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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文学www.damiwx.com提供的《我,贫穷万人迷女A》 30-35(第5/13页)
又这么脆皮这么病弱,你都知道我名字了肯定也知道我的身体状况,你都说你喜欢我了,那你肯定舍不得让我走上十几公里路回家就被警察抓进局子里对不对。”我边念叨边把人拖上了机车,把人的脑袋从兜帽里翻了出来,让雨水洗干净了。
又将闻以序没有支撑力的尸体扶正了,手绑在我的脖子上。
月黑风高夜。
天无绝人之路,虽然碰到了脑残回家还变得麻烦了,但这不就是老天在诱惑我,老天在我耳边告诉我把人随便找个地方埋了就行了吗。
狂风呼啸过我的脑门,我没戴头盔。
一路上胆战心惊生怕被交警抓到扣分,事后我想了半天,发现不能再心里害怕,越怕什么越来什么,我才刚刚在脑子里想了会儿。
前面就出现了一辆交警的车。
我没戴头盔的样子简直不要太显眼,那路边的交警马上就看到了我,或者说是检察官,星际时代的治安都归检察官管,检察官分的比较细,小一点的就像是我眼前拦下我的这位一样,负责管交通的,是交通检察官。
“——喂,这么晚了你搞什么!”这次拦住的检察官有着一头火红的头发,是个Alpha,检察官的帽子下,红发被雨水冲得颜色很深,墨镜下是双白色的狼眼。
白狼眼配着这个发色显得整个人很有攻击性,很凌厉。
他有着宽阔的肩膀。
停下车,我扶着身后的人,斜靠在车上,我没戴护目镜,得眯着眼睛才能看清人,但我能感觉到这位检察官的身影即使离我半米远,也够笼罩住我了。
把人打晕然后跑路的想法pass。
我故作焦急与讨好,“抱歉抱歉阿sir,你看,我这不急着带弟弟跑医院嘛。”
要论最好的抛尸地那当然是医院那附近了。
医院周围为了保持良好的环境让病人的身心健康,周围都没怎么被开发过。
带回下城区那多多少少是有被发现的可能性。
下城区除了丢下水道外就是把人分尸了再丢,怎么想都觉得这有点反人类了,我最多挖个坑让人入土为安。
丢到荒郊野岭再挖个坑是最好的结果了。
阿sir没管我的说辞,连看都没看我一眼,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从口袋里拿出了个小本本,“姓名?年龄?驾照呢在哪拿出来给我看看。”
“我姓时,名二,今年20岁了,家住下城区,出来的太急了没带驾照,阿sir我真的有事,您让让我行吗?”我吃力地撑着闻以序,眯起眼,脑子在飞快转动想着怎么圆,手上已经在掏口袋,捏着坎贝尔给我的小额度零钱卡。
实在不行就花钱保平安。
我是舍不得打车钱,但那是本来能够节省的费用。
这是买命钱。
红发警官皱了皱眉,我见势不对立刻把零钱卡放在了他的手上,我给钱了,进局子的事情能否通融一下?他笑了起来,痞里痞气的,不像是警官,反而像是兵痞子:“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你当我——”
不是吧,连钱收买不了吗?
他还是不是管这片的检察官了?
连这里的规矩都不懂了吗。
“咳咳!”
就在我以为自己今天可能必须得进局子里一趟的时候——我连说辞都想好了,他们要是发现闻以序是尸体的话,我就马上哭,说是自己早就说了急着带人进医院,是他们不让,现在好了,耽误最佳治疗时间了,虽然法医查一下我就没辙了,但能拖延时间就行——
一声咳嗽声从警官的警车里传了出来。
我眯着眼睛,车窗有水珠水雾看不清里面是谁,只能隐隐约约看到人的头上是黑的,但是监察帽也是黑的,我连头发和帽子都分不清。
只能勉强分辨出他的头发或者帽子是黑色的。
皮肤很白。
别的没了。
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位警官在听到里面的人咳嗽了一声后竟然也不拦着我了,我估摸着是因为天气太冷了,检察官也想早点下班,只不过我太显眼了,不抓一下不行。
只是略皱了粗犷的眉,挥了下手坐回车内将我放行了。
坐在车里,红发警官指了指自己的脑袋:“有一别有二,下次要再让我看到你不戴头盔,事情可没有这么简单。”
“是是是,那当然了,我这次是实在太急了……”
我点头哈腰目送他离开,然后火速将背后的人重新绑在身上,嗡嗡嗡地拧紧了油门,轰隆隆地冲向远方,又以最快的速度找到了一处最适合埋尸的地方。
把人放下。
观察了下四处有没有其他人挖坑埋尸。
确认过眼神,没有。
果断地开挖。
“一一,你在做什么?”
“干正事呢别吵吵……”我划了一道线,顺着这道线无缝撬土,具体细节不好赘述,说多了可能会有人照着学,总之就是一种挖了但又没挖的小技巧。
“一一,那你现在又在做什么?”
我用力拍开撩我头发的手,满头不知道是汗水还是雨水,湿漉漉的混在一起,不耐道:“干什么,我说了忙着呢。”
“哦。”
我:“……”
噢,说起来,我都观察过周围环境了,四下无人,谁在说话?
如果是抛尸的同行……?找我搭话?
这不太对吧。
我被自己的命苦笑了。
最近的心理承受能力随着苦命浓度变强了,我已经不是那个会在心里随便大喊大叫的那个我了,我除了问号,脑子里竟然没有感叹号。
抓马人生里值得我惊讶的事情太多了。
再来个花瓶还差不多。
我思忖了一下,抬起头,眨了眨眼,让雨水从我的眼睛里出来,抬头一看,一个戴着兜帽的身影正坐我的身旁,一瞬不瞬地看着我。
挖去,诈尸了。
活久见了。
尸体死了还能活。
真有意思。
我丢下铲子,撩开他染上了点点红晕的眼眶与脸颊边上的发丝,与满头是血的人对视,最后是他先败下阵来,低下头,撇开眼,不敢与我对视。
眼睫毛上都是晶莹的雨珠。
我用力甩了甩自己脑袋上的雨珠子,让雨珠子啪嗒啪嗒掉他脸上。
薄荷在雨里被砸烂,香味散了出来。
手腕上的绷带因动作松垮了不少,松松地挂在我的手上,出于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心态,我观赏了一下绷带配他满脸血的样子。
我叫他名字,说道:“闻以序。”
闻以序回应,点了点头:“嗯。”
我的手扶在他身旁的泥地上,指甲缝里都是泥泞,我不在乎,但闻以序挺在乎的,他想抓我的手,可我先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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