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钩[青梅竹马]: 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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荡这些事的时候,程麦就知道——她完了。

    她的的确确,就是被影响了。

    所以,池砚根本不在乎吗?

    难道之前隔着网线那些评论,那些似是而非的暧昧,都只是她一个人的错觉吗?

    没准他只是兴致起来随便招猫逗狗点评一句,当作无聊的学习中一点调味剂,但她却在一千公里外的地方为他留下的每一个字而方寸大乱。

    从电视台回到酒店时,程麦依旧在懊悔和失落的情绪里反复横跳,但其他人都以为她是为抽到第一个上场而烦恼,纷纷安慰她。

    程麦勉强笑了下,正要说点什么,身后却突然响起一声毫不拖泥带水的“程麦”。

    男生声音清紧,穿透酒店半个大堂,直直钻进她耳朵里。

    她不敢置信地缓慢转过身,就见到那个应该坐在南礼1班教室上课的人,或者在球场打球的人,随便在哪反正不该在北京的人,正从容自若地站在大堂的等候区。

    见她回头,他冲她扬起唇角,那一笑,宛若山间清露,瞬间涤荡干净所有的疲惫。

    即便他此刻风尘仆仆,那双亮如晨星的黑眸里却依旧藏着无限蓬勃的生命力。

    朝思暮想,心心念念的人突然出现在这里,她被巨大的惊喜淹没,尖叫一声,身体先于理智一步行动,人还没反应过来,就已飞奔而去,下一秒腰被两条结实的手臂紧紧环住,陷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

    “你怎么来的,今天不是要上课吗?桐姨也在吗?你是来看我比赛给我加油的吗?”她眼睛亮晶晶的,搂着他的脖子开心得蹭来蹭去。

    他一本正经地挨个回答:“请假了。就我,我妈没来。不是来看你比赛的,是来看别人的。”

    程麦扭动身子抗议道:“喂!”

    他忍俊不禁:“不是来看你还能来看谁的,笨不笨。”

    这人,永远就不能把话好好说。

    她哼一声,从他身上爬下来,“好啊,那你还要来看笨蛋的比赛。”

    “是啊,早知道就不来了,”他眼神闲凉,有了点秋后算账的意思在:“本来以为你挺紧张,但看你昨儿还有心情跟别人单独吃饭,心态挺好,诶,要不现在订张票回去算了。”

    他语气戏谑,但程麦却因为这几句话的信息量呆呆愣在了原地。

    所以,他看到了。

    他不仅看到了,还装作没看到,都不肯点进去留下浏览痕迹。

    然后跑来了北京!

    至此,猜疑和不确定带来的一切负面情绪彻底消失,她的心被瞬间填得满满当当。

    每一次重要的场合他都会在,这一次他也没有失约。

    她的心安定下来,本身实力强劲,再加上她还有一个相当重要的有利因素——上镜十足漂亮的脸,第二天比赛时状态神勇,哪怕第一个上场也发挥得比之前任何一次都要好,最后不过是惜败给那位经验丰富、台风稳健、一看就是要继承她爸外交官衣钵的四中女学霸,拿下亚军。

    比赛结束后选手滞留了一会儿,由大巴车统一送回酒店。

    大堂内,繁杂华丽的灯光将一室映照得宽敞明亮,来来往往不少旅客拖着行李,但程麦一进门,目光就被一旁安静坐着的男生吸引。

    即便他此时微弓着背坐在沙发上玩手机,也能看出他身型颀长,比旁边的大叔都要高出一截。

    因为低着头,程麦第一下看到的,是他乌黑蓬松的发顶,和高挺白皙的鼻梁,简简单单坐那,哪怕只是一个大概的轮廓,都能看出是个清俊的大帅哥。

    不过显然有眼睛的,不止她一人。

    沙发边上两个女生你推我搡了好一会儿,其中那个长发女生好像终于鼓足了勇气,拿着手机走过去,第一下站定在他面前时他都没看,回头得到同伴怂恿的目光,又叫了人一次,同时把亮起的手机屏幕递到他眼前。

    这次池砚终于舍得摘下耳机,冷淡地掀起眼皮瞄了眼后,极快地摇了下头,打发人走后正要重新戴上耳机,眼神却在不期而遇间撞上门边抱臂旁观的姑娘。

    看那架势,也不知道站着看了多久。

    他无语哼笑一声:“回来了也不知道说一声?站那给人当门童呢。”

    程麦眼睛转了下,意有所指:“这不是怕打扰你好事嘛。”

    池砚乐了:“什么好事?我怎么不知道?”

    装什么大尾巴狼。

    程麦暗自腹诽,边冲他走过去,边往女生长发飘飘的背影努了努嘴:“喏。这不是?”

    “是吗?”他不置可否:“我怎么觉着算不上?”

    话赶话说到这儿,程麦确实好奇,还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翻涌着,心里的话瞬间脱口而出:“那什么样的对你来说算好?”

    “我觉得……”他看着她微微一笑,话锋突转:“跟你有关系么,这么八卦。”

    “池砚!”

    “没耳背呢,用不着喊这么大声。”

    无视她的不满,他揉了揉她的头,四两拨千斤地转移了话题:“快点上去收拾下,吃饭去,不饿啊?”

    如果光看颜值和体型差,画面美好得可以成为偶像剧经典的一幕摸头杀。

    但作为当事人,程麦的心却无比平静,平静到甚至想揍人。

    原因无他,冲这人摸她头的力道,她感觉池砚把她当成了邻居家的萨摩耶在薅。

    几下过后,她的头顶被搞得乱七八糟,看起来就像个炸毛的小狮子。

    程麦扭来扭去终于逃脱魔爪,正要发作,就听见申晓星诧异的问道:“程麦?你不是第一波跟车回的吗?怎么还在这?”

    申晓星和另外几个玩的不错的选手刚回到酒店,一看俩人这亲密的姿势,这暧昧的氛围,立刻秒懂地眨眨眼:“哦,所以这才是你男朋友啊?难怪,这个确实比之前那个更帅,好福气啊你。”

    又问她:“所以,晚上你是要跟他单独庆祝吗?还是大家一起?”

    虽然听到她起哄俩人关系时程麦挺开心的,并且如果池砚不在场说不定她还真会厚脸皮地应下,但另一个当事人现在就这么大剌剌地站她边上呢,虽然一句话都没说,但程麦在暗爽了几秒后还是装模作样正色道:

    “不是,这是我朋友。”

    但这次,她却多了一点私心,不再像从前被误会那样反复强调他们绝无可能。

    至于申晓星的第二个问题嘛,她看了下一脸漠然插兜的男生。

    池砚最不喜欢和陌生人一起吃饭。

    池砚是为了她才来的北京。

    对于现在的她来说,只要二选一的另一个对象是池砚时,这道题好像只会有唯一不变的一个正确答案。

    程麦在心里无声地叹了口气,正要放弃掉前几天就定好的散伙饭局,就听见身边安安静静的男生突然开口:“一起吧。”

    看她呆怔又压不住暗喜的表情,他眼底也隐隐有笑意闪过,再开口时,又忍不住故意逗人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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