蝙蝠崽,但兼职神棍: 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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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缓缓站起身,从角落里走了出去。

    “这位朋友,放轻松好么,”他举起双手做投降状,“有什么事都好说。”

    13.

    我紧张地听着他们交涉,明知道他有不止一次的应对经验,还是有些害怕。害怕他受伤,害怕这群劫匪其实完全不可预测。

    稍微让我觉得安定的是,现在的情况还在提姆的掌控范围内。

    因为没带表,我只能计算着时间等待家人的出现。

    快了吧应该快了吧

    绑匪的要求清单已经列到直升机了,我忍不住在心中给这位老哥拉了个清单,然后发现这个b要的是真的有点多。

    “可以,这些都可以满足你,”提姆说,“但你至少要给我时间,将事情安排下去。”

    “呵,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有钱人的把戏”

    “你确实不太了解他们这些有钱人的把戏。”

    一道经过变声器处理的声音传来,一道身影踹碎绑匪附近的玻璃闯了进来,一枪干倒了刚才还在列清单的绑匪。

    芜湖,帅。

    我定睛一看,一个红枣头和红胖蝙蝠闯入我的眼睛。

    太好了,是红头罩!我们有救了!

    14.

    等等我是不是忘记了什么?

    第56章 一场宴会 和看热闹的!

    1.

    会场中响起枪械交战的声音, 听得我心下一紧。紧接着看见提姆从刚才的站位灵巧一翻,躲到了一个掩体之后。

    我二哥,准确来说是红头罩,进场之后一顿扫射。只听见刚才还在谈条件的劫匪发出一连串惨叫后, 就没了动静儿。

    这群劫匪确实不是十分厉害的角色, 遇上全副武装的红头罩几乎是没怎么反抗就被放倒了。GCPD在红头罩突袭成功之后进入了会场(也是够及时的), 将已经倒地的劫匪们纷纷带上警车。

    会场恢复供电, 重新亮堂了起来。刚刚躲得好好的人们纷纷从藏身的地方现身。我看到刚才还衣着光鲜, 举止优雅的人们纷纷从餐桌底、雕塑后还有各种我想得到想不到的地方里钻出来,忽然觉得自己躲的这个角落也不算什么了。

    毕竟在大慈大悲马克沁菩萨面前, 人人平等hhh

    我拍了拍身上的灰站起来,腿蹲了太久都有些麻了,还得扶着一旁的墙面我才能站稳。提姆过来扶了我一把, 我抬头本想与他道谢,结果目光对上了站在不远处的一个大红枣。

    大红枣看见我,上面的眼睛都缩了缩。

    就很神奇, 这是什么黑科技,还能隔着面罩做表情的。

    2.

    等会儿我好像想起自己到底忘了什么了

    我忘了我还穿着女装啊!!!!

    3.

    红头罩沉默地注视了我一阵子, 我忍不住往提姆身后躲了躲。

    红头罩最终什么都没说就走了,但是我总觉得他罩在面罩下的脸带着不怀好意。

    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感觉还好?”提姆拉回了我的注意力。

    “我还好, 你怎么样, 没受伤吧。”

    我上下打量着提姆, 确定他没什么事才彻底放下心来。

    “当心吧, 我没事。”

    4.

    我本来以为都发生这种事了,今天的活动应该无法继续下去了。

    结果我万万没想到,一切照常。

    我看着服务生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 迅速地将一切整理好,长桌上换上了新鲜的食物。刚才还有些慌乱的人群现在安静下来,男士女士们又开始端着高脚杯社交。

    “神奇”我忍不住喃喃。

    “吓到了?”

    提姆端着一杯香槟在我身边,我观察到他其实一口都没喝。

    “没有,”我有些呆呆地说,“更多的只是惊叹而已。”

    都经历这样的事了,一切居然只是像被打断了一下。

    提姆被我的反应逗笑了:“习惯就好。”

    习惯就好,这几乎是我来到哥谭之后听过最多的话了。我感觉我以后就很适合写一本书,叫《哥谭求生艺术》。再找人稍微营销一下,做些什么“全世界最神秘城市大揭秘”的噱头,到时候道观的瓦都能全部换一批了。

    我正打算把我的“伟大构想”告诉提姆,这时一个青年人端着酒杯朝我们走来。

    “韦恩先生,”那人笑得礼貌又亲切,“今晚可真是惊险。”

    嗯?哥谭居然也有对危险感知正常的人么(bushi)。

    “塞缪尔先生。”提姆的酒杯与那人的轻轻一碰。

    我原本以为没我什么事,却看到那位先生冲我礼貌颔首,我回以礼貌的招呼,就站在一边看着两个人攀谈。说来也神奇,前面的一批人提姆都是蜻蜓点水一般寒暄几句就离开,而和这位塞缪尔先生的交谈却持续了一段时间。

    别问我他们聊了什么,主要是他们聊的事情我也不太听得懂,就突出一个花瓶的作用。

    等他们聊完,我脸上的微笑都要僵硬了。

    “有些无聊?”提姆看着我放空的眼睛。

    “是有点”

    主要是站太久了,穿着小高跟的脚有点酸,我还不好意思当着别人面晃来晃去换脚站。

    “刚才那位是哥谭近些年崛起的新贵。”提姆说。

    “嗯?”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忽然说这个话题,但我的好奇心被勾起来了。

    “哥谭本地人?”我问。

    “不,是一位珍惜的外地人。”提姆说。

    哦吼,那就更有意思了。

    5.

    哥谭,一个几乎把自己混成了飞地的城市,其中的混乱及水深,有时候连世世代代生活在哥谭的本地人都不一定全然了解。

    但是刚才那一位先生,不仅年轻,还迅速地在哥谭这个人才济济的城市里杀出了一条血路,成就了一番事业。

    虽然说从结果推倒过于草率,但一些在别的城市很正常的事,在哥谭发生,那就是不正常。

    这位塞缪尔先生,不是天才,就是变态。大概率两者都是。

    “所以,这就是你今晚的目标?”我看着他。

    “是,也不是。”提姆说。

    “哦?”我挑眉,看着提姆。心里盘算着,到底要不要刨根问底。

    而就在这时,门口传来喧哗。我们俩下意思齐齐朝着门口的方向看去。

    “韦恩先生?”

    “是韦恩先生?”

    门口的声音传来,我隐约听见“韦恩”两个字。

    我:“你不是在这?”

    提姆:“那就说明,叫的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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