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男频龙傲天表白了: 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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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就好了。”

    刚刚做那样举动都呼吸平缓的人此时却因一个隔空的吻红了脸,他忍不住将脸埋在柔软的枕头里,只露出一双明亮水润的秋瞳:

    “好幼稚。”说着忍不住自己都笑起来。

    像是被他的笑感染,刚刚眉眼塌下去的人也笑起来,眉目如星。

    也向前挪挪,望着沉熠,傅眠敛了笑,语气和神色都认真,轻吻手机屏:

    “一点都不幼稚。”

    第55章

    江城的整个秋天好像都是泡在酒里的, 天空明亮蔚蓝时,就是清透的蓝色鸡尾酒,阴沉厚重时就是颜色陈旧的葡萄酒。

    这天可真够古怪的。沉熠仰头看了看近乎要拉到地面的低垂天空,心里嘀咕一句,昨天还明媚的不成样子,今天就阴沉的吓人。

    他拿了一把伞,在这样注定要下雨的天气里缓缓走出主宅。

    像是有目的地的,他一路朝着后花园最深处走去,又像是没有目的地的,他行进缓慢,时不时停下来将被狂风吹倒的花栏扶正。

    沿着这条狭窄又隐蔽的小径走,弯腰过了一道低拱门,拨开几簇过于茂盛的枝叶垂条,沉熠来到老宅最隐蔽的一隅。

    一个非常小的菜圃。

    静静脱掉鞋和袜子,他赤脚踏进湿润的泥土里,慢慢地走近,望着弯腰在这片菜畦里不断忙活的老人,沉熠唤了一句:

    “外公。”

    老人家没有回应他,只是一味地弯腰挖着什么。

    沉熠也不气馁,他走过去,在距离徐超元两三米的地方停下来,学着老人的样子也弯下腰,并不用铲子,徒手在湿润的土壤上扒拉。

    手拽着植物茎叶,黏腻的液体蹭到手上,味道并不好闻,沉熠垂眼,稍一使劲从根部就拽出来一溜的疙瘩块。

    他微微笑起来,盯着这小的可怜的东西,酒窝浅浅的:

    “外公,今年红薯还是种不好吗?”

    徐超元直起腰看他一眼,年纪大了已经不能像前几年那样躬下身许久都面不改色。

    在背部不堪重负的酸痛中,他拍拍手中的土,细小的土壤颗粒掩住掌心纹路,却没掩住日渐加深的老年斑,望着沉熠手里那小的可怜的红薯块,不知道在针对什么发言:

    “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沉熠默然,将这一小簇红薯上的土块剥掉,尘土沁进指甲缝里带来微弱的疼痛,他却眉眼柔下来,轻轻说:

    “坚持就好了。”

    握住红薯茎叶的根部稍用力,碎土飞溅,他又拽出一个明显大不少的根块,向老人展示:

    “喏,坚持就会有结果的,外公。”

    徐超元凝视着他,看他脸上清浅凹陷的酒窝,也看他抵在下唇的尖锐虎牙,恍惚之中看到多年前那个在红薯田里笨手笨脚要来帮他的娇小姐。

    他沉默下来,良久又重新弯下腰去,只是这回好像佝偻更深:

    “你和你外婆很像。”

    何止是像,那个连红薯都拔不出来的娇娇在一个黄昏中,也是这样拎着这样的红薯,双手都勒出红痕,却笑着对他说:

    “没事的,只要坚持就好了,只要你不放弃,超元我们就一定会有结果的。”

    “小熠,”老人家呼唤着他的小名,却没有抬头看他,

    “外公其实并不在乎你能不能结婚,能不能传宗接代。”

    “你妈妈当年非要嫁给你爸那个黄毛小子,我同意了,你舅舅非要娶你妗妗,我也同意了。”

    “传宗接代算什么?”他视线落在眼前黝黑的土壤上,似乎也没想到会和小辈谈这样的事,

    “外公自己都是改了外婆的姓,要传,徐也是你外婆那一脉的。”

    “但是你不能”他默了默,换了个说法,

    “这不是你该走的路。”

    红薯块被他拔出来,枯小干瘪,似乎在沈熠外婆去世后,他就种不出来当年那样又大又甜的红薯,也再没见过那样美的笑,

    “这片菜畦,外公一直要求你光着脚走,用手去挖,小时候你最不爱来这里,因为碎石子会划破你的脚心,红薯粗糙的茎叶会磨痛你的手心。”

    “这样的疼都能让你哭的两眼汪汪,那现在呢?”

    “那并不是穿上鞋拿上铲子就可以解决的问题。”

    阴云密布的天空下世界都变得昏暗混沌,空气中含着比例极高的水分子,混在狂风里,扑在脸上就能湿润面庞。

    “这么多年,你父母是怎么溺爱你的,我心里都清楚,外公有时也会在想,这样对你,是不是害了你。”

    “可有时候你来老宅,看见你朝着我喊外公,外公就想起你小时候因为菜畦而疼哭的脸。”

    “所以我想算了吧,你妈妈从来没对我哭过,我还是想看你对我撒娇喊疼的。”

    “但不是这样喊疼,小熠,你选择的这块红薯田太糟糕了。无论你坚持多少年,都不会有结果的,就算有,也不会有人去认同你的果实。”

    真心是世界上最难得最珍贵的东西,他很幸运,自己和子女都得到想要的真心,但这并不是可以延续的传承,更何况他的外孙选择了一条远比他们更难走的路。

    或许有足够的运气,但他却并不相信这个被娇养的孩子有足够的毅力去坚持。

    到那时候,会摔的很痛很痛,是被碎石子划破脚心不能相比的。

    “外公”沉熠打断他,酒窝依旧深陷,但稚气被另一种感觉深深的压下去,

    “生活不是红薯田能概括的,我也不是一个人在耕耘。”

    有人早已在这红绿灯不断变换的十字路口等待许久,绿灯亮了又亮,通途大道早已向此人招手,他却只站在路口等待。

    “我知道很辛苦的,但两个人并肩走总会比一个人走的更远。”

    更何况,沉熠想,并行前进总比孤单等待要简单。

    纵然有许多要磨合,有许多要适应,但拥抱和牵手能解决大多数的问题。

    他冲徐超元笑了笑,一如既往,沉静又热烈,是岁月不曾抹灭的鲜活。

    “我喜欢他,他喜欢我,那就什么疼痛都可以忍受。”

    什么都不重要,喜欢最重要。

    有人曾用十年的时间,一步一步,以更好的姿态向他发出邀请共赴美梦,那他就应用余生使这场梦永不苏醒。

    感情是相互的,既然傅眠可以忍耐十年等待,那自己就应有余生相伴的决心。

    他承诺过的。

    轰隆——

    这积压已久的乌云终究还是承受不住水汽的累压,噼里啪啦的砸下来,砸到人脸上陡生疼痛。

    徐超元叹口气,低眼看泥土被雨水搅弄,他有一千种一万种理由去反驳沉熠这幼稚可笑的想法,但他没有,否认这样的话就等于否认多年前那个向他伸出手的姑娘。

    什么都不重要,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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