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世界大逃亡: 270-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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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都能理解。可是黄帝第二十八世孙是怎么回事?冀州苏家和黄帝有什么关系吗?

    正想着,一声轻唤,“妈!”一个毛团团便扑到了李司司的怀里,低头一看,却是个披着毛斗篷,带着毛绒帽的小姑娘。

    小姑娘十三四岁的模样,圆圆的脸蛋像是水蜜桃,粉嘟嘟带着婴儿的毛绒;一双扑闪闪的大眼睛,好似两汪春水,澄清透亮。

    “妈!”小姑娘面露疑惑,抬手摸摸自己的脸颊,“儿的脸上有脏东西?”

    “啊”李司司难得脑子卡壳——任谁突然多了个初中生闺女都会懵逼的吧!

    李司司:少年?我?!!!你是中病毒了吧!

    [272]第 272 章:第二百七十一章  妲己之母  “妈,阿爹什么时候才会回来啊?”……

    第二百七十一章  妲己之母

    “妈,阿爹什么时候才会回来啊?”小姑娘像只小猫咪一般赖在李司司的怀里,叽叽咕咕说个不停,“朝歌城也不知道是什么样子,很大很大么”

    小姑娘描述着想象中的朝歌城,一对大大的眼睛里全然是向往,“妈,我也想去朝歌看看,爹下次能带我一块儿么。”

    李司司也不知道这小丫头是谁,她爹又是谁,便道,“何必要等你爹带你去,你自己不能去吗?”

    小姑娘嘴巴一扁,娇滴滴道,“可是朝歌那么远,我怎么去?”

    李司司:“骑马、坐车、走路,真想去,爬也爬去了。”

    “妈?!”听得李司司的“冷酷无情”之言,小姑娘刷一下从李司司怀里钻出来,仰着头问,“阿妈心情不好?谁惹你了?”

    瞧着小姑娘软乎乎的样子,李司司心头一软,收了喜当妈的火气——冤有头债有主,都是系统的错!

    “是有点心情不美。”李司司点头承认——能心情好么,这会儿子连自己姓甚名谁还不知道呢。

    “此外,我也希望你可以”李司司搓了一把小姑娘的绒毛帽子——软乎乎的,手感极佳。

    “想做什么,就去做,不必等谁带你。”

    “我想去朝歌!”小姑娘眼睛一亮,“可以吗?”

    “当然可以。”李司司点头,然后道,“在去之前,你得先搞明白,朝歌在哪儿,东边还是南边?从咱们这儿去往朝歌,距离多少?要过几座山?几条河?沿路有劫匪吗?要带多少人马随行?多少粮草保障?随行的人马可靠吗?会反水吗?”

    小姑娘:“”随着李司司一个个提问,小姑娘眼神越来越黯淡,小声嘀咕道,“这么麻烦么”

    “怕麻烦,那就只能等着旁人发好心,带你去朝歌喽。”李司司扯出一个冷冷的笑。

    “!”今天的阿妈好可怕!

    见小姑娘惊惧的模样,李司司叹了口气,拍拍小孩儿肩膀,笑道,“阿妈有事儿,你自己玩去吧。”

    小姑娘如蒙大赦,长舒一口气,提脚跑了。

    小姑娘一走,李司司立刻唤来侍者。

    “将这几日城中的事情好好说说。”李司司冷着脸,气势全开。

    侍者一看李司司的模样,噗通一声跪下,垂着头,一五一十将城中的事情细细道来。其实也无甚大事,说来说去不过是东家的婆娘勾搭了西家的汉子,谁家的狗子生了崽子,谁家的女子糊涂,硬要嫁病唠鬼。

    李司司却听得津津有味,很快从鸡毛蒜皮的信息中梳理到了自己的需要的资料:这里是冀州城,自己的丈夫是冀州侯苏护,而刚刚那个小姑娘就是苏妲己!!!

    哪里是个祸国殃民的妖妃?!分明只是个稚嫩的初中生而已!

    李司司掐指一算,纣王那老东西起码四五十岁了——纣王被立为太子后,其父帝乙在位三十年而崩,然后纣王继位。当了三十年的太子,能是个年轻小伙子?

    老登怎么开得来口要纳人家如花似玉的小闺女做美人的?怨不得苏护那个暴脾气说反就反了。

    那侍者说得口干舌燥,不见主母有任何反应,便也不敢停,只绞尽脑汁、搜肠刮肚地想着还有什么事情没说的。

    “侯爷也不知何日归来。”李司司幽幽叹了一句。

    侍者忙道,“按照往年来回时日,多则一月,少则一旬,侯爷该回来了。”

    李司司心下一凛——也就是说,留给自己的时间不多了。

    倘若苏护此次出行,正是《封神》原著中提到的的“纣王八年,夏四月,天下四大诸侯率领八百镇朝觐于商”。

    那么,苏护回冀州之日,便是纣王令天下诸侯讨伐冀州之时——原著中,苏护没顶住,在西伯侯姬昌的建议下,将女儿送去了朝歌。途中,妲己为九尾狐所害附身。

    “啧。”所以说,男人靠不住啊!

    原著中,苏护回冀州后连胜两次,击退了北伯侯崇侯虎——可见不是毫无还击之力。结果,长子苏全忠被擒后,苏护立刻不打了,反想着先将妻女杀了,自己再自尽。

    咋滴了?!长子是命根子啊?!没了就全家不活啦?

    李司司看《封神》的时候就忍不住推演冀州之战,只觉大好的局势全被苏护给浪费了。

    如今自己身处其中,李司司不禁有些技痒和怀念——冀州,老地方啦!《三国》世界中,李司司在官渡打败袁绍,一举拿下冀州,为一统北方奠定基础。

    “城中粮草几何?”李司司忽得开口。

    “这”侍者答不上来,满头大汗,“可要招督粮官?”

    闻言,李司司眉头一挑,若有所思:自己如今的这个身份在冀州地位不低呢,并不是想象中那种被困深闺的妇女——连军队里的督粮官也是想见就见。

    “不忙。”李司司摆摆手,“你随我四处走走。”

    走出宫殿。啊,准确说,走出大茅草屋——此时的冀州城,与其说是城,不如说是个稍大的部落,渐渐出现了城邦的雏形。

    苏护一家居住的地方是部落的中心地带,是一座建在夯土高层,带着台阶的大茅屋。

    以大茅屋为中心辐射开去,先是黄土夯的广场,有士兵巡逻护卫——领头的队长身披铠甲,手持金黄铜戟,后头的小兵则穿着藤甲,手里的武器更是简陋,竟然是石头的!

    再远处,则是星罗棋布的屋舍——都是茅屋、帐篷。有百姓往来其间,看他们的衣着,都是葛布粗衣,鞋子嘛,那是没有滴。

    士兵们见着李司司齐齐停下,磕头行礼。

    李司司不言,只微微抬手,示意众士兵起身——多说多错,能装得高深莫测,李司便就不张嘴。

    打一眼看来,冀州整体上还是比较落后的,士兵们甚至连武器都配不全。李司司有理由据此推断:冀州不会冶铜,因此只有极少数的士兵可以拥有铜制武器——这些极少量的铜兵器,大概率是来自商王的赏赐。

    当年夏桀无道,成汤能够在诸侯大会上被推举为新天子,只因他手里掌握了两大前沿科技:青铜冶炼和马车制造。

    凭借着卓越的科技,商朝自成汤起传二十七世,雄霸中原,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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