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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文学www.damiwx.com提供的《总在先婚后爱的Beta[快穿]》 40-50(第23/23页)
多年,钟臻仿佛生活在连绵无绝的雨水里,从里到外都湿漉漉的,迫切地想要找个归宿。遇到小傻子之后,这人就像个炽热的太阳,一点一点将他的黏腻和潮湿烤干,给他呼吸,给他快乐。
钟臻喜欢看着小傻子围着他转,悄默默地瞅着他,或者念念有词地同小狗说教。
原以为成亲娶妻是必经之事,代表着身份转换:他成为一家之长,传宗接代,按部就班地迎接死亡。
遇到小傻子之后,他愈发明白婚姻的意义,无非是有人作伴,一起放爆竹,一起卖牲畜。
因为时常陪伴,他心知夜里再冷,也冷不过一个臂弯。
伤口再多,不过那人的蹙眉轻喃;他可以承受最重的伤口,因为小傻子会心疼他,保护他,不会放任他不管。
随着火光婆娑升空,小傻子也在一旁手舞足蹈,好不兴奋。
钟臻站在房檐下,笑眯眯地望着,觉得这一年真是好年。
这一年,他成家了。
妻子有点傻,不过问题不大。
年初一,天朗气清,正午的日光温热。
钟臻烧了些热水,放到院子的小盆里,叫小傻子过来洗头发。
小傻子乐颠颠来了,小狗也闻讯跑来,钟臻朝他笑,“待会儿我洗完头发了,剩下的水也给你清理一下啊?”
小狗歪了下脑袋,听得懂他的话一样,又夹着尾巴跑走了。
钟臻和小傻子一起笑出声。
小傻子趴在盆边,钟臻舀了一勺温水,倒在他的头发上。小傻子随即舒适地闭上眼睛。
“阿爹,你今年几岁了?”他突然问。
新的一年来了,钟臻也长了一岁,答:“二十七了。”
“哇,阿爹。你才二十七,而我都十三岁了,所以你十四岁时就当爹了吗?”
钟臻无言以对。
小傻子继续自顾自地说:“看来,你不能再当我阿爹了,以后我还是唤你阿兄吧!”
“……好。”钟臻揉搓着他的头皮。
小傻子偷偷傻笑,就这么把称呼改了。
因为他记得,阿兄是最亲近的人,也是永远不会伤害他,也永远不会背叛他的人。
那两个人没做到,但是钟臻都做到了。
小傻子其实一点也不傻,决定信任他.
子时,雨势终于见小。
钟臻也终于苏醒,身体没什么大碍,只是那么一摔之后,觉得头晕脱力。
商旻深关切他:“大概是一整天都没吃东西的缘故。”
“吃了的,”钟臻虚弱地笑笑,“断头饭,上刑场前吃的。”
“呸呸呸!”商旻深拧了他一把,还好,皮肉还是那么结实。
“我们走吧,清风也修整了一会儿了。这阵雨势减弱,我怕皇兄他们会再追上来。”
钟臻颔首认同,扯了枝竹竿做杖,倚着站起身。
商旻深吹了个响哨,被竹叶与枯草掩盖的清风登时立正,啸了一声。
“好小子,”商旻深抚摸清风的前髻,“忍一忍,等回了家就给你疗伤。”
清风用额头抵着商旻深的头,仿佛兄弟间的倚靠。
其他人只拿他当马,只有小皇子拿他当作手足,他自是知道该为谁效力。
重新出发,商旻深扛起钟臻的一只胳膊,手臂环着他的腰;另一只手拽着清风的缰绳,加速走出竹林。
进宝最体贴,唯恐自己成了负担,四条腿飞速蹬地,牢牢跟紧他们。
它眨眨眼,两个阿爹都在了,还多了一个四脚的玩伴,它真是高兴。
“进宝?”商旻深走出几丈就要叫一下它的名字。
“嗷!”进宝仰头叫,表示自己还在。
商旻深弯着嘴角,好不快活:“努力跟上我们,天亮之前到家的话,阿爹给你炖骨头吃。”
一听说有骨头,进宝跑得更快了!它追着钟臻竹杖的起伏,片刻不曾松懈。
钟臻笑个不停,看看进宝,又看看商旻深。
他的一生中总有太多的意外与变故,但这些并不总指向坏事,偶尔也有这样否极泰来的时刻。
他觉得人活一生,似乎就是在等待这样的时刻。
作者有话说:
大言不惭地算他二合一吧!
转折应该还蛮好玩的,我要努力写,努力让读者们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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