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穿成霍去病弟弟,全弹幕都在跪求别让我哥喝脏水: 1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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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自家人,卫少儿向来直言不讳,笑道,“他俩这般,尤其是阿言心里恨不得长八个窍,太伤人。我倒盼天公垂惜,好叫他俩愚鲁些,无灾无难便好。”

    朱若儿知道她的脾性说不得假,只是感慨,“是啊,太聪慧总是叫人害怕些。”

    冠礼的余音在夏风中回荡,霍彦换了一件赤色绸衣,腰上也只是束了同色布制腰带。一头墨发由同色发带束好。

    冠礼的最后一步是宴飨众位宾客,霍去病与霍彦作为此次冠礼的主角,自然少不了四处敬酒。

    敬完酒后,卫青让他们自己去找少年人耍去。

    霍彦和霍去病自然快意,几步来到偏席。当初霍彦他俩未搬走时,卫青就给他俩在前院置了一处花厅,用来做宴请友人,而今正好派得上用场,竟是凑够了整整一屋,少年们早己经开席,温鼎中,鹿筋煨党参汤汁浓稠,鹿筋软糯弹牙,陶缶里放的糟渍麂子脯,醪糟醇厚裹着肉香,竹笾上的炙烤野兔肉串,以竹签串起,撒上辛夷与茱萸还有张骞带的胡麻,焦香四溢。

    透明的玻璃盘中装的是胡麻拌秋葵,脆嫩又爽口,青瓷碗里的蜜渍樱桃,用蜂蜜浸润鲜红樱桃,酸甜可口,还有一道油泼香椿鱼,将香椿裹面糊油炸,淋上滚烫的花椒熟油,香气瞬间迸发。陶碗中的羊肉胡萝卜羹,醇厚香甜。另有三荤三素,大大小小十几盏,满满当当摆在各自案上。

    霍彦与霍去病落坐主座,尝了一口杏仁酪,与大伙一同饮宴。

    米酒,葡萄酒,轮翻上阵,一群少年且歌且舞。

    案几上,温鼎里的鹿筋党参汤依然咕嘟着诱人的气泡,糟渍麂子脯的醇厚肉香、炙烤野兔串上辛夷、茱萸与胡麻混合的异香、油泼香椿鱼那迸发的椒香……少年们不拘小节,或直接以手撕扯着软糯的鹿筋,或争抢着最后几串滋滋冒油的兔肉,竹笾青瓷间杯盘叮当,笑语喧哗。

    先前冠礼的肃穆余音彻底被鼎沸的人声与夏风卷走。

    这里早已是少年人的天下,空气中弥漫着食物炙烤的焦香、米酒的甜醇与葡萄美酒的馥郁,还有少年人毫无拘束的蓬勃生气。

    宴飨的流程已进行至最酣畅的阶段,所谓的“无算爵”与“无算乐”,即是放肆喝,放肆跳。正席上长辈们的觥筹交错、礼乐雍容,在此处全都没有。

    “来来来,去病!今日你加冠成人,当浮一大白!”

    曹襄高声嚷着,举起手中的玻璃酒樽,里面漾着琥珀色的米酒。

    “说得对!还有阿言!”

    苏武立刻附和,递过盛满暗红葡萄酒的漆耳杯,“满饮!”

    霍去病朗声大笑,毫不推辞,接过酒樽便仰头豪饮,一线酒液顺着下颌滑落赤色绸衣,他也不甚在意。霍彦此刻也被气氛感染,举起葡萄酒杯,与众人清脆一碰,甘冽醇厚的液体滑入喉中,带来微微的灼热,更添几分飞扬神采。

    酒过数巡,气氛愈加热烈。不知是谁先拍案而起,哼起了激昂的边塞小调。立刻有人应和,一时之间,众少年敲击着食案、陶碗,甚至有拿着匕箸击打节奏的。

    置酒高殿上,亲交从我游。

    中厨办丰膳,烹羊宰肥牛。

    秦筝何慷慨,齐瑟和且柔。

    阳阿奏奇舞,京洛出名讴。

    不知道何时起舞,只知道以舞相属!这是他们宴会中最流行的习俗,即是一人起舞,再邀请另一人共舞,传递欢乐。

    一群少年欢乐起舞,也不知道是谁率先离席,只知道一群人最后在席间空地上踏地为节,双臂舒展,动作大开大阖,充满了力量感。霍去病长身而起,赤色衣袂翻飞如烈焰,舞姿更显刚劲迅猛,仿佛不是在宴席间,而是在沙场点兵,引弓射雕。

    “天马出西极!”

