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政王逼我当皇帝娶她: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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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第一段是:

    小宝贝快快睡梦中会有我相随

    陪你笑陪你累有我相依偎

    小宝贝快快睡你会梦到我几回

    有我在梦最美梦醒也安慰

    第27章 从童养媳到被嫌弃的童养媳

    ◎残忍回避型◎

    “来,妹子,这段时间你们就住在这里。过两日我们去镇上赶集,帮你把信捎出去。”

    村长的妻子推开一扇卧室的门,热情地说:“这是我家闺女在家时住的房间,但她一直在外面做工,不怎么回来,有些日子没收拾了,你们两个还不要嫌弃。”

    门开后,纷纷扬扬的灰尘在光线下跳舞。

    但进了屋,就会发现居然非常干净。

    陈设很简单,一个旧木柜子,一张平整宽敞的床,一张屋子中心的桌子与配套的板凳,可见这里虽然许久没有人居住了,但一直有人在打扫。

    这个村子里的居民不是自古以来就生活在这里的,而是在好几代之前作为边疆的流民,迁徙到这里,慢慢定居的,虽然语言和生活已经靠近中原地区的文化了,但是还留有一些边民的习俗——墙上挂着一小串狼牙项链,还有好几把弓与动物皮。

    “能够收留,我们就已经感激不尽了。”沈长胤行了个礼,谢煜也跟在她身后不伦不类地模仿。

    村长妻子从衣柜里翻出两身旧衣服递给二人:“都是洗干净的,先换上吧。”

    “你们两个小年轻先好好休整,我是找村里的大夫给你们整点伤药,都是我们村猎户会用的,效果好得勒。”

    她出了门,贴心地把门带上。

    谢煜和沈长胤对视一眼,自觉将眼睛闭上:“你先换衣服。”

    她紧闭着眼,听着耳边窸窸窣窣的布料声响,过了一会儿后,听到有人轻声说:“换好了。”

    睁开眼,发现沈长胤换了一身青白色的土布衣服,头发也挽成了更朴素的式样。

    她见过沈长胤在华贵衣料下的模样,此刻却出乎意料地发现,有些人的美丽并不需要华美的衣袍。

    她也拿起衣服,沈长胤转过身去。

    谢煜换了一套灰白色的衣服,将头发高高扎起,利落地抖了抖手脚,发现行动非常自如:“这衣服看起来像练功服。”

    沈长胤转过头来:“这个村子里年轻人起码比正常的村子少三分之一。”

    “但是她们的经济条件不差。”谢煜扯了扯身上的布:“这是细布,对于庄稼人来说是不便宜的。”

    两人分析了一会儿,越发觉得这个村子可能就是试图暗杀她们的罪魁祸首招募死士的村庄之一。

    沈长胤将桌上的茶水倒出来一点,用手指蘸着茶水在桌上涂画,一边划动一边清理着思绪:

    “如果我是一个需要死士的权贵,还不能被官府发现,从自己势力下的隐户中选人确实是最方便的。”

    “死士损耗率高,干的都是见不得人的脏活,更尤其需要忠心。想要人献出性命,光靠威胁和给钱都是不行的,得让这些人自愿才行。”

    谢煜接话:“所以她们会让死士和自己出生的村庄保持一定程度上的联系,甚至会让她们娶妻生子,给她们洗脑,让她们觉得自己在做的事情都是为了自己在村子里的家人。”

    “让死士养育孩子还有另外一个好处,那就是代代相传、优中选优的人才生源。她们可以从每一代孩子中挑选体质最为健壮的一批进行训练,剩下的孩子依旧留在村庄里,作为死士的软肋。”

    “但村子显然是不封闭的。她们怕走漏消息,绝对不会让普通的村民知道她们的孩子、妻子、母亲出门在外,到底是在做什么样的事情,死士自己为了不让家人担心,也不会说。”

    “但不是所有的死士都会死的,总有一些侥幸活了下来,年纪大了,重新回到村子里。”

    谢煜豁然抬头:“这地方有危险。”

    话音刚落,门外就传来脚步声,村长的妻子提着两包伤药上门,另外一只手拎着一点吃食。

    见谢煜主动给她开门,笑得更真切些:“你们先上药,再垫垫肚子,别吃多了。”

    “今天中午咱们村里的猎户队就回来了,有野味吃呢,一定要来啊。”

    谢煜笑脸相迎,说了些大姐人美心善的话,把村长妻子哄走了,回到屋里把药放到桌上,才一脸凝重:“这些猎户中应当有不少退休的死士,警惕性绝不会低。”

    沈长胤:“那也要去见一面,避而不见反而更加可疑。”

    俩人上了药,挑着时间,听到村口热闹了起来,又等了等,直到回来的猎户们被人环绕着来到村长家的院子里,这才出门去看。

    最前面是两两成对,用棍子抬着野猪、獐子、鹿这样的大型猎物的年轻猎人,有好几个老猎人背上背着弓,手里拎着些兔子野鸟之类的小猎物,懒洋洋地走在队伍最后面压阵,气势却完全不输。

    这几个老猎人的脸上手上几乎都有伤疤。

    “诶,老李!”

    村长妻子热情地招呼猎户中一个脸上有着长长斜向伤疤的中年女人,向她介绍谢煜和沈长胤:“这对小年轻进京赶考路上被山匪给抢了,来咱们村暂住两天。”

    “我说不要钱、不要钱的,还非要塞给我一只耳环,说抵这两天的房费和饭钱,哎哟,到底是大户人家出身的,做事就是体面。”

    老李一点头,轻松拧断了手里的野鹅的脖子,递给一旁等着的一个村户,转头看过来,目光审视。

    谢煜的手背在身后,不自觉地握了握,被这种人盯着的感觉不亚于被觅食的老虎盯着,是一种被找到所有虚弱点的感觉。

    她立刻紧绷了起来。

    沈长胤反而较为轻松,对这种目光熟悉到无视,行了一个礼:“李姨,家妻是个读书人,本性羞涩,我这礼就算是替两人行的了,这些日子要叨扰你们了。”

    老李沉郁的目光将两人从头打量到尾,在谢煜的腰腹处刻意多停留了一会儿,脸上的伤疤显得愈发阴狠可怖,过了许久才忽然一笑,嗓子是沙哑的,音色怪异的,像是有人在磨砂纸:“哪儿的话?”

    “咱们村子里的人都热情好客,你们这两日就在这里安心待着。”

    “我打了只鹿回来,并一些獐子野猪之类的。今天晚上村里开宴,算是庆祝花月最盛的时候,你们也都来吧。”

    “不用了,村子里面自己亲亲热热地聚会,我们两个外面的人过去搅和算什么事呢?”沈长胤微笑着说。

    “你们一定要来。”老李突然不笑了,面色沉下来,瞬间宛如阎罗一般。

    又缓了缓脸色:“人多才热闹嘛,你们要给我面子,就得来。”

    “那便恭敬不如从命了。”沈长胤说。

    老李一点头,又深深地望了谢煜一眼,这才转身离开。

    二人回屋,关上门,面色都很凝重。

    “她怀疑我们了。”谢煜有些急,将匕首握在手里,焦躁不安地转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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