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贫穷万人迷女A: 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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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目相比较十几分钟前平和了不少,“我喊人去化验了,结果查无此人,有几个监控刚好坏了,没拍到她,有人在给她处理马脚。”

    他抓着贴头皮的板寸,凶气又显露出来了:“她到底是来干嘛的!”

    如果是想要他的命,来刺杀他,那刚才抱住自己的时候就是最好的下手机会,傅镇斯甚至已经做好了随时擒住她的准备。

    岂料她对自己做出了傅镇斯最想不到的事情。

    不是想要他的命,是想要吃他嘴皮子?他的命还不如他的嘴皮子吸引人?或者,是他的想法败露了,见刺杀无望所以才用这种办法脱身吗?

    傅镇斯的额角一跳一跳。

    “那你跟我凶干什么?又不是我抢了你的初吻。”谢枕弦双手插在白西装的外套里,冷淡道,“要不想听我给你解析的话你就继续凶,随便你凶,我走了。平时装得一本正经,爱给人当爹当妈还爱多管闲事,真碰上事了就这么沉不下来。”

    傅镇斯抬起头,不凶的时候就像是个呆愣愣的棕熊:“……谢枕弦,你怎么知道我初吻没了?”

    眼中全然是初吻没了和这件事被同事知道了的震惊。

    “所以我真的不喜欢和你相处,解释真的很累。”

    “谢军师,就是因为我不明白,所以才更要你解释。”傅镇斯没有被嫌弃到,习以为常地接话。

    联邦执政官的背后需要有世家的推举。

    当年无权无势的谢枕弦就是以军师身份来和他谈条件的,傅镇斯当年只有15岁,一点实战经验都没有,头脑虽然算得上聪明,但和谢枕弦比起来差多了。

    而有了谢枕弦在傅镇斯背后辅佐,傅镇斯在前厮杀冲锋起来便更无惧。

    谢枕弦如果不是因为身体条件不能上战场,现在名声不知道能比傅镇斯大多少。

    傅镇斯退下来了谢枕弦作为他的队友,自然也从军师的位置退了下来。

    谢枕弦扯了扯嘴角:“你舔两口嘴角。”

    傅镇斯立马反应过来,用手去抹,看到手指上的红润,嗓音沉沉:“酸的,口红……?”旋即眉头皱起,“她没化妆,哪里来的口红?”——她靠在他的手上时,一点粉底印子都没留下。

    “哦?你怎么知道她没化妆?”谢枕弦感兴趣地追问。

    傅镇斯没他这个心思,用手捂着脸,又烦又头疼,古铜色的脸看不出红没红,只是颜色更深了:“……喂,谢枕弦,我听得出来你在诈我。”

    “既然要我帮忙分析,就不要隐瞒任何线索,相信这点你比我更清楚。”

    “对你分析有帮助的点我基本都说了,剩下的是无关紧要的隐私。”

    傅镇斯搓着脑袋:“谢枕弦你那点八卦的心思都要溢出来了。”

    谢枕弦见问不出来,倒也没有继续纠缠,只是替人答疑解惑,戏谑道:“是红酒,酸味是干红葡萄酒的,颜色大概率应该也是葡萄酒染的。”

    随后才正色道:“反叛军还没有这个本事能入侵到商家的酒楼。”

    傅镇斯说道:“嗯,大概是哪些人我也有些思路。”

    “有思路就好,提醒一下,你要真的很在意,就去乌托邦军校找找,不妨向你的未婚夫求助。”他半阖着眼,用戴着白手套的纤长手指蘸取了玻璃上的血液,面色冷如霜,“剩下的我看着办。”

    “——你最近不是很忙?”傅镇斯问。

    谢枕弦平静道:“我有坎贝尔。”

    傅镇斯抬起眼:“挺耳熟的……嘶,你徒弟?”

    “都收了五六年了,你现在才记起来。”谢枕弦缓慢擦拭着手中的镜片,瘦削的身影让傅镇斯陡然想起刚才那个小混蛋。

    似乎也是一样的瘦,抓着她的手腕的时候,只用一只手就能把人完全禁锢住,瘦得吓人。

    傅镇斯又一次看向破碎的窗口。

    冷不丁问道:

    “谢枕弦,你能徒手干碎酒店的玻璃吗?”

    “?你有病你才去和防爆玻璃硬碰硬。”

    谢枕弦:“……”

    傅镇斯:“…………”

    谢枕弦:“……?”

    傅镇斯沉默着点了点头。

    之所以将晚宴设在摘星酒楼,是因为摘星酒楼的防爆等级最高级,许多世家会将自己家族中第一次分化的Alpha送到酒店内,以此度过危险程度最高的分化期。

    即使是傅镇斯这样在战场上打打杀杀了数年的士官,也不一定能随意砸碎酒店特制的玻璃。

    两人不由自主再一次看向挂着淋漓鲜血的玻璃窗。

    ……她是怎么用那么瘦弱的拳头,砸破酒店的防爆玻璃的?

    ***

    光脑就是死活接通不了,我都进酒店内部了都还是接通不了。

    碰到了个服务生让人帮忙拿了绷带。

    我抓着绷带在酒店的电梯里用光脑给叶斐亚打电话。

    电话接通不了。

    耳机对面也连接不上信号。

    电梯停在最开始进入酒店时秦勉领着我去看的那一层,没记错的话里面有沙发还有躺椅,甚至还有茶几,我马不停蹄地跑出电梯,向着叶斐亚的休息室跑去。

    “叶斐亚!你为什么……”我的话说到一半,卡了壳。

    眼前,是卧趴在沙发上,金发凌乱地垂散在白色软垫中,松了大半纽扣的长款衬衫敞开着,似乎很热,额角潮湿,长手长脚无处安放,白皙细长的小臂无力地落在地面上的美丽男人。

    我靠近了两步,噤了声,感觉不对,眉头一皱,回忆起他和我的对话,往常他的嘲讽力度好像要比今天的大多了,今天却时不时地做哑巴,只能发出气音。

    再看,他的面上更是一片潮红。

    耳机则从他的耳廓里跑了出来,难怪信号都连接不上,手腕上戴着的光脑仍亮着淡蓝的虚光,证明着在我到来的前半个小时这人还在用光脑处理着些什么。

    茶几上散落着几瓶我不认识也瞧不出什么名堂的小白瓶,散着十来粒的药片。

    ——还有几粒药掉落在地面。

    再往里走两步就是地毯了,我看着自己的脚,粗跟鞋甩在了门口,但鲜血在跑动间裂开了,才刚刚用绷带缠好不久,还在往下淌血。

    更不必提我身上有多脏了。

    我默默打开了光脑的录像功能,碎碎念着:“叶斐亚叶斐亚我录像了,我踩进来是为了救你的命,你要嫌我脏那你也得醒来了才能嫌……”

    靠得很近了。

    叶斐亚不说话不睁眼的时候,比西尔万还要漂亮。

    西尔万已经够漂亮了,但是叶斐亚的五官轮廓要更漂亮一点。

    带着Omega身上鲜少的凌厉冲击。

    白衬衫这么敞着被人看见,如果是其他稍微内敛一点的Omega都要哭着喊着让人负责了,但叶斐亚平时的穿着就够大胆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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