    少年们的喝彩声、击节声震耳欲聋。

    “风,大风!”

    霍彦的手搭着霍去病肩上,与众人一同踏歌,他身姿灵动飘逸,如风拂杨柳,又带着世家子弟特有的韵律美感。他随意接过霍去病递来的酒盏,边舞边饮,墨发飞扬,赤色发带在风中划出潇洒的弧线。

    “踏碎祁连雪!”

    “哈哈哈,”曹襄接道,“羽檄如流星——”

    酒过三巡,欢舞正酣,霍去病忽地解下赤色腰带系于腕间为护手,抽过庭中青铜剑——剑光流转间,身姿如游龙惊鸿。

    “不破焉支誓不还!”

    他歪歪斜斜,醉态已现,手却稳的很,挑开半朵荷花,抛至霍彦手里。

    霍彦被花打了个满怀,他已醉了,姿容隽美恍若玉山将倾,和道,“汉旗直挂单于帐!”

    霍去病的笑容洋溢,旋身劈刺时,衣袂翻飞似烈焰腾空,剑锋所指处带起猎猎风声。

    “岂效蓬间雀?”

    众人和声。

    “风起兮!”

    霍彦又随众人转了个圈,面色红润,歪倒在地,他懒懒掀动眼皮,“我志上青云!”

    霍去病说他接的好,他纵剑狂歌,剑尖倏然挑起案上酒盏,琼浆在空中划出弧线,他稳稳托住酒盏递送至霍彦身前,霍彦仰首衔杯而饮,“饮胜!”

    众少年以箸击缶相和,声浪直冲霄汉。

    “我志上青云!”

    霍去病一舞罢,胸膛起伏,他举起重新斟满的酒杯,声音清越激昂,“饮胜——!”

    “饮胜——!”

    “饮胜——!”

    少年们齐声应和,声浪几乎要掀翻屋顶。米酒、葡萄酒再次如流水般倾入喉中。甜美的蜜渍樱桃、爽脆的胡麻秋葵成了解酒的小点,羊肉羹的暖意熨帖着肠胃。他们纵情谈笑,臧否人物,此时的天很蓝。

    二十岁的今天,他们在长安醉在夏风中。

    霍彦与众人齐齐歪倒,稀里糊涂的席天枕地。

    他枕着霍去病,口中念着,“你,剑舞得真好,我觉得你好棒,想跟你做朋友,一起玩。”

    他说着伸手,“握手做好友啦!”

    霍去病第一次喝这么多,也醉的不清,“你接我诗接的真好,我觉得你非常好,我们做友人呀。”

    他与霍彦握手,像两个小孩子一样,霍彦还幼稚的拉了勾勾。

    霍去病笑起来,跟小时候一样,配合他拉勾。

    “我们做一辈子的好友啊!”

    霍彦嗯嗯几声,彻底睡过去。

    这一场夏风,带着草木气息,醺的叫人很是舒服。

    第102章    大决战(一)

    霍彦的生活在及冠后与及冠前无甚区别, 依旧是做牛马的命。而对霍去病来说,大不同了。

    元狩三年夏末,汉朝轰轰烈烈的大反攻正式开始。

    这场被后世称为漠北绞肉机的战争, 汉匈双方都倾尽了所有国力,这一战汉帝国的双璧将星, 彻底粉碎了匈奴人企图染指中原的野心, 让匈奴这个名字自此只存在于书中。

    此次大战在战略上被定为汉匈之间的决战,备战一年,刘彻几乎倾国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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