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胡同小饭馆: 13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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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比她想象中还要礼貌。

    尽管略带青涩的脸上还有一些没来得及隐藏的忐忑,但规规矩矩地坐在那,并不到处张望,说话也很慎重。

    今天和曼宜她们谈合作,合同是提前找郑氏御用律师起草的,就是之前宋明瑜她们谈合作时候那个律师。

    陈望接过合同。

    他其实都做好了这一单只能给曼宜带来几千港币收入的准备。

    毕竟这年头,又不是钟红那种顶级女明星,曼宜只是在电影里跟大腕搭过戏,自己还远不是大腕呢,几千港币一部广告,已经算是丰厚。

    然而,合同上面写的字却让他有点意外:“……形象大使?”

    Venus给出的条件是,十年的形象大使。

    曼宜作为品牌官方的形象代言人,独享电视广告和平面广告的曝光。

    品牌方不能越过曼宜去接洽其他人,即使有合作,也必须是其他子品牌,又或者是以不同的名义,总之不能影响曼宜的资源分配。

    至于拿多少钱——

    一次性支付两万港币作为签约费,后续按照合同,每次项目有单独的费用。

    肯定比不上直接买断单个项目给得多,但是签约费两万——哪怕是十年,这个价格也足够诚意了。

    毕竟谁能保证十年后曼宜在哪?

    以港城如今激烈的竞争程度,说不定过两年曼宜就被其他人挤得从娱乐圈黯然离场了,港姐又如何,港城失意的港姐又岂止一两个。

    但陈望更在乎的是这个title,这个头衔。

    形象大使,这个概念很少见——几乎找不到几个。

    在1986年的港城,主流还是拍一支电视广告,又或者是平面广告,直接按项目来计算,所以,哪怕给某个品牌拍了广告,也远远算不上是深度绑定。

    宋明瑜微微一笑,往上又加了一点份量:“Venus希望能和曼宜长期合作,合同上也写清楚了,十年内,我们不会更换合作的形象大使——每一季新品发布会,曼宜一定是压轴出场的模特。”

    未来十年正是曼宜一飞冲天的时候,她傻了才会换。

    至于压轴模特,这个位置当然是只有品牌的心肝肉才能拥有——但宋明瑜本来就是要把最重要的位置留给自家人。

    “十年合约期满,双方享有优先续约权,任意一方可以提起续约,续约合同以现在这份合同为基准。”

    这一条明面上来看,是保证曼宜能够始终抓住Venus这个代言平台,保证了十年内,曼宜就算运气再不好,至少也能保证一个曝光的机会。

    至于Venus会不会做不起来——合同里反正写了,如果Venus的公司运营无法再负荷代理人的费用,要双倍赔偿签约金。

    曼宜是不亏的。

    怎么看,Venus的诚意都是多到溢出来,对她这个如今还算不上是什么大明星的影坛新秀,堪称是推心置腹,真诚相待。

    从曼宜和陈望时不时交换的目光也能看出来,宋明瑜给出的这份合同让他们颇为心动。

    她也没催促,和两人聊了几句之后,借口要去书房拿资料,将两人留在了原地——这种时候她主动反而不是什么最优选。

    十年,这个长期的胡萝卜,足够把兔子给钓上来了。

    只是曼宜和陈望并不知道的是,十年,看似是对曼宜有利,实则是对Venus有利。

    宋明瑜当然不可能一口气签二十年,太夸张,曼宜和陈望反而会觉得不正常。

    十年,优先续约权,保证了足够的“诚意”,但又能保证十年后Venus可以继续和曼宜签合同——对方那时候不出意外,已经是三大电影节的评委了。

    Venus的名字甚至有机会登上国际至高舞台的红毯。

    但这些事情宋明瑜不会说。

    曼宜和陈望自己讨论出来的结果,甚至是他们努力争取到的结果,他们才会觉得值得。

    果不其然,宋明瑜这边刚走开,曼宜就迫不及待地开口了,她声音压得很低,“阿哥,我们签吗?”

    陈望没说话,只一个劲儿地把合同翻来翻去,越是翻,手指越是抖。

    两人都知道,这个机会不能错过,再没有第二家能够给出这么好的条件了。

    曼宜可以不签,但港城女明星出了名的多,Venus签不到曼宜,可以签其他人——曼宜呢,过了这个村,还能有这个店吗?

    陈望手里有钟红的经纪约,顶流女明星在这个年头的日子,也不见得有多么好过,钟红一年到头都在拼命拍戏,不就是为了能有一天稳住自己的曝光?

    现在机会送上了门,曼宜拒之门外……傻子才做这种事。

    陈望唯一犹豫的就是十年,“这时间会不会有点太长?”

    曼宜却摇摇头,“阿哥,人生处处都是赌——但我至少想赌个能为我兜底的。”

    也许五六年之后,会有更好的品牌找她签约,但谁能保证,这五六年里她不会一蹶不振,甚至是就此埋没在公司的芸芸众生里?

    曼宜不信吃不到嘴巴的大饼,她只想要眼前的机会。

    “十年就十年,我想签,阿哥。”

    陈望沉默了一会儿,重重地点了点头,“好,那我们就签。”

    等宋明瑜“姗姗来迟”,拿着资料再次出现在房间里,“不好意思,多耽误了一会儿。”

    陈望吸了口气,露出了热情的笑容:“宋小姐,我想,我们可以就合同的细节谈一谈了。”

    第132章 第 132 章 风暴前夜

    曼宜签约Venus的消息很快传遍了港城。

    此时此刻, 她的名气当然是不足以让这个代言签约的消息这么受人关注。

    之所以会全港城人人皆知,是因为有人在背后推动。

    其中之一,自然就是曼宜所在的公司,港城三大娱乐圈顶级公司之一。

    他们没有错过这个机会, 尽管对于陈望给曼宜一口气签了十年有所不满, 但陈望给出的理由很充分——曼宜不够碰更大的资本。

    “就连钟红也拿不到奢侈品牌的代言, 她拿什么和人争?女装代言本来就少——这个不影响其他品类,饮料这些代言曼宜照样可以签。”

    现在的代言无非就是两条路子, 要么就走高端路线, 指望那些国际顶级品牌青睐,如果能接到一个,那就是平步青云。

    要么就是走接地气的路线, 搞“全民”的头衔, 这种就得去接饮料、食品这些的广告,力争在师奶群体中刷好感——这群人有钱有闲, 追星最是不怕花钱。

    而曼宜现在显然是走不了前一个路子的,后一个她现在国民度又不够,尴尬地在中间不上不下, 有个郑氏背书的Venus有什么不好?

    公司还能说什么呢, 本来陈望就是公司的顶梁柱, 而且钟红也是陈望一手带出来的,他说这样对曼宜最好,公司也就捏着鼻子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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