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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文学www.damiwx.com提供的《强制攻略[穿书]》 270-280(第5/21页)
从孟敏口中得知,原来母亲跛的右腿,大腿根骨逐渐坏死,半年前去市医院做了手术。
林易想起来之前母亲的右腿走起路来,越垫越高,原来是里面烂了拉得筋疼。
回到家,他注意到母亲走起路,幅度不太大,他关心母亲的手术恢复情况,母亲笑着安慰他:“已经好了,多亏有你孟叔逼着我做手术,要不然我这条腿算是彻底坏死了。”
村子里再也没有地痞流氓随便对林美娟动手动脚,趁机吃她的豆腐。
一是他们知道她有个狠起来连老子都杀的儿子,二是有个高大结实的孟敏在她身边保护她。
晚间吃完饭,林易让母亲林美娟和孟敏一起坐下。
林易问他们,是否领了证。
林美娟羞赧,不好意思说。孟敏大方道:“暂时还没有。”
林易道:“妈,孟叔,千里姻缘一线牵,你们能走一起,我为你们感到幸福,但还是要办个正式的手续,以后两个小孩子还要上学读书,没有结婚证户口咋办。”
说罢,他拿出傅朝给他的一万块,交给孟敏:“孟叔,这一万块,请你收下,不要问我的钱从哪里来,你如果相信我,就不要拒绝我的一片心意。”
林易见孟敏犹豫不决,将钱塞到他怀里:“我还可以在家待十天,你们办个婚宴,领个证,将家里搞得喜庆热闹一点,我也开心高兴。”
孟敏沉思片刻,朝林美娟说:“既然孩子有这份心意,我也想办个婚礼,简单点就行,我想光明正大地和你在一起。”
林美娟尴尬又羞耻,低声同意。
孟敏和林易忙前忙后准备酒席,将村里的人请来,搞得十分热闹喜庆。
林易负责照顾弟弟和妹妹,孟敏和林美娟两个人身穿婚服,朝在座的人一一敬酒。
哄哄闹闹搞了三天,林易休息充分,跑到他离家不远的一座山上去,这座山名叫〖神山〗,大约500米高,山顶有一个佛教祠堂。
相传这个佛堂历史跨越百年,不知是哪位奇能异士修建在山顶之上。
庙不大,却看着古朴庄严,里面有沙弥打扫卫生,看着非常干净。
林易捐完功德钱,跪在黄色蒲团前,手持香火为家人祈福。
时间匆匆流逝,转眼间两周已经过去,林易心里已经有了答案,他决定要去〖花朵之蓝〗工作。
他将这个想法告诉母亲,林美娟说:“孩子,这个家永远是你的家,我永远是你的妈妈,你在我心里永远是第一位,要是你在外面受委屈了,记得回家啊!”
林易诚恳道:“妈,你别担心,世界上还是好人多,我本分工作,不会惹事,自然也没有人来欺负我。”
林美娟在林易离去的那个晚上,给他卤了一大堆东西,做了五罐豆腐酱,三瓶豆腐乳,三只烤鸡,一袋子腌鱼,弄得林易背一个大袋子,提一个大袋子。
林易打趣笑道:“妈,俗话说父爱如山,你看看我,你的‘母爱’快要把我压垮了。”
林美娟道:“小易,你一个男孩子家家的,这点东西很轻,不准丢啊,记得要都吃完,分点同事吃也行。”
林易只能无奈地接受。
临别的火车上,林美娟和孟敏为他送行,两个小家伙喊叫“哥哥,不要走”。
挥手告别时,林易透过窗户,看到母亲的身影越来越远,逐渐缩成一个模糊的淡影。
他眼眶发酸,将脸埋在装满食物的大袋子上,悄悄流下眼泪。
故乡林家村随着火车的疾驰,被逐渐抛在身后。
这样日复一复的乡村山水,他自小见惯,却在这个分别的时刻,让他无比留恋。
【作者有话说】
本来这个章预定4000字,结果搞到了6000字。
算了,这样吧。
原来的林易设定毕竟惨,但写到这里,还是不忍心,给他一个好结局吧。
写吧,不知道能写到哪里去……
稳住心态!
273 明蚌含珠
◎黑色蚌壳下是一颗闪闪发亮的白珠。◎
林易从故乡林家村到达北都市,已是下午。
他在老家的镇上买了一个简朴的智能手机,跟着导航,找到〖花朵之蓝〗酒店。
〖花朵之蓝〗位于宁安街28号,地处主城区中心地段,酒店招牌是深蓝蝴蝶缠绕蓝色蔷薇,高格雅静,彰显文艺风格。
楼层相较于宁安街其它的大厦,不算高,与锋芒毕露的浪腾大厦截然相反,它看上去典雅静寂,给人安静的舒宁感。
林易深吸一口气给傅朝去电,他想傅朝应该很忙,为了不耽误时间,他直接在电话这头开门见山道:「傅总,我在花朵之蓝酒店门口。」
那头传来轻快的声音:「好,你稍等一会儿,我马上到。」
十分钟后,一辆黑色迈巴赫扬长而来,停在酒店门口。
林易背着沉重鼓鼓囊囊的袋子,手里还提着一个重达20多斤的化肥袋子,朝门口里走去。
车门打开,走出来的人正是身形修长,肤色白皙的傅朝,一头微曲褐色卷发迎风飘扬,脸色自信。
他瞧见林易,脚步轻快朝他走去,跟着他身后的还有一个人,身体修长,面色年轻,是傅朝的得力助手庄合光。
林易的右手已经被重达20多斤的袋子勒出红色印痕,见傅朝过来,他急忙放下袋子。
“你来了。”傅朝笑笑地看着他,伸出手,与他相握,林易伸出左手,向他表示礼貌。
“合光,你先当会儿苦力,我看他肩上的包很重,勒得他脖子都出了青筋。”傅朝向庄合光道。
庄合光自然懂得他的意思,他上前夺过林易的厚重行囊,背在自己肩上。
同时傅朝也拿过林易手提的袋子,仿佛提得很轻松。
林易本想拒绝,但傅朝和庄合光已经走到前面,他只能无奈地跟上他们。
傅朝来到一楼主厅,刚落座便有人端茶。
“来,先喝茶。”傅朝让林易坐在红色沙发上,林易拘谨地坐在他对面,庄合光熟稔地坐在傅朝左边。
林易经过旅途风尘的洗礼,有些灰头土脸,他身上的白色短袖,背后被太阳热得出了一背的汗,头发是极短的,肌肤呈现黄色。
他与衣着光鲜亮丽的傅朝,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
他拘谨不安地捧起白色瓷杯,默默喝茶,从来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能来这样华贵典雅的地方。
傅朝见林易喝完茶,他收起翘着、略显嚣张跋扈的二郎腿,嘴角露出淡淡的笑意:“林易,如果我没猜错,你的选择是到我手下做事,对不对?”
林易点头:“嗯,傅总,谢谢你给我机会,我想,复读考大学出来也是要工作,不如现在就工作,总归都是一样的路。”
其实他还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念,那就是,他总感觉跟着傅朝,好像会有运气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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