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被恋爱脑黏上了: 6、寻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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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月前,凡人城中。

    一位天魁宗的小少爷身穿绛紫华服,头戴金冠,腰系美玉,扬着下巴,大摇大摆在热闹的夜市遛狗。

    他左手握一把镶刻华丽宝石的剑,右手拽着散发阵阵灵光的狗绳。

    他的宠物犬一身柔顺白毛,身上覆着红色轻纱,叮叮当当坠满了漂亮华贵的饰物。

    和主人一样,它扬着高傲的狗头,蔑视周围的一切生物。

    忽然,它眼珠一顿,视线凝聚到一个卖小灯笼的摊位。

    摊主是个兽人男孩,身量不高,脑袋是垂耳的小狗,眼睛黑亮,一身棕黄绒毛,双手双脚为爪,身后长着尾巴。

    在落仙大陆上,最早最早,也要十四岁才开始修炼——他应该只有十四岁,最近才化出兽人模样。

    宠物犬尾巴摇得飞起,停在摊位前不肯动了。

    它原本跟主人一样,蔑视这条街上的一切,可现在不同,他想跟这个可爱的狗狗人一起玩,击个爪,再互相蹭蹭毛绒的小耳朵。

    主人注意到它的情绪,跟着止步,看了眼正卖力吆喝的小兽人,眼中闪过一丝兴味。

    一刻后,东街夜市炸了锅。

    有位天魁宗的少爷不知道脑子抽了哪门子风,要求一个兽人少年当街与他的宠物狗交.配。

    原因是狗狗喜欢他,做主人的慷慨,给他这个福气。

    兽人少年吓得身子狂抖,眼神求助地看向路过的人,却无一人敢停留,更别说上前帮他。

    千年前,天魁宗以绝顶的财力与强到可怖的战力登顶当世第一仙宗,至今不衰。

    天魁宗鼎盛了千年,落仙大陆上这条无形的鄙视链也就延续了千年:

    天魁宗弟子>仙修>凡人>魔修

    此外的鬼族与兽族属于异类,人数占比又少,不在他们的鄙视链里。

    其实大家都是人,只不过天魁宗弟子有财有势,是排名第一的人。

    而兽人——从外形看,他们已经不算是人了。

    这使得他们在人群中格格不入,很难得到正常的对待,社会地位排名最末。

    幸运的是,这位少爷放话没多久,就被一剑抹了脖子,鲜血喷涌,染红了他的宠物狗。

    杀人者是个青年魔修,生得野性张扬,黑发红眸,眉目英俊,武器是一把无鞘黑剑。

    他头顶长有一对尖利魔角,身后甩着布满坚硬黑鳞的尾巴。

    他把人杀了,狗牵走,走之前还摸了把被吓傻的小狗兽人的头,告诉他,努力修炼,以后再碰到这种家伙,用拳头教他们做人。

    小狗兽人重重点了头,仰起脑袋,悄悄问他的名字。

    魔修朝他露出一个笑,冷锐的尖牙在月色下闪过一瞬寒光,“李寻鹰。”

    -

    墨蓝穹顶高挂着一轮圆月,天际星河烂漫。

    一望无垠的原野上,一个身影正半跪在水边,借着清凉的溪流清洗白狗身上的血迹。

    他也是个魔修,一身红白衣衫,银发如瀑,红眸冷润。

    他没有魔角魔尾,左侧袖袍空荡,因为断了一条左臂。

    独臂洗狗总归不方便,他第三次朝前方喊道:“沈郎。”

    黑衣魔修躺在不远处的树上,枕着胳膊望天,不知观星还是赏月,魔尾顺树干垂落,百无聊赖地轻荡,偶尔逗弄一下正爬树的小松鼠。

    听见人叫,他眼都没偏,回:“叫谁呢?”

    凌无朝无奈,“叫李郎你又不高兴……寻鹰,来帮帮我。”

    黑衣魔修这才动了,从树上翻跃而下,到了溪旁。

    他蹲下身,魔尾卷起刷子帮着刷狗,紧接着一手揉上毛绒绒的狗头,一手去银发魔修头顶抚摸。

    狗被不久前那泼来自主人的热血吓得至今都没缓过神,也就没回应他,反倒是银发魔修偏头,拱了拱他的掌心。

    黑衣魔修手指挑着他的银发轻轻绕,垂眼和他对视。

    这时,翅膀拍打声由远及近响起,一只巨型白鹰现身,在两人头顶盘旋。

    “破煞。”

    黑衣魔修看见它,魔尾卷着刷子向上一掷,精准丢进它爪里,“来洗狗。”

    “嘎!嘎!”

    白鹰不太情愿,边叫唤边往下飞。

    这只巨鹰强壮漂亮,只是鸭子叫实在太招笑,黑衣魔修边笑边把凌无朝手里的刷子也夺走,塞进了鹰爪里。

    白鹰任劳任怨洗起了狗,抬头看,两个主人正在星月照耀的原野下散步,相隔的距离克制,手指却勾在一起。

    凌无朝晃晃两人相勾连的手指,“我们认识一千年了。”

    “嗯。”

    凌无朝偏头,视线流连在他脸上。

    前四百年,这是他的情郎,两人是幸福缠绵的爱侣,在无人知晓的角落讲尽羞人的情话。

    后六百年,郎君就成了挚友,换了身体,换了名字,牵手太暧昧,拥抱太危险,亲吻更是想都不要想。

    腰上有些痒,低头看,魔尾从他身后绕过,尾尖弯曲,虚虚环住了他的腰,像是有人在揽他。

    沈郎大概也难捱,他想,可他们扑不进对方怀里,连大面积的身体接触都做不到。

    -

    李寻鹰仰头看天,在他的视角下,天空中除了星与月,还有一只巨大的、睁开着的金眼睛,占据了半个天幕,安静冰凉,幽幽注视着他们。

    “总有一天,”他说,“找十台大炮,把这只眼珠轰碎,然后当着它的面,我们亲一晚上。”

    凌无朝跟着他仰头看,天空中只有星与月,是一片华美壮观的夜景。

    他还是看不到沈郎口中的金眼睛。

    他沉默片刻,问:“你今日为什么故意透露行踪?”

    他们这些年明里暗里处理了天魁宗不少人,早就成了第一仙宗头号的通缉犯。

    以往都会隐藏行踪,随时转移阵地。

    这回李寻鹰当街杀完人,还牵回了狗,要知道,即便他身上只是沾了一根狗毛,天魁宗的人都能顺着追踪到他们的气息。

    这时候,大概已经派人往这边赶了。

    等了一会儿,身旁人没说话,凌无朝就知道了,这个问题在金眼睛的“管控”下,李寻鹰不能回答。

    凌无朝望向天空,能看到远方渐近的杀气有形,吓暗了几颗星。

    他轻声道:“他们派人来,一定带着必胜的把握,嵇家兄弟不会缺席。”

    “嗯。”李寻鹰没头没尾来了句,“我走了,你一个人能行吗?”

    凌无朝像是早知道他有这句,只是问:“多久?上一次你离开,是三天。”

    语气如常,李寻鹰自行解读出了他的哀怨,手指去他掌心挠了一下。

    “我们相伴一千年,就小别过三天,你记这么清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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