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穿成霍去病弟弟,全弹幕都在跪求别让我哥喝脏水: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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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章    番外:酸杏(作话也有)

    [霍去病非常喜欢他的幼弟。

    没办法, 霍小爷常觉得除了阿言和舅舅,旁人都不懂他。

    比如说他喜欢排兵布阵,攻城掠地, 并以此为乐。

    旁人只觉得他为了吞并那些比他大的小孩的势力不眠不休,研究战略, 是在拉着他弟弟玩闹。

    就像已经开始教他们读《尚书》的老先生看他俩天天上完课也不走, 凑在一起,蹲在地上,脑袋挨着脑袋, 拿着个木棍对着那个简版的手绘地图研究大大小小势力的分布,分析双方战力,常常把自己手中的书简卷起,对着他俩的小手轻轻一敲,示意他俩不要玩物丧志,还特意问过向来沉静的阿言为什么要跟着他胡闹。

    这搁谁谁开心。

    他觉得很有乐趣的事拉着他幼弟参加,就像他弟拉他去玩具屋一样,那是他哥俩儿好, 共同打拼事业。

    这种事情很多,主要是他与阿言各有侧重,有时候是阿言打扰他,有时候是他打扰阿言。

    他向来是不服就发声的。

    好像阿言也是。

    他总是说,兄长,我不觉得你打扰就不算打扰。

    霍彦是这么想的, 恰好,霍去病也是这样想的。

    所以阿言对先生说他没有玩物丧志, 他们是已经完成了读书的任务。他也不是跟他胡闹, 他是去随他完成人生中的一件大事。

    阿言总是会轻施一礼, 口中分毫不让。

    先生,我与兄长是合谋同污,不存在谁带谁胡闹,若有罪责,我与阿兄同罪。而且也不是只要我俩出格,就是兄长没做好榜样。这对我的兄长并不公平。

    霍去病喜欢这样的弟弟,他并不觉得阿言反驳师长是错,不觉得阿言坑害权贵钱是错。

    他不觉得他的幼弟有错。

    后来他俩年纪渐长,位高权重说他俩是不为过的。

    阿言养气功夫愈发好,怒气也不上头,遇到讨厌的人指手画脚时,总托腮笑起来,眉宇间狡若狸猫,说一句千金难买我乐意。

    他总会笑,会勾起了唇角,随他弟弟一起扫向那个人,黑色杏眼不同于其他人的三春杏华,只有锐气,如滴血长刀。

    “他如何行事,自有我与他担着。不劳费心。”

    旁人总会吓得逃窜。

    他其实不是故意,只是他年纪也渐长,沙场中的血气稍露一角,便足以把人吓到。

    他的话也只是提醒。

    因为他幼弟如果烦起来,面前人下场不会好。

    他大抵是好心,好吧,他主要是嫌这些人想要得到他们举荐又不愿意说些有用的,只盯着阿言万人之上的高位,单薄的子息发着毫不相干的担忧很烦。

    吵到他了。

    阿言总会倚在软榻,笑话他凶神恶煞。

    但是没人比他更清楚把人逼走后,阿言的笑意总会更深,眼波温柔,口中念着,阿兄,我又不吃人,顶多派他去当汉使,给你的大军探探路。

    早说了,阿言的脾性很差。

    他的脾气也算不得好。

    说起来他们俩现在养的舍人还是那群从舅舅那儿倒换门庭的。

    舅舅严选,值得信赖。

    他们俩根本就懒得推荐人,甚至懒得去找人举荐。

    但是除了他们俩和舅舅没人信。

    真的挺可笑的。

    照阿言的话就是,老子每天算账忙死了,再拿那些个破事儿过来,就给老子爬。

    所以我和阿言总是就两个人光杆,分列主持朝议的舅舅身边,一左一右。

    一个顶着黑眼圈打哈欠,一个闭目养神。

    阿言纯是搞内政累的,至于我嘛,纯是回长安,开启低耗能模式,懒得上早朝。

    照姨父的话是,我俩跟困了八百年似的。

    他只要一说,阿言就砍军费。

    姨父就得来让我去说服阿言,好在所有人都知道,霍司农不会拒绝冠军候。

    事实也确实如此。

    而霍小爷,霍君候,霍骠骑也从来有这个自信。

    我弟就是最爱我。]

    [霍彦对霍去病那是喜欢到恨不得十分柔肠尽付。

    没办法,他在幼时就超爱。

    可是他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他甚至偶尔就想倚着兄长,因为兄长真的太好了。

    他超爱他那少言善断,傲性尽露的兄长。

    他超爱他的兄长袒护他,哪怕承受指责,也会坚定站在他身后,与他说,这只是你我的事,旁人不得置喙。

    所以他一直知道偶尔的冷面少言不代表寡情,他的哥哥一直是烈火,哪怕只是一角,便有烧尽一切的勇气。

    他总是会感慨,世间若有人可饮冰不寒,必是我兄。

    既为我愿,既是我想。

    所以他总想做风,托着万丈火起。

    年纪大了后,旁人总说他脾气好,其实霍彦比旁人知道,他还是个狗脾气,甚至在他与兄长的相处中,其实需要被包容和肆意妄为的人,总是他。

    他这个人,骄傲敏感、不讨喜又拧巴,偏偏喜欢被偏爱。

    他与阿兄也有过针锋相对。

    他曾经甚至还因为一颗杏跟他的阿兄发脾气。

    其实没什么大事,其实很幼稚。

    可他现在想起来还是生气。

    那日,刘彻邀他们出去骑马,霍去病摘了两颗杏,一颗给了卫青,另一颗被刘彻死皮赖脸的要走了。

    本来乖乖等着霍去病,又看见刘彻炫耀的霍彦顿时委屈了。

    可能是因为他习惯兄长什么都有他的。

    那天的杏只有两个。

    兄长给了舅舅和陛下,没有他的。

    明明只是小事。明明是应该的。

    明明如果是他,也会这样的。

    霍彦还是心里针扎似的,越不高兴,越忍不住回想霍去病和卫青对刘彻的偏爱,越反刍越生气,像一颗刺梗在了喉咙里。

    “哟,小杏,阿言你要不?”偏生刘彻这时拨弄了一下霍彦的手肘,带着两分炫耀。“去病亲手给朕搞的!”

    霍彦打了一下他的手,看见贱兮兮的他一时没绷住,大喊道,“你混蛋!都怪你,那是我的。”

    刘彻给他拎起来,坐在了身边,“阿言,你能讲点理吗?这是朕的。”

    刘彻也没想过有一天他能说这句话。

    此话一出口,他都咂舌。

    霍彦又emo,摆了个死人脸,道,“你把杏给我拿出来!”

    刘彻抽了一下嘴角,让他滚下去犯病。

    “给朕从哪来到哪去。”

    霍彦哼哼唧唧,“我的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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