里的发现。

    “刚过中午那会儿在森林发现了一群长角的食草兽,又是一种新的兽,之前没见过。我们还是像往常一样准备捕猎,结果那兽胆小,警惕性特别高,还没行动就发现我们了, 头也不回地跑了。”

    木族长好奇得紧, 不合时宜地插了一句:“长什么样?”

    一大块香脆牛肚塞进嘴里,红勇嚼吧嚼吧咽下去, 重新开口:“黄色的皮毛, 身上长有白色斑点,部分头上长着角,和牛角羊角不一样,乱七八糟的, 像树枝一样的角,祭司大人认得吗?”

    这特征太明显了,花时安点点头,“梅花鹿,天性机警,非常胆小,稍微有点风吹草动就跑了,而且跑得非常快。”

    “对对对,跑得特别快。”

    红勇眼睛睁圆,连连点头附和,说着说着他又叹了一口气,眼中满是错失猎物的遗憾与懊恼,“那么大一群兽,我们自然不舍得放过,所以就追嘛,但追不上啊,根本追不上,跑太快了那玩意儿,变成兽形都追不上!”

    “兽群跑没影了,当我们决定放弃的时候,这才发现四周环境变得不太一样了。巨杉树几乎没有了,周围很多奇奇怪怪的树,还有好多不认识的植物。”

    “光顾着追兽群,一不小心跑到一片未探索过的区域。路上也没来得及做记号,我生怕迷路,意识到不对就想往回走,可就在这时——”

    说到关键时刻突然顿住,红勇倒是很有说书先生的潜质。

    木族长急得抓耳挠腮,抬起胳膊就是一肘,“别卖关子,赶紧的。”

    红勇咧嘴笑了笑,继续道:“掉头往回走,我在旁边一棵树的树干上看到了部落的标记,开始我以为哪个心细的兽人刚划的,但仔细一看,那划痕不新鲜,边缘树皮都长好了,绝对不是刚刚才划上去的。”

    “嘶,你可看清楚了?当真是部落的标记?”饭也不吃了,木族端着怔怔出神,神情愈发凝重。

    红勇非常肯定:“一清二楚啊族长,这么重要的事不可能只看一眼,我们再三确认了,一个上窄下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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