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是个正经人: 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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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爪挠他。

    薛三性子沉稳,忍耐力强,日复一日坚持下来,他的马步扎得稳当当,结果被托马斯防不胜防的骚扰,一屁股摔地上。

    薛三瞪圆的眼睛流露出不可置信,嘴又笑起来,惊愕里面混杂着喜,显得表情略微滑稽。

    托马斯毫不客气地大笑,笑完反过来恶人先告状:“你怎么回事,这都忍不了,万一坏人挠你胳肢窝,你不就完了吗?”

    薛三立马抿紧嘴爬起来,严肃道:“我知道了老师,我会忍住。”

    托马斯装模做样地颔首:“嗯,下次注意,接着蹲吧。”

    一旁拉小提琴的连睿廷目睹这一幕,放下琴和弓,跑到厨房倒来一杯水给托马斯:“叔叔,你不要怪三三,是我想让三三多笑笑。”

    “……”托马斯放下二郎腿,心虚地咳了咳,接过水杯,悻悻:“我没怪他,和人打架嘛,什么情况都有可能。”

    他低头喝起水,手臂轻微抬起,余光里一只小手猝不及防地探进腋下抓了把肉。

    “噗”托马斯喷出入口的水,没来得及夹住那只手,眼睁睁被它溜走。他缩起胳膊,瞪连睿廷:“你干什么?”

    连睿廷摊摊手,小脸满是无辜:“我想试试叔叔怕挠痒痒吗?叔叔打架这么厉害,应该不怕吧。”

    托马斯:“……”这小孩。

    他往椅子里坐了坐,两条手臂紧贴身体,表现出一丝防备,没好气地说:“跟他开个玩笑,打架谁会那么无聊。”

    连睿廷撇撇嘴:“叔叔,那你好无聊哦。”

    托马斯耸肩:“是挺无聊。”他指向小提琴,“换个别的曲子,天天拉同一首,耳朵听出茧了。”

    “我在练习,老师说要练到弓放上去,不需要思考就能拉出来,”连睿廷捡起琴和弓,问:“那你想听什么?”

    托马搁下水杯,在有限的音乐常识里翻找:“贝多芬那个什么爱丽丝,要不二泉映月吧,我当年出狱,听人拉这个差点没把我拉到河里。”

    连睿廷手臂无力下垂,小提琴和琴弓跌在地面,发出嗒的闷响。他欲言又止,眼里浮现一言难尽的古怪,“叔叔,你认识我拉的乐器吗?”

    “小提琴啊。”

    “致爱丽丝是钢琴曲,”连睿廷叹气,“你说的二泉映月我没有听过,你确定是小提琴曲吗?”

    托马斯咧咧:“这种高大上的东西我哪懂,好听不就得了。”

    他冲客厅那架钢琴抬抬下巴:“你不是会钢琴吗?弹钢琴也就那两首,我都听腻了。”

    连睿廷一本正经道:“我在努力学习,那你为什么每次教招式前,让三三先扎马步?”

    托马斯啧了声,摆摆手:“行行行,你继续学习。”

    奇怪的人。连睿廷重新架起小提琴,不厌其烦地拉弓,心里却记住了托马斯说的两首曲子。

    几个月后到托马斯生日,连睿廷为他弹奏了《致爱丽丝》。

    连睿廷没有提前告诉托马斯,想给他一个惊喜。结果弹完以后,托马斯一点反应都没有。

    连睿廷忍不住问:“我弹的不好听吗?”

    托马斯愣了下,稀奇,这小孩子跟我要表扬呢。

    他相当配合地鼓掌:“好听好听,真不错,总算换曲子了,这首叫什么,听得我如痴如醉。”

    连睿廷盯着他的脸:“《致爱丽丝》,叔叔,今天是你生日。”

    托马斯怔住,回忆了下刚才的曲子,我说这么耳熟?小孩特意为我学的,生日礼物?

    托马斯坚硬如铁的心难得松软,虽然这小孩问题多心眼不小,还挺有心。

    这时薛三递上一个纯黑罗意威钱包:“老师,生日快乐。”

    托马斯独身多年,对人和事早就不会产生多余的期待。这一刻他不太想承认被两个小孩子触动。

    托马斯迅速收起钱包,一手抱一个,风风火火出门:“走,吃大餐去。”

    “你们怎么知道今天我生日?”点好餐,托马斯看着面前也算朝夕相处快三年的小孩,好奇问道。

    连睿廷回:“爸爸说的。”

    有次和连继衡视频聊到托马斯,连睿廷顺嘴问了句托马斯的生日。

    除却妈妈的朋友们,托马斯是他认识最久的大人,虽然有时候挺讨厌,但他也会带他和三三出去玩,给他们买好吃的和玩具,总体来说人还是很好的。

    连继衡自然不会允许一无所知的人留在儿子身边,查了下资料当即就告诉他们。

    于是有了《致爱丽丝》和钱包。

    托马斯的反应,连睿廷感到奇怪:“叔叔,你不喜欢《致爱丽丝》吗?”

    “谈不上喜不喜欢,我就知道那么几首。”托马斯伸手摸了摸他的头,“弹得不错,以后我不说你老弹一首了,听吐了也不说。”

    连睿廷:“……”还是讨厌多一点点。

    这件事后,托马斯对他们明面上的态度看似没有改变,这么多摸爬打滚刀尖舔血的生活,脾性早就深入骨髓,改是改不了的。只有他自己知道,对这两个小孩入了几分心。

    见惯世态炎凉的人,一旦收获暖意,说不在乎是不可能。

    他从意大利跟到法国,再跟他们去非洲度假,既是薛三的老师,同时充当起两个小孩和三个Omega的保镖。

    托马斯对这份工作非常满意,当初boss问他愿不愿意教一个小孩武术,他还心生犹豫,被西埃罗整出阴影,教小孩烦得很。

    现在想想幸好接下了,薛三资质不错,比西埃罗省心一万倍,连睿廷嘛,凭心而论蛮可爱。

    重点是阮蓁喜欢到处跑,公费旅行,对没家没伴的独身男人,简直是天大的美差。

    这次他们跑到东非,说是观看动物大迁徙,却提前个把月到肯尼亚。

    他们租了一套三居室,租期三个月,每天行程规划松散,没有紧着去打卡风景,日子和在意大利一样照常过。

    某次参观完大草原,居家歇了两天,阮蓁和两个Omega朋友背着画具出门写生,留托马斯和两个小朋友在家。

    托马斯第一次来非洲,带薛三完成日常训练便打算出去找找乐子。

    “你们两个乖乖待在家里,”他叮嘱道,“这里很危险,闲得无聊就爬爬楼梯,不许离开房子十米,听到没有?”

    连睿廷从书本里抬起头:“你去哪?不带我们去吗?”

    托马斯故意揉乱他的头发:“不方便,谁家alpha泡小Omega带小孩。”

    连睿廷拍开他的手,鼓起脸:“干嘛弄乱我的头发,”紧接问:“你要去约会吗?”

    “是啊。”

    “你在这里有朋友吗?”

    “认识认识不就有了。”托马斯转移目标,手欠欠地搔上薛三的头发,强调:“别乱跑,最好别出门!”

    “知道啦,讨厌鬼。”

    门一开一关,客厅剩下两个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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