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在先婚后爱的Beta[快穿]: 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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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正不断收缩,意识涣散,直至趴到地上。

    “小深,我是谁?”

    “不知道……”

    “我是你阿兄,你的名字是小深,无论如何都不要忘了。”

    “咦,阿兄是什么意思啊?”

    “阿兄就是你至亲至爱的人,你永远不会背叛的人,永远忠诚的人。”

    “哦,阿兄,”他咯咯乐,“阿兄,阿兄。”

    “小深今年几岁了?”

    “三岁。”

    “是啊,三岁。你想念我们的阿爹吗?阿爹不要我们了,如果你看到了阿爹,一定要告诉我。”

    “阿爹……是什么样子的?”

    “阿爹,是应该要照顾你的人,可他总是对你皱着眉头,很是疏远。”

    “阿爹喜欢我们吗?”

    “喜欢吧,”阿兄想了想,“阿爹的爱,太难得了。”

    ……

    白光复又亮起,小狗似乎感受到热源,缩到小傻子的脚边。

    小傻子回过神,不知道刚才看到的一切算是什么,什么阿兄阿爹的。

    他没有阿兄,只有阿爹;他的阿爹正在等他回去吃糖糍粑。

    小傻子捡起地上的小狗,抱紧怀里,拭掉挂在他毛上的雨水。

    小狗变得又瘦又小,同初见时判若两般。

    “你倒是怪会虚张声势的,”小傻子安抚地揉了揉小狗的头顶,“还以为你很肥呢!”

    将小傻子抱进屋里,本以为阿爹要说他两句,毕竟他们俩的生活已经如此捉襟见肘了,怎么能再容得下一只狗。

    钟臻看了他们一眼,“把狗放下,重新洗洗手,吃饭。”

    “那狗……”

    “狗和你我只能养一个,你自己看着办。”

    小傻子抿抿嘴巴,可惜道:“那我们暂且收留他一晚,明日雨停了再让他走,行吗?”

    钟臻点头.

    钟臻嘬着鸡架,细骨不断从他的唇间吞吐出来,感觉他舌尖灵巧而柔软。

    “看什么?”他挑眉,问直勾勾盯着他的小傻子,“想吃?”

    “不……”小傻子也不是真的傻,只是失去些记忆而已,当然知道大半鸡肉都进了谁的碗里。

    “阿爹,你说,狗能吃鸡骨头吗?”

    钟臻失笑,“心疼狗了,昨天不还因为张饼跟狗打架了吗?”

    五大三粗的体魄,将一只狗桎在地上,掰开狗嘴,抢救出自己的白饼……

    这场面滑稽诙谐,每每想起都让人忍俊不禁。

    “昨日是昨日,今日是今日。”小傻子想将自己的晚饭分一点给狗吃,但他知道那些都是阿爹也舍不得吃的东西,怎么能拿给狗呢?

    钟臻看了他一阵,终究无奈地败下阵来。

    去厨房用剩余的鸡汤泡了些干粮,装到小碗里,端出来给狗吃了。

    “其实我早上喂过它,”钟臻坐回桌边,“它大概是昨天一路跟着我们过来的。”

    小傻子把碗舔得干干净净的,努力卖乖,“阿爹真好,最喜欢阿爹了!”

    “你们俩怎么都……”钟臻想着这一人一狗,“这么会得寸进尺?”

    “什么是得寸进尺?”

    这个词其实钟臻也说不出清楚,过去爹娘住的医馆对面就是个学堂,他总趴到墙下偷听。

    “小孩儿不用知道这些。”

    说不出来缘由,但他就是不想被这小傻子看扁,只得这么解释。

    50  ? 逃亡十二时辰(六)

    ◎子时(二合一)◎

    雨下了一整夜, 后半夜愈发阴冷。

    原本在地上趴着睡的小狗太冷了,趁那两人睡着,跳上床榻, 换到小傻子的枕头边和墙之间的空隙里窝着睡。

    熟睡中的小傻子隐隐闻到一股酸味, 皱着眉头往阿爹的方向蹭,直到鼻尖逐渐被阿爹的味道填满了, 才又舒心地放松眉头。

    他把额头贴在阿爹坚硬的后背上, 睡梦里仍在朝着那几条伤疤呼气。

    呼呼——阿爹不痛了。

    清晨, 这场连绵的阴雨终于有了一丝要停歇的迹象。

    小傻子“大字型”躺在床上,悠悠转醒时,浑身上下都分外暖和,心里那股黏糊糊的感觉也缓和了许多。

    “阿爹?”他的两只胳膊同时往远探,摸了半天, 只摸到一直毛乎乎的小狗。

    小狗也在他的抚摸下醒来,热情地舔着他的手心, 逗得小傻子咯咯直笑。

    笑够了, 又躺了片刻,他忽然辨认出耳边的杂音——似乎有人正在门口交谈。

    是阿爹吗?

    小傻子跳下床,走至正厅,从虚掩着的门缝里望出去,看到一个皮肤很白的青年男子正和阿爹说话。

    那人穿着单薄, 袖子又长又大,两只手相互握着, 放在胸前, 话音柔弱得好似一阵风。

    大概因为这样, 阿爹的声音也放轻了许多, 小傻子听不到他们具体在说什么, 只感觉那两人越凑越近。

    忽得,白面男子望进屋内,和他对上视线。双眼放大,明显是被他吓到了。

    顺着男子的视线,阿爹也回过头来,看到他后也有些吃惊。

    白面男子飞快地说了句什么,随即掩唇遁走,落荒而逃一样;阿爹则转身回到屋里,一眼就瞅见他□□的脚丫。

    “啧,怎得又不穿鞋,脚上的伤还想不想好了?”

    小傻子悻悻地笑,朝着钟臻伸直胳膊。钟臻会意,一脸无可奈何地走近,弯下腰,将他扛在肩膀上,抱去了床里。

    钟臻取来药膏,涂抹在小傻子的脚背上。

    小傻子的皮肤特别白,手脚细腻光滑,一看就没做过什么重活。

    相处得久了,钟臻就愈发确信,小傻子来自一个背景殷实的家庭,至少可以养得他这样一个大小伙子衣食无忧。

    至于为什么这样的家庭还是稀里糊涂地就把儿子嫁给他了,他就毫无头绪了。

    “阿爹,刚才子啊门口的人是谁啊?”小傻子问,“他为什么一看到我就跑了?”

    钟臻正细致地给他涂着药,慢悠悠答:“搬到隔壁借住的秀才,赶路至此,忽然变天儿了,打算等着开了春再走。”

    “秀才……是什么?”

    涂好了药,钟臻抓着小傻子的脚,塞进被子里,“秀才就是……心系国家苍生,将要飞黄腾达的人!他要去长安赶考呢。”

    “那他突然跑什么啊?”

    钟臻瞧了他一眼,眼里带着笑,说:“不知道。”

    小傻子虽然自认是个小孩,可他终究还是大人的体魄。忽然看他房里多了一个衣衫不整,睡眼惺忪的男子,小秀才为了避嫌,当然忙不迭地跑了……

    所有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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