褪色记事录: 第 142 章【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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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住张依琳的手笑道:“我们这就叫有情人终成眷属,从校服走到婚纱。”

    说到这里,张依琳后知后觉地问道:“诶,湘初,怎么没见林延述,他很忙吗?”

    阮湘来之前就早已预想过这种情况,她不想让林延述的事情影响到大家的心情,熟练地找了个借口糊弄过去,只有几个知情人闻言轻轻叹了口气。

    拿出时间胶囊里的两张照片,望着一张张青涩面孔,阮湘唇角扬起个淡淡的微笑,珍惜地将它们放进口袋。

    虽然风景在变,他们在变,但阮湘知道,有一些感情是不会随着时间的逝去发生变化,反而会在历久弥新的回忆中化成记忆里独特的温暖辉光,成为培育她人格的肥沃土壤。

    阮甄、林延述、周韵筝、冯嘉瑶、迟辰之于她,就是这样珍贵的存在。

    剖开泥土,取出回忆,将林延述的记忆胶囊拿在手里的瞬间,不知为何,阮湘心脏忽然跳动飞快。

    她按下悸动,将它打开,终于,那份埋藏了十年的感情终于得以重见天日。

    属于林延述的时间胶囊里,一共被他放置了五样物品。

    两封信件、一片枫叶制成的书签、一个白色的丝绒首饰盒、一张他们在天台的合照。

    阮湘抿了抿干涩的唇瓣,拿着胶囊坐在了花园的长椅边,拆开了放在最上方的第一封信件。

    阮同学:

    见字如面。

    首先,我要感谢你能惠临我的生活,让我发觉这世界还蛮有趣味,值得我停下脚步。

    昨天我骑车回家时,秋风吹得很大,片片橙红的枫叶在地面旋转、翩飞,我看着它们从我身边游过时,不由自主地按下了刹车。

    因为我想起了你。

    是不是觉得很奇怪,好吧,我也觉得很奇怪,明明你跟落叶、秋天都毫无关系。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经常性地想起你,想到你。我喝下咖啡时会想起你递给我的方糖,我预备睡觉时会想起你困顿时打哈欠的模样,我写字时总觉得你会在下一秒在我面前递过张纸条,上面嚣张地写着「林鼹鼠,劝你趁早放弃抵抗,因为下次的年纪第一依旧只会、也只能是我。」

    于是很多时候,我最大的愿望是把你从我的脑袋里毫不留情地驱逐出去,但我也不得不承认,多亏了你的停驻,让我许多时刻都不由得停下脚步,去尝试欣赏这个我本来并不喜欢的世界。

    我开始享受微风拂面的温度、享受树叶落地的声音、享受一滴雨从天空坠入地面的过程、享受小狗欣喜的摆尾,享受每一次眨眼间我看到的崭新世界。

    而这一切,多亏了你的存在。

    是你,让我找到了我生命中的火花。

    喜欢上一个人,这种感觉几乎称得上神奇,只是想到你,我内心就充斥着一种难以言喻的奇妙情感,至于我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你的,这个就连我自己也不太清楚。我只清楚让我觉得生活其实很有趣的人是你,把一切无意义事件变得有意义的人是你,到后来你只要喊我名字一次,我就不可抑制地心动一次。

    好吧,写到这里,我总算是明白了迟辰为什么经常唉声叹气地对我说你完蛋了。

    阮湘,我好像真的完蛋了。

    满脑子都是你的我,真的完蛋了。

    我不打算把这封情书交给你了,因为这实在太羞耻了,但是迟辰又跟我说情书是有魔法的,让我无论如何要把它拿给你。

    既然如此,那我只能祈祷情书显灵,魔法显灵。

    阮湘,阮同学,你快点喜欢上我好不好?

    像我喜欢你那样喜欢我好不好?

    拜托。

    林延述

    2018年11月24日

    看完男生一字一句写下的真心,阮湘忍俊不禁,心想道:林鼹鼠,你真是个幼稚鬼,情书有魔法这种事显然是迟辰骗你的,你在他那里上过的当还少吗,怎么每一次都相信啊。

    虽然,她的确还挺喜欢的。

    将这封情书小心地塞回信封,阮湘拿出了夹在信封背后的那枚枫叶书签。

    阳光下,橙红色的枫叶散发着淡淡微光,阮湘指尖轻轻拂过书签,看到男生在上面写下了一首罗伊克里夫特的诗。

    《爱》

    我爱你,

    不光因为你的样子,

    还因为,

    和你在一起时,我的样子。

    我爱你,

    不光因为你为我而做的事,

    还因为,

    为了你,我能做成的事。

    我爱你,

    因为你能唤出,

    我最真的那部分。

    我爱你,

    因为你穿越我心里的旷野,

    如同阳光穿越水晶般容易。

    ……

    我爱你,

    因为你所为我做的,

    跨越了宿命,

    胜过世间一切真理,

    也使你成为了你,

    我想,这就是爱是知己的意义。

    兴许是阳光刺眼,阮湘忽然觉得眼眶酸涩不堪,于是她放下书签,调整呼吸,而后,拆开了下一封信件。

    阮湘:

    展信佳。

    今天是我们去寄存时间胶囊的前一天晚上,久违的,我失眠了,因为有太多关于你的东西想要寄存,可胶囊又太小,使我不得不陷入了艰难的抉择之中。

    上网去搜,他们说时间胶囊是送给未来自己的一封情书,想想还挺恶心的,因为我没有什么打算对未来的自己讲,不过倒是有许多话想对你说,于是拿笔写下了这封不算情书的情书。

    我算了算,距离上一次给你写情书已经过去了整整213天。在这213天里,我的情书显灵,魔法显灵,让我可以在众人的目光下肆无忌惮地拉住你的掌心。在那之后,我内心每一次有关于爱的描述,都是想着你的模样才得以写出。

    说真的,如果这只是一场美梦,我甘愿就此沉湎下去,永不复醒。

    阮湘,其实鼓起勇气跟你告白的那天晚上我想了很多,因为我也不确定这样的我是否能有让你获得幸福的能力。思来想去,辗转反侧,我从床上坐起,斗志满满地下定决心,决定哪怕只是为了你,我也要变成一个完美的男人,与你并肩而行。

    可我偏偏是个很俗气的人,顾及着这是在写情书,总想给你写下些惊天动地的句子来表达我对你的爱意,可我闷头苦想许久,也就只有一句:我愿意为你去做任何事情。

    你的存在,就是我掌心所能捧起的整片宇宙。

    好了,我知道你看到这里肯定会起一身鸡皮疙瘩,估计这会儿已经在掐我的胳膊了吧?阮同学,麻烦下手轻一点,你手劲大,好痛的。

    对了,你要不要趁现在猜猜首饰盒里放得是什么?

    嗯,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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